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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丽云在家里当全职太太这件事,她以前的同学几乎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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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厌倦了职场里尔虞我诈的勾心斗角,在聚会上间谈论起沈丽云,忍不住向往羡慕之情。
也有心里像是喝了老陈醋的,忍不住拿话酸她,“她有什么好羡慕的,不过是一个喜欢依附男人的菟丝花,现在心安理得的享受,将来管不住男人了,有她好受的。”
这人的一番话,让周清觉得她很有远见。
至少比原主强上不知一星半点,果然是一语成谶。
她站在门外,深呼吸一口气,推开了房门。
包间里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落到她身上,一个女人看了她半晌,立马站起身走到她面前,上下打量了一圈,不可思议地问她,“你是沈丽云?”
来时,她对原主的高中同学都略略记过一遍,周清点了点头,看向她,“马宁宁?”
马宁宁拽着她的手,猛点头,“是我是我,没想到你还记得我。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想当年,咱们还当过一学期的同桌哩!”
马宁宁招呼着她落座,对方盯着她的侧脸看了一会儿,忍不住开口问:“丽云,你的皮肤可真好,又白又嫩,看着像是才二十七八。
我记得你比我还大月份,现在别人一看,指不定以为我比你还大,你平时怎么保养的,教教我呗!”
这几乎是在场所有女人的疑问,从她刚走进来,在场的女人第一时间就是看对方的妆容、首饰和服装。
可惜,叫她们失望了。
当她们的目光细细打量着对方的眉眼,见她并没有浓妆艳抹,只是淡淡扫了一下峨眉。
皮肤白嫩又有光泽,眼角丝毫也找不到一丝皱纹,竟然保养得这样好!
说句不好听的话,她们跟沈丽云站到一处,旁人看着简直不像是一辈的人!
再看对方今天并没有名牌裹身,珠宝加持,反而只穿着一条淡绿色的雪纺裙,外搭一件长款流苏的针织衫,斜斜的挂着一只巴掌大的小包。
在场的女人不约而同的冷哼一声,装嫩!
为了参加这次同学聚会,在场的所有女人都精心妆点打扮,浓妆艳抹,脖子和手腕佩戴着各种珠宝项链……
对方的清丽简约,她们也是富贵逼人,各有各的风格,只不过挨着沈丽云的人,总觉得腰杆有些挺不直。
看看人家清新淡雅的面容,再看看自己为了遮住脸上的瑕疵,涂了厚厚的粉底,怎么看着都有些黏腻,不如对方的清爽透亮。
即便她们嘴上冷哼,眼睛却止不住瞄到她身上看,她的皮肤可真白,又白又透,完全看不见一丁点瑕疵。
眼角也找不到一丝皱纹,不像她们,即便天天抹眼霜,眼角也多了一丝浅浅的鱼尾纹,也不知道是哪家美容院做的皮肤管理?
休闲服本来就有减龄的作用,如今沈丽云穿了这么一身,看着哪里像一个快要步入四十岁的中年女人?
她现在随便在大街上逛一圈,不知情的人差不多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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