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白羽和沈苛坐在老人堆满杂物的车斗里,缓缓去向一个未知的方向。
阳光很温热,将他们湿漉漉的衣服一点点晒干。
他们来到一个类似木材厂的地方。
周围全是树林,似乎没有什么住房。
拾荒老人领着他们经过一片堆满木屑的空地,在一堆废木料的背后有一间小小的蓝色铁皮屋。
老人在沈苛的帮助下卸下三轮车上的废品整整齐齐码在铁皮屋的墙角下,然后一边道谢,一边推开门。
“瓶瓶!瓶瓶!”
老人笑呵呵的呼唤了几声,只见屋内唯一的小木桌下钻出来一小小的人儿。
不到两岁的样子,黑里透红的小脸蛋有点儿瘦,两颗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着可爱极了。
“爷!”
小孩子看见门口站着两个陌生的男女,立刻紧张的藏在老人身后,一张小脸紧紧贴在老人缀了几颗补丁的灰色裤腿上。
“瓶瓶不怕,叔叔阿姨是来陪我们瓶瓶玩的。”
老人,不对!
应该说是孙大爷一脸宠溺的将小孩从腿后拉过来,笑着说“这是我孙儿,叫孙小瓶!
娃平时见的人少,有些怕生。
你们别见怪啊!”
沈苛俯身拉拉孙小瓶脏脏黑黑的小手,“小朋友你好啊!”
孙小瓶飞快的抽回手。
“家里穷,没什么好吃的招待你们,这两块菜饼是我早晨摊好的,你们不嫌弃就将就吃口吧!”
孙大爷说着将小木桌上一只盖着花布的塑料盆拉过来,里面躺着两块看起来脏兮兮的青菜饼。
沈苛觉得有些倒胃口,一向生活精致的他从来没到过这种又脏又破的地方,更别提吃这盆里脏脏的菜饼了,但是不吃又担心会伤害到老大爷的自尊心。
正左右纠结的时候,看到白羽没有丝毫犹豫的揩了揩双手,捏着一块饼吃的狼吞虎咽。
“嗯,味道不错,谢谢大爷!”
孙大爷不好意思的憨笑着,又忙着去倒水,拾掇拾掇乱的几乎没有下脚地的铁皮屋。
沈苛只象征性的咬了两口。
味道并没有白羽说的那么好,缺油少盐,还有股淡淡的焦糊味。
他温柔的把饼递给一直望着他的孙小瓶。
白羽这才注意到小孩子拼命咽口水的样子,看来他们把爷孙二人唯一的早饭给吃掉了。
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白羽找借口出门上厕所,从梨境里拿了两只灵梨塞进腕上的手提包里。
回到屋里时假装忽然想起,掏出来给了爷孙二人,看着小瓶一副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的样子。
心里莫名泛起一阵酸涩!
一直以为自己的生活水平寒酸,但此刻看到孙小瓶和他爷爷的生活环境,觉得自己过得太幸福了。
“瓶瓶妈妈是个疯子,可能是被哪个流浪汗给糟蹋了吧!
在村子外边的野地里生下了小瓶,因为没有得护理,生下孩子大出血死了。
这孩子当时差点被他妈的尸体活活压死。
是我救了他!
他妈也是我和村里人共同埋好的。”
孙大爷搂着一脸懵懂的小瓶叹了口气。
寻墓掘宝,秘境寻幽,不一定就是图财,因为往往有这么一些人,下地,为的是挑战生命的极限。六十年前的一件事,牵一而动全身。六十年前的谜团,有人下地为的是揭开历史真相,有的是探索世界的奥秘。六十年后,一个新的故事开始了新书,求收藏推荐各种支持!!!谢谢!更新时间8点一更11点一更本书QQ群23418265o(欢迎所有人进来啊!)...
只手捏碎苍穹,只脚踏破星河,只眼湮灭洪荒。众生皆有缺陷,唯吾完美不朽!满地打滚,求红票,求收藏,求点击。公布一个书友群163615751)...
一觉醒来,张启阳发现自己正在我是歌手的踢馆赛现场。他居然成了这个位面的华国首富之子!他的前身,离经叛道,酷爱摇滚。他宁愿做一个三流的摇滚明星,也不要继承他老爹的千亿家产。在公众眼里,他是一个靠着老子才混出名的纨绔子。没有人在乎他的才华,更没有人欣赏他的音乐。大家津津乐道的,永远是他的无脑放炮和喷人。一直到那晚我是歌手的踢馆赛...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八七暖婚之肥妻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只是玩女血精灵,不是想变血精灵啊混蛋Σっ°Д°っ不过女血精灵什么的好像也不错呢づ ̄3 ̄づ什么!变身还要有任务?英雄多如狗的世界?!不过女英雄我喜欢o゜▽゜(此书百合)...
因缘际会,一个现代人的灵魂附身到了历史上着名的逃路天子永历帝朱由榔身上。这一次,他要对张煌言说老先生,坚持住,我挺你!这一次,他要对李定国说李将军,咱们并肩作战,一起收复河山!这一次,他要对满洲鞑子说汝要战,吾便战!甲申之年,国破家亡,且看新永历如何改天换日,重振大明国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