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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地精哥布恩
“你......你刚才用巴掌把他拍晕了,这怎么可能呢!
人怎么可能用手打碎一个三阶剑士的斗气?”
托克顿怎么想也想不通,走了一路终于憋不住了,可怜兮兮地问道。
“哦,他伸着脖子,我忍不住就拍了......”
莫雷咂了咂嘴说道。
“他为啥不直接砍我呢,把剑举这么高干什么。”
“不对吗?”
托克顿闻言惊奇道。
“那是相当标准的剑术姿势呀。”
“呃,你说的也没错,可是他当时离我这么近,这样不是太傻了。”
托克顿眼睛一瞪陷入了沉思,莫雷看他这幅模样不禁都懵了——佩兰顿人的思维方式真的很让人费解,简直像是刚入行的佣兵新人一样。
“你们每天难道就只是在锻炼斗气?没和魔兽交过手吗,这里离魔兽森林不远,与魔兽打交道是很常见的吧。”
托克顿尴尬地说道。
“除非签死亡协议,不然学院不准学生进森林深处,那很危险的,哪有几个人愿意去......我姐姐以前倒是去过,不过她回来以后就再不同意让我去了。”
“剑士和人厮杀的时候,怎么可能每一剑都按照基础剑术姿势来的。”
莫雷摇摇头的说道。
“决斗又不是砍稻草人,塔利尔的剑士做学生时,一般都会选择当两年佣兵,磨练磨炼实战技巧。
练习基础剑术的确很重要,但厮杀时更重要的还是眼力和经验。”
“做学生的时候就兼职佣兵?”
托克顿难以置信地看向莫雷,看到对方点了点头,他忍不住惊讶地张了张嘴。
“不会吧,那要是当佣兵死掉了怎么办。”
莫雷缓缓敛起了笑意。
“......那就死了呗。”
“前辈,你是塔利尔人吗,早听说过塔利尔的剑士虽然斗气差些,但剑术普通都很强,难道就是因为当佣兵的原因?!”
托克顿好奇地说道。
“前辈你和我说说塔利尔剑士的事呗!”
“别,别叫我前辈,让人听到显得我好像很老一样,”
托克顿为难地说道。
“那我叫您什么好?”
莫雷看着这大汉浓密的大胡子,都有些无语了。
“叫什么都行,至少别叫我前辈!”
“大......大哥!”
要是在喝水否则搞不好当场就要喷出来了,这句话简直让人猝不及防,惊得莫雷差点被唾沫呛到。
“咳咳咳,你多少岁了,怎么叫我大哥!
?”
没想到托克顿闻言脸色一红,用那粗野的男性嗓音不好意思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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