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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面对周舟和秦墨寒的关心询问,她该如何回答?告诉她们,她喜欢上了一个有女朋友的男生,那个男生移情别恋了另一个女生。
如果这样陈述,好像客观的描述了事实,但好像又不是那么准确,更何况朱煜的自尊心受不了,她无法接受自己在别人的爱情故事中当了配角。
好像连配角都算不上,仅仅是跑了个龙套而已。
天上雨水如注,地面有厚厚的积水,朱煜的运动鞋已经湿透,黑色打底裤也湿到了膝盖,脚和小腿又痛又痒,荨麻疹爆发了。
朱煜从小有荨麻疹,尤其在夏天受潮受刺激后极易发作,一旦爆发如同千万只蜜蜂同时在蜇咬,又痒又痛,痛不欲生。
此刻的她却没有感受到身体上的折磨,如果能驱散心中的痛苦,荨麻疹又算得了什么?
第二天,朱煜发高烧,请假去了诊所,不算大病,没有人陪。
小诊所的人并不多,她躺在床上输液,身上盖着棉被,不过九月天气,她却格外怕冷。
想起上次去诊所还是苏慕林背她去的,那个时候他是喜欢她的吗?那个时候她在他心中的地位是比何伽瑜要重的吧?
脑海中冒出这些想法,朱煜只觉得自己可怜,再纠结于其中还有什么意义呢?跟何伽瑜相比,自己本来就是一直丑小鸭,跟苏慕林的女朋友相比,她顶多也只能算个聊得来的红颜知己。
她不是苏慕林的第一选择,甚至连第二选择都不是。
泪水又不由自主涌上来,朱煜闭上眼睛,只想把这一切忘记,或许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辞职目前做不到,那就搬走吧,不在一起吃饭,不在一处住宿,不用天天见面,应该会逐渐淡忘吧。
朱煜下定了搬家的决心。
周末又是聚会。
每周末一聚成了新员工固定的娱乐模式,虽然无非是吃吃喝喝,但因为都是年轻男女,彼此之间有太多好奇和好感,每次聚会都备受期待。
朱煜不想见到苏何二人,避而不去,周舟却兴致勃勃。
年轻人的聚会对单身狗来讲是寻求伴侣的莫大机会,对已经有恋人的人来讲是忙里偷闲喘口气的时刻。
周舟的恋爱很浓烈,跟她男朋友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分分合合已成常态,今晚吵闹着要分手,第二天一早就忍不住联系对方,朱煜在一旁看着他们不知是羡慕还是担忧。
要是现在能有一个恋人,朱煜就不会有这些痛苦,爱情啊爱情,让人痛不欲生,让人起死回生。
周舟不愿一个人前去,千方百计地撺掇朱煜一起。
“就这一次,好不好?就一次哦。”
周舟拉着朱煜的胳膊摇晃,嘟起小嘴撒娇,像个小妹妹。
朱煜苦笑,不置可否。
“你不是想搬走吗?等你搬走后哪还方便跟大家聚会,这次就当最后一次吧。”
周舟的“最后一次”
戳中了朱煜的心事,是啊,真的要搬走以后恐怕再也没有聚会的机会了,反正是最后一次,索性再痛苦一次吧。
朱煜精心地洗了脸,敷了个补水面膜,然后仔仔细细地涂上水、乳、BB霜,再轻轻用眉刷扫出眉形,她的美貌又黑又长,只简单修一修即可,从来不用画,这也是朱煜常常引以为豪的地方。
所有的都弄完,最后是擦口红,她青睐于淡淡的亮色唇彩,涂完感觉整个人都有了活力。
穿上白色连衣裙和尖头淑女鞋,修长的身材凸显,对着镜子微微一笑,鲜活、青春、俊俏可爱,足以让人动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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