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邓肯亚伦在一旁看着温蕾妮一而再,再而三的出言顶撞法圣大人,急得他直跺脚。
还好多亏了朱利安大人一向脾气温和,若是换做他的老主人,性子暴躁的温阿克顿伯爵,非气得翻脸不可。
温蕾妮这个孩子,平日里话不多,但看起来也不像是这么不识好歹的孩子啊,邓肯眉头微蹙,可能是心里太过担忧马蒂小姐的安危,因此显得有些任性。
到底还是个孩子,胸无城府,其实顺着法圣大人的意思恭维他几句,又不会损失什么,平白浪费了那么好的机会。
她的老师修恩在康泰里可能是绝无仅有的一位魔法师,但是他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大魔法师,哪里比的上法圣大人在帝都的一句话!
艾瑞斯皇家魔法学院——那可是只有古老魔法世家贵族的孩子才能进入的帝国最高学府,一般的平民魔法师就算天赋再好,没有帝国世袭贵族的担保,根本连进大门的机会都没有。
历史上百分之七十的高阶魔法师都是出自这个学院,其历届的院长都是在大陆上享有赫赫威名的魔法师。
而且据传说,学院中甚至珍藏有高阶的禁咒魔法,神秘强大的炼金公式……
总之,只要能踏入艾瑞斯皇家魔法学院,不论你追求的是强大的魔法力量,还是高人一等的社会地位,基本都可以得到满足,这里的每一个学员几乎可以确定半只脚已经跨入了大陆的上层社会。
这些吸引力对一般的平民魔法师来说,简直就是根本无法抵挡的诱惑。
然而只有少数天赋过人的幸运平民魔法师才有机会得到世家贵族的担保,进入这所气势恢宏的魔法学院之中,经过系统的学习,顺利毕业的学员只要对帝国魔法体系做出一定的贡献,例如一篇卓有成效的论文,一道完美的方程式,又或者新的元素物质……反正只要通过了裁判所认定的魔法功绩,就能成为一名低级贵族,拥有稳定的收入,还能分到土地。
而这些新晋的低阶贵族不光会成为这个大陆最基础的统治阶层,也同样会在魔法契约的维持下,继续依附在那个提供担保的世袭贵族的羽翼之下。
这样有实力的追随者,对于那些家族子弟天赋日益衰落的古老魔法世家,还是相当有用的。
正是世袭贵族和新晋贵族这种相辅相成一荣俱荣的局面,组成了现在帝国之中新型复杂的关系网,从而有效的把持着这片大陆最多的权力与财富。
因此帝国的每个魔法学徒晋升为正式的魔法师之后,一个好学校就是他们人生最关键的选择,魔法学校的作用不仅教授各种魔法知识,还有必不可少的一门功课就是基本的贵族礼仪——这些都是成为新晋贵族的必经之路。
这些礼仪在传统而古老的魔法世家里,不算什么难题,因为家族子弟从小就将这些繁复的礼节融入日常生活之中,这些矜持又傲慢的礼貌从他们的举手投足之中就能看出来。
而那些平民魔法师们显然就没有这方面的先天优势,因此魔法学院的礼仪课就很关键了,真正权威的魔法学校都有世家贵族出来的导师亲自授课。
原本那些从纯血时代就传承至今的魔法家族对于下等的混血魔法师们其实充满了蔑视跟反感,偏激一些的大人物们甚至会认为他们都是一群玷污了魔法高贵血脉的杂种。
因此一个出生平民的魔法师就算魔法成就再高,他若是没有得体的言谈举止,标准的贵族礼貌,他永远都是低级下贱不入流的土包子,更无法真正融入上流社会之中。
因此,优秀的魔法学院可以说就是一扇通往帝国上流社会的大门。
而艾瑞斯皇家魔法学院则是其中的佼佼者。
自从继承动物园长。向钱是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走路自带BGM。从内蒙大草原,到西伯利亚(乌拉熊国)…从马达加斯加,到非洲刚果…一路看过千山和万水。足迹踏遍天南和地北,日晒或是风吹,他都无所谓。只能说。野生动物的魅力…超乎你想象!PS保护野生动物,养成系小说,建设经营书友群1694...
当了替死鬼,被坑穿越了,不要紧。重生成了一个没爹疼没娘爱的小宫女,也不要紧。在宫里被瞧不起,在学堂被太子党欺负,更加完全不要紧。只要有一颗彪悍的新新人类的心,终有一日,她会雄起。...
天下大势,谁主沉浮?成王之路,满目血骨。五年前,苏醒没有被幸运之神所青睐,于pgL总决赛中被名不见经传的斩风之翼击败。跌落巅峰后整日浸泡在浓厚的绝望之中。一战成名的斩风之翼则代替他成为新生代的游戏天王。五年之后,苏醒再次回归职业玩家行列,加入到全球火爆的网游神话中,本以为可以再次挑战巅峰的他,却遭遇了一连串意想不到的意外展「我曾经攀上巅峰之后便摔入地狱,也曾绝望不已但我选择重新开始。如果要说给最强下一个定义的话,我想这并不在于他胜利过多少次,有没有一路凯旋的走上巅峰,只要看他在无论多少次跌倒之后都能站起来,就可以说他已经是最强了。所以我在无数次的爬起之后,得名最强。」 苏醒以剑问道,以武入圣。最强神话,拜印封王。...
我一直不相信有什么神鬼。60br62nb...
简介秦昊因父亲高额的医药费,同意以离婚为条件换二十万医药费,结果不但没要到钱,还被二世祖毒打一顿,意外之下激活祖传玉佩,得到透视能力。 从此以后,世界多了一个变态的妖孽,寻宝,捡漏,赌石,治病,无所不能,亿万财富唾手可得! 有人称之为古玩界宗师,也有人称之为赌王。...
第一次见面,他撞见她劈腿,一不小心惹毛了他。第二次见面,她痛快甩了前男友,站在天桥上砸下了高跟鞋,正巧砸破了他的车。第三次见面,她被前男友的真爱陷害,误打误撞,撞到他。第四次见面,她在相亲,他在相亲,她瞥了一眼穷追不深的前男友,娇笑道,我们结婚吧。于是见面总共不超过五次的两个人,当天就领回了两个红本本。他极尽所能的宠她,却在她怀孕的时候冒出一个怀孕六个月的前女友,她冷笑。她甩出一张离婚协议,走得毫不留恋,他穷追不舍,堵光她的退路,她恨,却以为他在乎她。直到一场大火,他义无反顾的救出他的初恋,她才恍惚,这场婚姻,她输的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