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莺飞快的看了下四周,除了云家姐妹和彼此的丫鬟,没人注意到她们的谈话,不然沈莺估计当场就跳脚了。
她心底怒火中烧,碍于自己的名声,不敢发作,怒气盘踞心口,灼烧的五脏六腑的生疼。
她蕴藏怒意的眸子死死的盯着沈菀,沈菀可不怕她生气。
沈菀一脸没商量的表情,气得沈莺云袖一甩,转身走了。
见她怒走,银霜有些担心,“这些首饰,她不会不要了吧?”
相比银霜的担心,沈菀放心的很。
一府姐妹,从小一起长大,她还能不知道沈莺的性子。
那是既不要脸,又特别要脸。
这些首饰沈莺不拿银票取回去,她只要出门佩戴,以傅姝的性子必然见一次嘲讽一次,沈莺怎么可能受得了?
她说过不会再让这些狼心狗肺的人占她一点便宜,就会说到做到。
沈菀和云茉云蕊进翠玉阁,只是想着知道望月楼的热闹,现在望月楼的热闹没了,还被沈莺搅了挑首饰的兴致,三人便出了翠玉阁,又逛了半个时辰的街,有些累乏了,方才分开,云茉云蕊回云家,沈菀坐马车回凌王府。
进了凌王府,沈菀往内院走,刚走到墨玉轩院门口,身后一个小丫鬟拎着裙摆跑过来,气喘吁吁道,“王妃,平阳侯府派人来传话,让您回去一趟。”
沈菀柳眉微蹙,抬头看天上的太阳,银霜奇怪道,“都这时辰了,侯府怎么派人找王妃回去?”
现在回去,哪怕只在平阳侯府待一刻钟,回来就该吃晚饭了。
这么急的找她回去,除了为沈莺出气,还能是为了什么事。
在平阳侯府对她呼来喝去也就算了,她都嫁到凌王府了,还想派个下人来传一声,她就得屁颠屁颠的赶回去?
惯得她们。
沈菀没有回去的打算,但侯府派人来传话,不给个反应没得让凌王府下人觉得她没把平阳侯府放在心上。
沈菀吩咐银霜道,“你回平阳侯府一趟,就说凌王腿疾发作,我走不开,等凌王腿好些了,我再回去。”
银霜走后,沈菀迈步进墨玉轩。
正上台阶,就看到陈风推着谢景衍从书房过来,某位爷那张俊美无铸的妖孽脸上没什么表情,但说出口的话还是带了几分情绪,“还知道回来。”
沈菀,“……”
这语气,好像她夜不归宿似的。
她也就出府了两个多时辰好么!
她不在也不知道他火气降的怎么样了,菊花茶喝了几盏,小厨房有没有照她的吩咐给他煮绿豆汤。
沈菀心底这般想,嘴上就直接问出来了,“你没流鼻血了吧?”
一场大地震辐射出神秘的能量,令食物加速腐烂动植物疯狂进化,人类也随之进化出了不同的能力,整个星球陷入末日的疯狂。为了生存为了拯救为了绝境中的那一丝希望,一场末世之中的惊奇大冒险就此展开...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七年前邂逅的女人突然打来电话,求他照顾好他们的女儿。为了保护女儿,她选择了以死相抗,殊不知他早已权倾天下...
方民被美女杀手霸王硬上弓,拥有了超能力,不但能够透视,还能推演过去和预知未来。只是让他头疼的是,那女杀手先是要追杀他,而后非要做他老婆。可是其他各色美女也都想做他老婆!是生是死,是爱是恨,皆在我的冷艳杀手老婆...
我叫奥利奥普拉弗尔,是一名侦探。我很讨厌我的主业,因为办的都是些无聊至极的案子,但我对我那副业倒是喜欢的很挖挖土,埋埋东西,除去没浇水之外,就像是个园丁。—PS别问为什么是奇幻背景,问就是我爱我的编辑。...
叶尘本是一个追求平凡之人,终于有一天,他为了保护自己的妹妹,拿起武器杀向了天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