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不管怎么说,既然还是继续跟沈宴如住在一起,安知晓心里之前生出来的那点儿惆怅,也就消散得差不多了。
也就是换个地方,然后一切就还跟之前一样。
这么一想,连舍不得都没有了。
也许她留恋的,本来也不是某个地方,而是跟她在一起的人。
在安知晓的人生路上,她遇到过很多好人。
这些人或多或少,给过她一些帮助,让她的路走得还算顺遂。
所以即使失去了亲人,安知晓也依旧能够笑对生活,养成这样乐观开朗的性格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但归根结底,安知晓心里很明白,那些人再好,也不是自己的。
这种感觉很玄妙。
就像是初中时那个特别负责任的女教师,曾经格外关照安知晓。
安知晓当时住在宿舍里,即便周末也不回家。
——因为回去了也没有所谓的“家”
。
村子里住着那么多人,但没有一个是她的亲人。
她回去,也只是给他们添麻烦而已。
所以不到寒暑假,安知晓就都留在宿舍里,把时间都用来学习。
女老师知道后,便每个周末都叫安知晓去家里吃饭。
反正乡村中学的条件艰苦,教师宿舍就在学生宿舍楼下,方便得很。
老师家里有丈夫和孩子。
丈夫也是学校里的老师,孩子年纪也跟安知晓差不多大。
他们的家不大,但小小的屋子布置得十分温馨,一家三口的生活甜蜜幸福。
每一次安知晓踏进老师家里,都会油然而生出自己是个多余的外人的念头来。
所以她处处拘谨时时小心,不敢让自己表现出一点不妥当来。
可即便是这样,最后安知晓还是发现,老师家的孩子,开始隐隐排斥起自己来。
也是,如果她有个妈妈,也不愿意让她的视线一直停留在其他人身上。
这是小孩子隐秘的小心机,甚至对方十分克制,并没有表现出来,但安知晓就是敏锐的感觉到了。
不是自己的,终究不是自己的。
从那一天开始,安知晓开始切切实实的明白了,什么叫做距离。
她开始小心的掌控着这样的距离,不靠近,自然就不会受伤。
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不是吗?
但是细细追究起来,在她内心里,难道就真的对此不屑一顾,不想去享受和拥有那种温馨的环境和氛围吗?不,她不是不想要,只是知道那不是自己的。
得不到,便不存妄想。
可是现在,此时此刻,安知晓站在这件曾经住过三个月的房间里,忽然无比清晰的意识到,她想要抓住某个人。
会点小聪明,有点小运气,最重要的是背后关系硬,大楚人才济济,文武官员个个脑子秀逗,整天坑这样子低智商的人物,主角表示压力山大。(本书纯为搞笑,不喜勿喷)...
本以为母亲留下的一个普通古玉,却没想到少年苏雨辰在危险时刻无意当中激活古玉当中的残魂,由此以后,一副道图,一个棋盘,一座宝塔,一具废体,家族废物,步步突破,道灭百鬼,棋灭神佛,塔镇仙魔,身碎虚空,镇压一切,千锤百炼,成就至尊至圣...
神话世界,神仙高高在上,视凡人为草芥,为了给予凡人希望,每年组织生死真人秀,来自二十个星球的四十名玩家,在竞技场互相残杀,胜者获得进入仙宗的机会。来自贫民窟的主角也被迫进入真人秀,身怀奇术,能否打破阶层壁垒?能否追求到自由幸福?展开收起...
他捏断她的手骨,把她推趴在他弟弟的病床边,拉下裤子拉链疯狂驰骋,眼神盯着病床上的人,开口音质不染一丝情欲闫弈轩,你那该死的同情心呢?你的绅士风度呢?你不是一直都很心疼她吗?难道你打算一直像死人一样一动不动的躺着,让我这样作践这个女人吗?为了配合男人的做法,她把痛苦的呻吟逸出红唇,处子血顺着白皙的美腿流下脚踝。第二次他把她推倒在病床上男人的身上,继续驰骋菲儿乖!痛就叫出来!轩最听不得你受委屈,好好叫出来,让这懒鬼听听。她再次配合了他,和自己的丈夫完成了第二次肌肤之亲,他们的目的不是男欢女爱,而是刺激病床上的植物人弟弟,抱着渺茫的希望他能醒过来。她虽贵为闫家大少奶奶,却过着空守豪宅日子,丈夫在外风花雪月,高调的带女人回家,还怀上了他的孩子,她却像个受气包子,忍气吞声的照顾小三,不料被小三逆袭反咬一口,摔掉了孩子嫁祸给她,他再次让她感受了一次带着血腥的性体验,全方位无死角的大力撞击,直至她奄奄一息。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被做了试管婴儿的手术,手术成功,而孩子却是他植物人弟弟的种子,她欠闫家的,从十岁就住进了闫家,被这俩男人护在羽翼下长大,如果这是他的意思,所以她再次忍了,抱着千疮百孔的心,带着种离开,只希望生下孩子,跟这恶魔永远划清界线,岂料,天涯海角始终没有逃出他的手掌心。产房手术室,命悬一线之时,他一句‘留小的’,她便一脚踏进了鬼门关。太平间里,被疼痛折磨醒来,她惊恐的发现,这个男人比恶魔还恐怖,她就是死了也能被他折磨活过来。闫熠咬住她的唇,鲜血四溢,脸上是他滚烫的泪水,耳边是他低沉悲切的誓言‘菲儿,我给你做个记号,下辈子心里只准装我进去,否则你会比这辈子死的还惨。记住了吗?’因为失去了爱的资格和力气,她选择做个死人,默默离开,爬出太平间,融入茫茫人海,此生留在某个角落,种下思恋的种子,了此一生。恋爱是难言的苦,灼人的痛,是挥之不去的辗转反侧,是剪不断的刻骨铭心。简介无能,故事精彩!请大胆跳坑!...
甘子义穿越了,成为历史上那个生于安乐,死于忧患的清文宗。他能够给风雨飘摇的大清朝带来什么样的改变吗?如果你是七零后,你会喜欢看到这本书。你可以从中找到当年看真正历史小说的感觉如果你是八零后,你会愿意看到这本书。你可以从中感受到一个大约真实的历史氛围如果你是九零后,你一定要看看这本书。你可以明白原来现在很多影视作品都是胡扯。本书算是自娱娱人之作,在写法上和风格上都有了一点新的变化,不会有很多的YY和狗血,只有一段娓娓道来的历史传奇。...
意外身死穿越到陌生朝代,薄柳之成了忠烈侯祁暮景的妻,侯府的女霸王。祁暮景宠她,疼她,她要天上的云,绝不给她地上的草。祁暮景会抱着她或温柔或粗暴的吻她,抚遍她的全身,他情动如山,却始终不要她。薄柳之不懂,也闹过,祁暮景只是轻轻拂过她的发,冲她温柔的笑,知儿,你还小他的这份怜惜,十六岁的薄柳之,曾偷偷窃喜感动。啪,声音脆响,力道十足十,薄柳之高仰着头,怒视床帏内衣裳凌乱的女人,贱货!啪,清泠若仙的男子终是盛怒,举起的手还在微微颤抖,薄柳之,你这妒妇!薄柳之嘴角绽血,撩出一弯决然凄美,祁暮景,你既然宁愿上一只鸡也不愿意上我,你为什么六年前要娶我?薄柳之,你无法无天我无法无天也是你惯的!那一夜,薄柳之被罚跪房门外,一双耳,听了整夜的巫山云雨。第二天,她当着家中主仆上百人的面将手中休书丢在祁暮景那张清俊的脸上,无视他眼中震惊,转身高傲的离开。妖冶魅邪的小皇帝当着满朝文武大臣将她压于龙座之上,一双手甚至孟浪的往她小腹下钻去,之之,给祁暮景祁侯爷告御状来了,恩?!吓蒙了的薄柳之。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当年六岁便登基为皇的小皇帝拓跋聿看上了二十二岁的祁家弃妇薄柳之。许三千恩宠,誓无二独一。东陵二十年,帝都发生了二件大事,使得朝野动荡,百姓叹观,他国蠢蠢欲动。一为忠烈侯祁暮景突然暴毙,祁家一夜之间灭门,无一生还。二为小皇帝拓跋聿广发告示,颁布圣旨,举行了一场旷世冥婚,立薄氏柳之为后,谥号昭仁,一并立的还有小皇帝将将足月的小女儿,赐号青禾公主。从此,君王霸朝五载,举国嗟叹红颜祸水!聿哥哥,夫子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小肉团眨着大眼睛摇着小扇蒲软糯糯道。拓跋聿挑眉看了眼粉团身后低着头的夫子,那青禾打算如何报答聿哥哥?聿哥哥养了青禾五年,肯定需要好多滴水,青禾无以为报,愿以身相许夫子瀑布汗,怒了,靠!拓跋青禾,老娘不说话,你当你老娘死的啊啊啊…!!!小青禾懵了,夫子好变态,竟然说老娘,娘,娘此文女主火爆,男主重口,男配没人性,绝不危言耸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