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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故意和丁群提及找小妹的事儿,他突然不说话,露出尴尬的笑。
我也只好尴尬地笑笑。
我们彼此相互尴尬一笑,意味着俩人的缘分也到了尽头。
他似乎没有什么想和我说的,他更愿意一个人看着天空发呆。
蓦然回首,发现彼此已越走越远,似乎都没来得及多逗留。
其实,很多事情的发生都是有预兆的,千丝万缕都清晰织在一点一滴的纹理里,只是当时没有察觉罢了。
此后,丁群还是经常应酬,还是经常偷偷去这个歌厅那个按摩店,但他不会再打扰我了,更不会再叫我一起去。
可能,他是怕我对他失望吧。
如果用动物形容丁群,丁群之前像狗,温情,热乎乎,很容易引起人类情感共鸣。
而现在的丁群成了猫,与人忽冷忽热、忽远忽近、若即若离。
彩云,散了就散了,琉璃,碎了就碎了。
这样也好,迷茫和焦虑,任何时候都可能像一场洪水,击垮我们的沙城。
如果和丁群走得太近,时间长了,我也会担心自己会像缺了水的植物,不知不觉就脱落了羽叶,终究有一天会活成丁群那幅张牙舞爪的模样。
为了负担弟弟妹妹的生活费和学费,孟莉需要不停接济丁群捉襟见肘、日渐窘困的生活,这也在考验孟莉父亲和他的关系,并一点点摧毁孟莉父亲对他本来就不多的好感。
这让丁群很泄气。
他感觉自己就像案板上的一块肉,而孟莉的父亲是把锋利的刀,随时随地,都可能划开他的心脏和骨髓,让自己遭受切割之痛。
此后,丁群开始变得心事重重,甚至烦躁不安起来,每天听到的都是他奔奔忙忙不知所归的脚步声。
我感觉他对什么都不在乎了。
不在乎窗台的盆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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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乎自己的衣服袜子脏不脏,每次脱了就随手一扔,也不洗。
不在乎那部花了两三年时间写完,目前还在修改中,就差最后临门一脚的长篇小说。
他这长篇小说我读过,以一部丁群自己家族为蓝本,勾勒出若干亲戚邻里、乡土熟人社会盘根错节的现实题材的小说,包括经济格局变动、伦理秩序更迭、精神世界嬗变、价值观念激荡等等,阅读它是一种折磨,但又欲罢不能,不忍释卷,总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东西在深深拨动我的心弦。
他不在乎以前津津乐道的所见所闻。
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我给他讲小区里丁少修的故事。
我们都认识丁少修,以前每次见到丁少修,丁群都会说他是我的本家哥哥,然后热情地过去跟人家打招呼。
丁少修虽是普通上班族,家庭条件一般,但长得高大帅气,娶了一个军人的女儿,叫骆玉岩,我和丁群多次见过她,很白很漂亮,丁群形容她天然妙目,正大仙容。
每次下楼,丁少修宠溺地喊骆玉岩宝贝,丁群听见了就像个兴奋的吃瓜群众,啧啧地赞叹说,“你看看人家两口子这感情。”
骆玉岩给丁少修生了两个女儿,虽然骆玉岩和丁少修的基因都很好,但两个女儿却大跌眼镜,一个比一个丑,黑,瘦,眼睛小,像个小毛猴,尤其大女儿那小眯缝眼,丁少修经常自嘲说,往上数三代都没有这种长相。
我说,“嘿,你知道丁少修吗,就你那个本家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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