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就对着林可儿点了点头,也不管包房里其他人会嘲笑我,小心的将可儿的脑袋轻在沙发靠背上,然后我的便走向了主场台。
大家也知道,像在这种唱吧里,是有那种手里可以拿的话筒的,但我没有选择那种,而是走到了那种拉杆式的话筒,我想既然可儿想让我为她再唱一首歌,我觉得这样就比较认真。
我选择了一首王源的《骄傲》
走的那天装作匆忙
怕看见你湿了眼眶
本该留在你的身旁
醒来不知身在何方
......
我不要沙滩小岛马车和城堡
我不要人山人海热情的尖叫
我不要五光十色
灿烂辉煌的灯光在闪耀
我只想有一天你能为我骄傲
我只想有一天你能为我骄傲
......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挑选这首歌曲,因为在我的记忆之中,这首歌是王源对自己的妈妈唱的,表达着浓浓的亲情,对妈妈的深厚的爱。
但我想用这首歌唱歌林可儿,因为我觉得,这首歌更符合对自己喜欢的人来唱,正如歌词所述:我不要沙滩小岛马车和城堡。
我不要人山人海热情的尖叫,我不要五光十色,灿烂辉煌的灯光在闪耀,我只想有一天你能为我骄傲。
是的,我想有那么一天,让林可儿为我骄傲,就只为我一个人骄傲。
虽然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一份像样的工作,一套普通的房子也没有。
但我想要通过自己的奋斗,自己的努力,去拼搏,去争取,更去珍惜我跟林可儿之间的感情,想让她为我骄傲。
情到深处,我的眼眶里弥漫着丝丝认真,有些微微潮湿,我特么发现自己现在就真的跟那些明星一样,不管是唱歌的举止,还是对这首歌的理解,我都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曹哥跟唐飞以及白洁那几个女生,在听到我唱这首歌的时候,她们都愣了愣,可能是被我唱的歌词感染,又或者说是被这种气氛给震撼,他们则是朝着我这边望了过来。
我望了望曹思宇,对着他笑了笑,转过头又望了望林可儿,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止,整个包房里就安静到了极致。
可能不管是谁,在这种场合里,内心深处都会萌生出一种想要对自己喜欢的那个女孩告白的想法,这一刻,我就有。
等我再一次抬头朝着林可儿盯望过去的时候,我的脸上就变的极度认真了起来,舒缓了一口气,我就朝着坐在沙发上的林可儿轻声问道:
林可儿...我喜欢你...刚才这首歌虽然是别人写的,但却是我对你唱的...我什么也不要,我就只想要你在我身旁...我就只想有那么一天,让你为我骄傲!
林可儿...你还记得那天吗?就是我跟你第一次见的那天吗?那天...初见与你,人群之中,独自美丽,只消一眼,便深深的沉沦我心......
今天当着这么多朋友的面,我对大家吐露心声,更是想认真的对你表达我这份浓浓的爱意...那么...你...愿意...接受我的告白,做我女朋友吗?
寻墓掘宝,秘境寻幽,不一定就是图财,因为往往有这么一些人,下地,为的是挑战生命的极限。六十年前的一件事,牵一而动全身。六十年前的谜团,有人下地为的是揭开历史真相,有的是探索世界的奥秘。六十年后,一个新的故事开始了新书,求收藏推荐各种支持!!!谢谢!更新时间8点一更11点一更本书QQ群23418265o(欢迎所有人进来啊!)...
只手捏碎苍穹,只脚踏破星河,只眼湮灭洪荒。众生皆有缺陷,唯吾完美不朽!满地打滚,求红票,求收藏,求点击。公布一个书友群163615751)...
一觉醒来,张启阳发现自己正在我是歌手的踢馆赛现场。他居然成了这个位面的华国首富之子!他的前身,离经叛道,酷爱摇滚。他宁愿做一个三流的摇滚明星,也不要继承他老爹的千亿家产。在公众眼里,他是一个靠着老子才混出名的纨绔子。没有人在乎他的才华,更没有人欣赏他的音乐。大家津津乐道的,永远是他的无脑放炮和喷人。一直到那晚我是歌手的踢馆赛...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八七暖婚之肥妻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只是玩女血精灵,不是想变血精灵啊混蛋Σっ°Д°っ不过女血精灵什么的好像也不错呢づ ̄3 ̄づ什么!变身还要有任务?英雄多如狗的世界?!不过女英雄我喜欢o゜▽゜(此书百合)...
因缘际会,一个现代人的灵魂附身到了历史上着名的逃路天子永历帝朱由榔身上。这一次,他要对张煌言说老先生,坚持住,我挺你!这一次,他要对李定国说李将军,咱们并肩作战,一起收复河山!这一次,他要对满洲鞑子说汝要战,吾便战!甲申之年,国破家亡,且看新永历如何改天换日,重振大明国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