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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个无人的角落,将东西全都塞进了仓库。
等快到村口的时候,这才把东西都取了出来。
瞬间,手上就提满了一堆的东西。
走在村道上,宋明哲一路引人注目。
怎么说他曾经也是村里的‘风云’人物,很多不学无术的小混混都跟着他混的。
看着这小混混生活日子一天天的这么好。
不少村民脸上都闪过了羡慕与嫉妒。
哒哒哒!
看到宋明哲后,村里十几个青少年都涌了过来。
这些人,全都是以前在村里一起瞎混的兄弟。
“哲哥,你也带带我们发财吧。”
“哲哥,兄弟们已经几天没吃饭了。”
看着一个个眼神炽热的兄弟眼神,宋明哲也是感慨万千。
前世,这些兄弟在自己离开村里,混帮派后就形同陌路了。
但不少兄弟,听闻了他加入了野狼帮,也跟着进来。
虽然这些兄弟当中,不乏二五仔、反目成仇的。
但有好几个跟着他混的,那是个顶个的讲义气。
有的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为他挡箭挡刀,甚至还有为了救他主动替罪的。
“哲哥,我不想再吃野菜了,你教我打猎吧,我想跟着混!”
一个高大个嚷嚷道。
他身形很高,将近一米八的身材,就是瘦了些。
皮包骨似的。
脸上十分黝黑,看起来凶巴巴的。
这人正是前世替他挡箭而死的兄弟,叶海。
宋明哲拍了拍叶海的肩膀,眼神坚定。
“放心吧,这辈子只要有我在,大哥我保证让你吃香喝辣的。”
叶海闻言,心中一喜,顿时就兴奋的嚷嚷道:
“哲哥,我听说野狼帮缺打手,不如我们去混帮派吧,去抢那些富商的钱,开设赌坊什么的,届时咱们就根本不愁吃喝了。”
听到叶海这么说,不少兄弟也是憧憬了起来。
“哲哥,我也要加入!”
“就是,老子受够了吃不饱的日子了,只要我们加入了野狼帮,咱们就能吃香喝辣,住豪宅,睡美人!”
“我觉得咱们这么多人,为何要屈居于野狼帮呢,咱们自行创一个帮派不就得了,名字我都想好了,哲哥,你说咱们叫哲学帮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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