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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清回神,立即后退一步:“你想干什么?”
沈良歉意的笑了笑:“其实我们之前就见过面,你还记得吗?”
有吗?周清摇了摇头。
沈良提示道:“xx商场前。”
“你就是那个扶我一把的人。”
周清恍然大悟:“难怪了,我一直觉得你挺面熟的,又说不上来。”
沈良:“其实,还有一次,是在一年前。
你没有见过我,但我,却见过你。”
一年前,正是原主去某公司应聘,沈良从车上走下来,第一眼就看见了容灵,这个女孩身上的朝气蓬勃,是他年少时也不曾有的。
从懂事开始,沈良就背负着仇恨生活,上学期间,他每天打两份工,偶尔课余时间还会研究股票。
大学毕业后,他创办了自己的公司,一心想要对抗衡山集团。
今天,这次项目招标也有衡山集团,他自然不会错过。
就在这时,他看见裴斯齐的目光也落到女孩儿身上,眼里毫不遮掩的占有欲。
沈良其实一直很后悔,如果,当年他帮这个女孩儿一把。
也许,今天她就不会落到如此地步。
听完了沈良这一番话,周清看到他眼里的内疚和自责,摇了摇头:“以裴斯齐的性格,你帮不了我。
现在事情都过去了,不怪你,真的。”
订婚宴上,陶桃和叶舒认识了。
一个是软软绵绵的小白兔,另一个则是心机深沉又腹黑的大灰狼,众人都搞不明白这两个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叶舒,是沈良最好的朋友,周清看叶舒把陶桃吃得死死的,很替自己的朋友担心。
还让沈良帮忙去旁敲侧击的问问,后来知道对方是认真的,就放下心来。
陶桃和叶舒谈了一段时间,在叶舒的生日宴会上,他当众跪下来向陶桃求婚,再不久,就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那场婚礼轰动一时,浪漫唯美不说,最主要的是壕,高级定制的婚纱,卡地亚的珠宝首饰……
六个月后,周清生下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婴儿。
可惜不是女孩,周清还是挺喜欢王雨欣家的小团子。
当初之所以选择留下腹中的孩子,一方面是因为喜欢小团子的缘故。
另一方面,即便这个孩子是裴斯齐的,但同时也是与她血脉相连的亲人啊。
之所以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并不是一时的义气用事,她深思熟虑了很久。
她想要亲人,想要朋友,在能够做到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周清才理智的生下了孩子。
五年后,周清靠着写小说,已经是网络上的知名作家。
一年之中写一两本小说发布上去,出版和用于影视制作的稿费,用来养自己和孩子毫不成问题。
——
在一片人烟稀少的山村里,这个村子里中青年劳力都出去务工和上学,只有每年逢年过节才会回来。
现在村子里,只剩下老人、妇女和留守儿童。
快到中午了,房屋上袅袅升起几缕青烟,家里的奶奶(妈妈)在土灶前做饭。
一条破烂不堪的泥巴路上,几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在玩跳皮筋,有个小女孩被欺负了,蹲在地上直抹眼泪。
一只粗粝的大手递给她一只糖果,小红眼泪汪汪的看着那个破破烂烂的背影,哽咽道:“谢谢哑巴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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