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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贱的佣兵……居然敢对本爵士做出这种事情……”
布鲁诺爵士手里拎着一瓶烈酒,跌跌撞撞地在路上走着,“现在的平民……嗝儿……胆子越来越大了!
我要让你们生不如死!”
此时天色已晚,路上行人看到布鲁诺爵士这个模样,都纷纷避之不及地躲远。
三孙子在王城可谓威名远扬,打过老太太,抢过棒棒糖,吃饭不给钱……总之就是坏事做尽,做的还很没品,都是些小流氓爱干的事儿。
除了三孙子以外,布鲁诺爵士还有另一个外号——常胜将军。
这当然不是在夸他,只是客观地评价了他在王城所有竞技比赛中的战绩。
无论是骑术大赛、武术大赛、绘画大赛还是贵族学院每年举办一次的知识竞赛,布鲁诺爵士都永无敌手,从未败过一次。
谁要是敢赢了他,就等着去护城河洗澡吧。
正因如此,他今天输给了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佣兵更让他怒发冲冠。
像他这样的人,自然不会觉得过去是别人在比赛里让着他,而认为自己天赋异禀,对什么都是一学就会,不赢简直没天理。
况且还是在心上人面前丢了面子,以他的性格,估计得记恨上二十年不算长∟□,的,记恨一辈子也极有可能。
所谓……小人长戚戚。
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
和野狗差不多,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得上街撒泼打滚。
拍拍过路小姑娘的屁股,抢几瓶酒,砸烂几个水果摊子……布鲁诺爵士能活到今天唯一的原因,就是他心高气傲,不愿意屈尊去贫民区。
要是惹上了地下世界的老大们,碰了那些法外之徒的女人……嘿嘿,人家可不会管你什么身份,哪怕你是王子是储君,敢露头照杀不误,干完以后挪个窝的事儿。
现在酒也抢了,水果摊子也砸了,布鲁诺爵士就开始琢磨女人。
正如前文所说,这货只敢小打小闹,强抢民女是没这个胆子的,所以他也只能去找个站街女消遣消遣。
这不,瞌睡碰到枕头,没走几步就碰上个花枝招展的站街女。
在酒精的作用下,浓妆艳抹的站街女美得天仙一般,在布鲁诺爵士的眼睛里,竟能看出凯瑟琳公主殿下的影子来。
这还能忍?忍了还是男人?布鲁诺爵士二话不说就凑了过去,搂着站街女的屁股便开始亲热。
这么不要脸的贵族,连站街女都没见过,顿时有点不好意思,扭扭捏捏地说道:“我们是不是……是不是先进去?”
她指了指自己身后的房子。
夜风一吹,布鲁诺爵士也清醒了一些,想起自己还在大街上,确实有伤风化。
他哈哈一笑,便推着站街女进了屋。
进了屋内,站街女妩媚地挽了挽头发,给布鲁诺爵士倒了杯葡萄酒。
布鲁诺爵士本不想喝这种平民才会喝的劣质葡萄酒,但附庸风雅嘛,不喝更掉面子,便拿起来一饮而尽,跟喝啤酒似的。
酒也喝罢,屋也进了,布鲁诺爵士可不想再忍。
有花堪折直须折,脱了裤子将站街女按在床边,提枪上马便是一阵风流。
布鲁诺爵士自诩银枪不倒小霸王,其实五分钟都抬举他,他自己心里也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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