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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做家教的过程中,逐渐和丁群走到一起的。
丁群是我同班同学,但我们不在一个宿舍,他在403,我在402。
我们读的这个专业跟经济有关,人不多,只有26个人,大部分都是家庭条件比较好的男生,女生只有6个。
刚开始,我和丁群接触不多,不光是丁群,我和谁接触也不多,除了我的上铺冯旭。
冯旭的父亲是厂长,母亲是大医院的妇产科主任。
在我勉强解决温饱,冯旭每天喝牛奶,吃巧克力和夹心饼干,简直过的是神仙日子。
我穿几块钱一双的小白鞋,他穿的是羊皮鞋。
逢年过节,光是他父亲生意伙伴们给的一个红包,就够我大半年的生活费。
冯旭爱吃零食,所以胖乎乎的,他不爱爬上爬下,就往下铺我的床位一坐,像个小一号的弥勒佛,嘴巴开始嘎嘣嘎嘣吃起来,经常吃的我一床的零食屑屑。
我回来的晚,每次回来他们都睡着了。
我会光膀子睡,有一次起床,总觉得自己后背特别痛,去水房洗脸时,还是丁群看见了,问我,“你后背怎么全是小红点点。”
丁群走近一看,发现我后背全是饼干屑屑。
我这才知道是冯旭弄了我一床的饼干屑,睡得我后背全是小红点点,我说后背怎么那么痛,但因为太累太困,睡死过去后都不知道。
丁群人不错,用毛巾帮我抹掉后背那些饼干屑,还建议我主动跟冯旭调床铺。
我真跟冯旭提换铺的事儿,但冯旭不干,他的零食都放在上铺的一个小盒子里,用书本遮掩,他担心换到下铺,有人会偷吃他的零食。
我们班26个人,有一半是外省的,一半是本省的,我和丁群都是本省的,而且还是一个市的,也算是老乡。
我一开始都不知道,还是有次上课,丁群主动坐到我旁边,“问我,你是哈泉县的?”
我点点头。
他说,“我是同宝县的。”
我这才知道我们是老乡。
即便是老乡,我们也很少说话,我们都各自沉浸在各自的世界里,他上课都不怎么听讲,拿着笔一直在纸上写,我以为他是在记课堂笔记。
有一次他却主动借我的笔记抄,我还觉得奇怪,就顺嘴问了句,“你没做笔记吗?”
他说,“没有,我在写稿。”
我也不明白他说的写稿是什么意思,也没问,坦白说,那时我都有点自闭了,几乎不爱和任何人多说一句话。
我把所有想说的话都和那三个学生说完了,回到学校我就想当个哑巴。
连和冯旭吵架都懒得开口。
后来才知道他说的写稿子,是专门给杂志写小说。
我和丁群一直不咸不淡地交往。
偶尔在食堂吃饭,打好饭菜,他会端着他的饭盒,晃晃悠悠,最后晃到我的对面来了,假装吃惊地说:“嘿,这不是周振东吗?你也在这里啊。”
平时,丁群专注着写稿,我专注备课。
我们像两个平行世界的人,能看到对方,但没什么交集。
丁群每天用一支笔,给自己创建了一个可爱而又可入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他可以和很多人对话,可以和很多人交朋友,可以把所有的悲伤夹进文字里让它们静静燃烧,并欣赏飞舞的诗意美。
他也没必要去交个现实中的朋友。
后来,丁群把笔记还我时,我不在宿舍,他就把笔记放桌上,没放我书架上。
冯旭坐在桌旁吃零食时就把我的笔记拿过来垫,弄得里面全是奶油。
有一次上课,丁群又坐我旁边,这回他主动跟我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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