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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去岳坟2(第1页)

我说:“你经常去绍兴吧?”

介子修答:“记不清次数了。”

“鲁迅故居也经常去吧?”

“也记不清次数了。”

我笑起来,子修也在笑。

我心想,你已经去过那么多次了,还陪我去,这不是很难受吗?早想到这一点,我应该自己去。

因为我有经验,单位上每当有客人,都没人愿意去陪,那些所谓的景区,实在由于去的次数太多而心烦了。

客人因为好奇,什么都要细细看,慢慢走,这就让陪的人双倍地心烦。

心烦却又不能表露,还要时时做出热心的样子,那就是三倍的心烦了。

这么一想,我这不是自讨没趣吗?我想把这想法直截了当地说出来,看子修如何回答。

但这无疑太下作了,人家好心好意地陪你,你竟然故意让人家为难。

我说:“我还记得《秋夜》里的前两句话: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介子修说:“我学写作的时候,把鲁迅的所有文章的开头都抄了一遍:北京正是春末,也许我过于性急之故罢,觉着夏意了,于是突然记起故乡的细腰蜂。

那时候大约是盛夏,青蝇密集在凉棚索子上,铁黑色的细腰蜂就在桑树间或墙角的蛛网左近往来飞行,有时衔着一支小青虫,有时拉一个蜘蛛。

青虫或蜘蛛先是抵抗着不肯去,但终于乏力,被衔着腾空而去了,坐飞机似的。”

这是《春末闲谈》的第一段。

“你和我一样啊。”

我高兴地说:“但我抄的不是鲁迅的文章,我抄的是所有我喜欢的文章。

我最喜欢的开头是《约翰……克利斯朵夫》: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

雨水整天地打在窗上。

一层水雾沿着玻璃的裂痕蜿蜒流下,昏黄的天色黑下来了。

室内有股闷热之气。

我除了抄开头,还抄那些写爱情的段落,因为我老是写不好爱情。”

说到文学一二的事,子修的话多起来。

他说鲁迅的小说他最喜欢的不是《阿Q正传》也不是《狂人日记》,而是《铸剑》,读了好几遍。

他无比感慨地说:“宴子敖替眉间尺报仇,为什么非要用眉间尺的头,他另外找个人头不行吗?”

我说:“这有两个说法,一个在小说之内,另一个在小说之外。

宴子敖必须吸引大王走近大金鼎,才有机会斩下他的头,这就需要眉间尺的配合,如果不是眉间尺的头,而是一个随便什么人的头,他不但不会唱歌,而是要告密了,这就报不了仇。

小说之外的说法,是鲁迅在《无花的蔷薇之二》里的一句话,他说,血债必须用同物偿还。

鲁迅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是绝不会想到用别人的头去替代眉间尺的头的。”

介子修说:“我喜欢第一种说法。

这篇小说本来是非常残酷而又血腥的,但读起来,又处处是幽默,想笑笑不出来,想哭也哭不出来。”

“是啊,的确是篇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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