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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素来是如此,故作镇定,或许是习惯了在职场上的那种镇如泰山的感觉,没有多说些什么。
书夫人可谓是通情达理,一而再再而三地留我在雨家吃饭。
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不过有生之年能在大老板家吃上一顿饭,倒还是我的福气。
只是平日里我不沾仕途风流,认识倾尘依靠的也不过是前辈人的缘分。
黄昏溟濛,牛羊归栏,百鸟归林。
日薄西山,柔和的余晖与这树叶交织一起,为山里平添了几分沉沉的暮色。
倾尘说得也蛮有道理的,外八行的的确每天都忙于自家盘口生意,哪里有闲时间管这内外的事,我们这一行的说好听些就是考古,就是搞文物的,可说难听些,就是倒斗,长沙人把这些盗墓贼称为土夫子。
很小很小的时候,外公就跟我说过,盗墓损阴德。
如今许多文玩被中国商人贩卖到外国,许多属于中华文化的历史文物也流落到世界各地。
人们只不过为了钱。
只可惜书冧兰作为监狱局管理书记,竟然连这样一个高危犯人被放出来的事也是没辙。
赶了好一会儿的路,这才来到了西场门下。
西场是坐落在山腰上的一块地儿,这儿离政府很远,所以即使某些官员有这个心却也难以管辖。
我之前是来过一次的,这地方阴森可怖,这村长呢却是个年轻人,看来西场早已病入膏肓,四分之三的人都得了这怪病。
那天也没有问清楚,只知道是由一枚镶着老虎的银戒指中毒引起的。
而那个人是这村里的干部,管理村中的水源,这水经他的手,经他几番处理后都有毒了,这才引起整个村庄那么多人中毒的。
也就是说,这种怪病,是由中毒引起的,而且不能同饮被污染的水,但是平时握手交谈可能还不至于得病。
这倒有点儿类似生物学上的传染病,也很像现代文明病。
不过连医生都看不出来端倪的,就只能称是怪病;若是当年那件事历史重演,那这可就麻烦了。
当年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只好把生病的人隔离起来,可是还未曾找到解药,这人可都病死了,再加之滋此病之犯人方德祺已被缉拿,那件事才不了了之的。
“嘿!
不许进!”
一个脸晒得老黑的公安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这人眼睛小小的,豆仁儿般的,阳光落在他的脸上,他眯起眼来甚是像没了眼睛似的。
估计也是长时间站岗,太阳毒辣可把他这张脸晒得跟被煤炭涂过一样,漆黑一片的。
看样子,三四十岁的样子,大概也只是个守门儿的,身上也没有枪支,官职理应不大。
我上前一步,从口袋里摸出一张证件照递给他瞧瞧,并说道:“我是文物界的护墓大使,这花城世家掌门于泣轩。”
他木讷寡言,瞪着眼瞧了好一会儿,又瞄瞄我身边的二山胖。
“干啥呀?爷是花城老字号掌柜儿的,花都外八行无人不晓得的金点子,响当当的大朝奉。
旁边这位呢,是于老板,怎么的,也得给我俩个面子是吧?兄弟?”
二山胖像说顺口溜似的稀里哗啦讲个不停。
那公安狐疑不决,听他这话,这才勉强愿意放我们进去。
如今我只能仗着阴差阳错而得来的护墓大使这身份出门办事,说是堂堂于家的当家人,殊不知于家早就堕落了,于家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于家了。
如今一说出来,自然少有人会认识。
懂行的,估计就认得我脖子这枚勾玉,那才确认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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