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呵呵,除非你们不打算回来,我可以卸掉一半的水。”
妮露流利的用汉语回答着我,边回答边还用维语交代着几个年轻人干活。
正说着,听到后面有人大叫:
“妮露,你这是干什么,你要给他们做向导吗?这太危险了,我怎么和你死去的父母交代?停,停下。”
我回头一看,是那个艾大叔边跑边叫的过来了。
“大叔,没事的,那地方我去过,而且有钱干吗不赚。”
“你这是胡闹!
你父母就是去了那里后再没有回来,你。
。
。
你。
。
咳咳。”
艾大叔气的直咳嗽。
妮露上去扶住大叔说“艾大叔,正是因为这样我必须去,我要证明给他们看。
说不定还能找到他们。
。
。”
大叔看了眼妮露,慢慢蹲了下去抹眼泪,没在说话。
我看着他们,不由得佩服起这个维族小姑娘。
下午吃过饭,我们就全员准备出发,所有的骆驼都蹲在地上,人们就位完毕后,只听到妮露一声吆喝,骆驼全部站了起来,没有坐过骆驼的我在驼背上晃来晃去,赶紧抓住驼峰才得以平稳。
妮露如愿以偿的和尘风坐在一起,看着尘风即不情愿,又无可奈何的样子真是太逗了。
心想,哥们,有美人投怀送抱还不好啊,真是羡慕死我了。
妮露需要带路,所以他们是头驼。
看着他们,我突然想到了小丽,由于事情发展的出乎意料,本打算把女鬼的事情解决掉就去找她,唉,现在看来还的过段时间,回想起和她在一起美好的时光,感觉恍如隔世一般,难道真的回不去了吗?脑海中回忆着小丽秀发的香味,不由得开始走神,忽然觉得眼前的视线有些模糊,不对劲,赶紧把九爷给的药吃下,辛辣的味道让我瞬间清醒。
沙土的柔软使得行进速度并不快,看着眼前一片片的沙丘,真如古人的那句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满眼的黄沙,毫无生气,只有驼铃声在回荡着。
时不时的还能看到一些骆驼或其它动物的枯骨。
而最不可意思的是还看到了几具干尸,当然这是一些遇难的游客或者探险者。
据说这些干尸是不能带出沙漠的,妮露并没有说原因,只是说我们不能动那些尸体,或许是当地人的习俗吧。
现在,虽然不到热的季节,但是一直被太阳烘烤也真受不了,没一会我就感觉脸上的皮肤有些疼,连呼吸的空气都觉得烫嗓子眼,终于知道为什么沙漠的人需要用头巾把脸围住,于是我翻找出不穿的T恤,整个裹在脸上。
行进了一整天,狠毒的太阳终于快落山了。
人们开始搭帐篷,吃的是简单的压缩饼干,烧开了些水喝。
我又看了一眼荒凉的沙漠,真的是寸草不生啊,如果没有准备充足肯定会死在这里,夜晚的温度降低的很快,我把能穿的都穿上了,还是冷。
“晚上你们有暖宝宝的都用上。”
妮露边说着边收拾行李。
“这里晚上很冷吗?”
我好奇的问着。
“是的,夜里温度特别低,尤其是凌晨的时候,如果你不嫌弃可以和骆驼睡一起,会很暖和。”
妮露还是忙着收拾,给骆驼放了草料。
东青龙,西白虎,南朱雀,北玄武。八卦定位,驱邪。吃阳间饭,走阴间路。睡墓地,捉僵尸,从小看林正英大叔僵尸片长大的,却没有想到我也会在某一天去捉现实中的鬼魁,僵尸。爷爷是阴阳师,我是他唯一的衣钵传人,且看我是怎么行走在阴阳两界。...
他是终日惹事生非扰得京城鸡犬不宁的权相之子,他也是不时翻云覆雨搅动江湖风云变幻的神秘杀手。至爱无恨,长情无怨,大义无悔。只为还天下苍生一个清平世界,破茧成蝶的他用一腔热血谱写了一曲追魂调,一首离别歌。当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又有谁会知晓,他唯一的心愿,竟是为了那个曾与他青梅竹马的女孩,去折下人间第一枝春色...
穿越到歌舞主宰一切的仙界都市。他以神曲云宫迅音配上西游记创下了收听率神话。热血燃,他连破3千个全明星极限挑战大赛的世界纪录,成为凡人族的盖世大英雄!他培养了白羊双鱼水瓶等88名明星乐神,她们每一个都是红遍全宇宙的歌神琴神影后!个人出名一点都不难,我要带着乐团一起干。你问我是谁?我是全明星公敌,不服来战!ps淘歌者的必读经典,音乐烧友的圣经。非一般的明星娱乐文,全程高能!...
还记不记得那个青春如歌的八九年代,还记不记得那个岁月如歌的八九年代,灰色的年代,充满欢声笑语的年代,遍地黄金的年代。重生在这个充满激情的岁月里,张真一这样说你好,八九年代!你好,属于我的年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八九年代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手握神碑问星辰,三界独有我一人!洪荒末代人族最后一位人皇唐一天,为了返回地球毅然开天离去,却在穿越空间时遭到洪荒神碑镇杀,意外重生到了十万年后。这一世,为了重回巅峰,为了再次返回地球,手握神碑闯青云,战九州,上天界,下九幽,再登三界至尊!...
树茂因缘际会之下穿越到了火影的世界。来到这个世界后,树茂打算以火影迷的身份,拯救,改变那些悲情人物的命运,并且他已经开始了行动。来异世一趟,不作出些改动,也好意思自称是穿越大军的一员?这本书写的虽然是火影,但是不会跟着那些剧情走,其他的地方也会有一些出入,希望大家能接纳我。忍术讨论群312217506答案忍术。火爆征集小伙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