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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朝着一个方向开了五分钟车,才看到有一辆警车在对面姗姗来迟,缓慢的朝刚才发生枪战的贫民窟方向而去。
估计警方根本不想管,故意迟到,等活人走光了再来收拾残局。
他又开了十几分钟,高楼大厦渐渐多了起来,夜晚的灯火,五光十色。
这是一座浮华的现代城市,怪异的哥特式建筑高高耸立。
他还看到了以前在中国从没见过的单轨列车,建在很高的地方,科技感十足。
这座城市的样貌他越看越眼熟,猜测自己应该是穿进什么着名科幻电影或漫画里了。
他开了半个小时车,选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酒店,然后把汽车驶入一个阴暗的胡同里。
他这才在车上查看了战利品,拉杆箱里的果然是钱,都是大额美刀,具体多少他懒得数,肯定有一百万。
他打开车窗,正吐了一口暖气。
他从小穷到大,今天才发现成为贫民窟的百万富翁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
运动包里是十几公斤“洗衣粉”
,这东西对戴蒙毫无吸引力,直接连包一起扔进了垃圾箱。
他认为只有傻子才吸这玩意,白送他也不会要。
他提着装钱的拉杆箱,步行一千米到了刚才看好的酒店。
他把汽车丢在了路边,开黑帮的车会被人找上门来。
箱子留着没事,这种箱子很常见。
两帮人大战一场,出事了肯定先怀疑对方,会有人替戴蒙吸引火力。
工装整洁的前台男服务员脸上带着职业的微笑,问道:“欢迎来到哥谭写意酒店,请问您有预定房间吗?”
服务员直接把戴蒙给问懵了,因为他听到了“哥谭”
。
大名鼎鼎的哥谭啊,他记忆中只有一个,那就是蝙蝠侠所在的城市。
怪不得他一出门就遇到了抢劫和枪战,怪不得警察行动那么慢。
在民风淳朴的哥谭市,这种事屡见不鲜,每天都在发生,哪天不死人平安无事才叫奇怪。
戴蒙开始有点担忧,他在尤曼吉苦练的功夫,在哥谭大概不够看,危险的反派太多了。
这里的黑帮可不是普通的黑帮,很多大佬在阿卡姆疯人院进修过。
那个地方人才辈出,擅长策划各种犯罪行动,不断的给警察和超级英雄们制造麻烦。
哥谭是一座充满了悲剧和讽刺的城市,是叛逆者的天堂。
没有人能真正的掌控这座城市,也没有人能将其彻底毁灭。
现在就算黑帮不找上门,戴蒙似乎也有被蝙蝠侠海扁的风险。
如果他走黑吃黑这条路发家致富,遇到蝙蝠侠被扔进黑山监狱或阿卡姆疯人院都是有可能的。
不对,他的目标是要成为救世主,不是当反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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