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小王,最近我跟菲菲要出趟远门,比较突然,所以,教学的事情先停一下。”
“好的刘阿姨。”
“希望你别多心。”
“刘阿姨请放心,我不会多想的。”
王誉在叫园园回去自己想‘追’之后,他就被刘阿姨给呼了,听到一时半会不能见菲菲了,他倒是有松了一口气之感。
倒不是讨厌菲菲,绝对没有这种想法,只是他现在真的太忙了。
得给姐姐写惊鸿仙子,得教园园演戏,就是得‘追’人家,再给菲菲妹妹当家教,我王誉确实有些分身乏术。
只是这么想着,王誉不免自己都感到了一股浓烈的凡尔赛气息。
咱不是这样人,咱就是一个浊世小枪手。
王誉也算干脆,不多想了,还是先跟剧本较劲。
惊鸿仙子与李寻欢的情节,到底应该怎么安排呢?
关键是两个人最后的结局应该怎么样呢?
至少,惊鸿仙子应该是参与到李寻欢与上官金虹的那一战吧。
从小卖部出来,太阳已经落山。
回到了自己的屋子,拿出纸笔,又开始趴桌子上写剧本的王誉,脑中闪现出许多的东西来。
古龙先生的小说有几个特点。
首先说文笔,古龙先生的文笔其实是挺奇怪的,简单的来形容就是,本来讲的古代的故事,武侠嘛,但是在他的小说里,经常出现非常现代的语句。
这个其实跟1961年的一件事有关系,这件事不大,但是影响了一代人的文笔。
其次,古龙先生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对武功招式的描写。
并非是完全不写招式细节,在他早期的作品里,还是能清晰的看出来,还是很符合传统武侠的风格的,招式、武功等等,都很细。
但说真的,就王誉自己认为,写武功或者打斗,金大师是真正的天花板。
金大师那武功描述以及打斗场面,水平实在是太高了,可以说,多一个字就嫌多了,少一个字又显不足,而且,诸多写作方法运用,随手拈来。
最有代表性的,萧峰血战聚贤庄,这一章写的让人观后头皮发麻,而且,不消说里面细节如何,光是章节名字,就有极深刻含义。
虽万千人,吾往矣。
语出《孟子》,孟子舍生而取义。
正暗合萧峰为阿朱治病,其实是为了义,虽然这个义比较奇怪,但也舍生而取之。
可能正是因为想通了,自己无论怎么写也比不过金大师,所以,古龙先生就取了个巧。
早期作品可能还有,但待到他写作手法成熟之后,古龙先生就很少写‘大战’了。
简而言之,就是BOSS之间的决战,不写了,一笔带过,或者只给结果出来。
《多情剑客无情剑》里面就有两场,分别是上官金虹与天机老人之战,另外就是最后的李寻欢大战上官金虹。
本文一对一,宠文甜文,略带养成,不喜勿入。林洛在旅游的时候误入原始丛林,结果,不幸迷路。就在她即将沦为巨蟒的口中食时,被一只忽然出现的神秘野人给救了。野人不会说话,也不会穿衣服,但力大惊人,聪颖过人,且萌且霸气,堪称为野人中的战斗机,更难得的是他对林洛一见钟情,宠溺娇疼。简直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又怕飞了,一颗炽热真心毫无掩饰的交给林洛。而在原始丛林里不期而遇的两人会交织出怎样的火花?出了原始森林的两人回到现实生活又会遭遇哪些故事?敬请关注我的原始人男友哦!男主金手指全开,媲美外星人,极宠女主哦!简介无能,正文精彩!献上小剧场一二聊表心意小剧场一滴答,下雨了吗?林洛感受到头顶的一点湿意,不由得感到奇怪,刚刚还是晴天,怎么啊!...
只是在酒吧喝了一杯酒就穿越是什么鬼!?...
被逼嫁给一个凶残暴戾离经叛道罄竹难书的男人怎么办?顾希音表示弄死他,做寡妇。徐令则呵呵冷笑你试试!顾希音啊?怎么是你!…...
民国初年,从北平求学回到奉天的少爷柳家明,无意间卷入了轰动一时的断指奇案,为帮老朋友毛刚解围,他进入了军阀张大帅了麾下的发字营,开启了一段围绕着几枚神秘戒指的充满重重迷雾和层层陷阱的坎坷故事。...
被老公出卖,我和陌生男人一夜迷情...
她本是灵界上神,却重生为侯府不得宠的嫡女,为了能够重回灵界,嫁了当朝的白痴太子。可当她终于回到灵界,却发现傻太子居然也追她追到了灵界,还到处跟人说这是我媳妇儿!而这个傻太子,竟是当年害她兵解转世的魔界魔君。别人说这是魔君与上神在相爱相杀。红歌的书友群367586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