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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为自己勾搭小丽找借口。
当然,这不管我的事儿,二毛的媳妇活该被人勾搭。
这种生儿子没后门,断子绝孙的混蛋,就该媳妇被人糟践。
天理循环,因果报应,所以也没在意,反而觉得是好事。
如果有天,狗蛋真的把小丽拐走,二毛回来估计会气死。
气死才好呢,省得老子动手了,不气死,老子也会掐死他!
我说:“行!
随你,小丽归你了,爱怎么勾搭怎么勾搭。
但是有个条件,前提是人家愿意……她乐意跟你走,我没意见,如果敢强迫她,小心我揍扁你的脑袋!”
狗蛋呵呵一笑:“放心,我有的是手段,能让小丽乖乖跟我走,无怨无悔。”
接下来我笑了,狗蛋也笑了。
狗蛋已经决定对小丽下手了,而且对女人是真心的。
二毛拉着小丽回到仙台山那天,女人的美丽就像一只金丝雀,一下子捉住了狗蛋的眼。
他冲动了,痴迷了,惊呆了,自己叫啥忘了,爹娘叫啥也忘了……就那么眼巴巴跟在他们后面,被一块石头绊倒,嘴巴磕地上,门牙掉了半个也不知道。
他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女人,也没见过那么珠光宝气的女人。
所谓的珠光宝气,并不是首饰,小丽从张老板家逃出来,根本没戴任何首饰。
而是一种气质,在大户人家呆过,大家闺秀的气质。
那种气质,仙台山的村姑身上找不到。
只有受过高等教育,见过大世面,经历过大风大雨的女人才能表现出来。
那种气质是博学,是富贵,是胸怀大度,是玩世不恭,是鹤立鸡群。
往人群里一站,所有人的眼光立刻会瞄向她。
小丽的气质,足足甩梨花村那些粗鄙的村妇三条街。
当然,狗蛋没文化,胸怀大肚在他的眼里,就是胸……大。
然后肚子被他……搞大。
小丽在他的心里是完美的。
那天看到女人,狗蛋一天没说话,心里一个劲地嫉妒,感叹一朵鲜花,插在了二毛这泡米田共上。
我们仨一起长大,二毛跟狗蛋都是初中没上,小学五年级就缀学了。
只有我杨初九一个人念完了高中。
我娶了红霞,狗蛋不嫉妒,因为老子长得比他帅,比他有文化。
而二毛这小子哪儿点比自己强,为啥就领回来这么俊俏一个小媳妇,还有没有天理?
所以,狗蛋的心里不是个滋味,打算把二毛的媳妇,变成自己的媳妇。
说干就干,既然要勾搭小丽,那就从现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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