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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太阳在天与云与山与海模糊的边际线上浮起。
“......”
卡浓的奏响曲如约恰在六点炸起。
沈初笛被那音乐吓的惊醒,但身体却依旧僵硬的不想动弹,手指在手机界面上划拉了好一阵才让手机消停下来。
正想继续睡个回笼觉的沈初笛又被吵醒了,这下想消停也难了。
因为吵醒他的是隔壁家老奶奶养的走地鸡。
“喔,喔喔,哦~~~”
那公鸡打鸣,尾音拉得极长,原本就两声的事,硬是给他叫出了个天长地久,难舍难分来。
拉开窗户,还迷糊的没清醒过来的沈初笛在桌子上摸了一样东西就朝公鸡鸣叫声的源头扔去,也不知有没有扔中,总之,公鸡是不叫了。
沈初笛刷牙洗漱,直到穿上了昨天准备好的,今天要穿的衣服,才稍稍清醒了一半,想起今天早上自己做的事,一哆嗦,瞬间清醒了。
连忙拿起钥匙,拉开门跑了出去。
墙壁细缝中顽强生长的不知名的植物也探出了一些花骨朵,虽还不知道是什么花,但可以看出来有一些是紫色的,有一些是黄色的。
跑出门,对上昨日一位坐在门口晒太阳的老奶奶,沈初笛急急的停下了脚步,满脸歉意,挠着头不知如何开口。
老奶奶这么大岁数了,一眼就瞧出了小伙子的来意,张开年迈收缩的嘴,声音含糊却气定神闲:“小伙子还算有良心,知道自己错了,上门道歉,我不和你们这些小年轻计较,但你用铅笔打得我家公鸡从屋顶滚下来总是要赔的,帮我杀**。”
“啊!”
沈初笛脸色有点难堪,这个,他不会杀鸡啊。
从小被当做贵公子养大的沈初笛弹得了钢琴,看得了财务报表,略懂编程,更甚者,能流利说出三种国际语言和外国人畅聊无阻。
但,他不会杀鸡。
“啊什么啊,小伙子不准不承认,我可是有证据的,而且我有个孙子还是律师。”
老奶奶从花布口袋里摸出了一只黑色的圆珠笔,说的那叫一个理直气壮。
那可不理直气壮,他可是亲眼看到这小伙子往窗外扔了个东西,自己的公鸡就被砸的滚落了屋顶。
沈初笛见到那笔的时候愣了愣,这笔是他的不错,但肯定不是他丢出去的那只,因为他只买了一只这种款式的黑色圆珠笔。
而且这圆珠笔就是泽希昨天从抽屉摸出来的那只。
后来他把这只笔送给了泽希。
所以他桌子上不可能有这笔。
“老奶奶,你这是不是找错证据了?”
沈初笛没有要推卸责任的意思,只是觉得古怪。
老人虽七老八十了,背驼着,却精气神极好,听沈初笛这话立马不高兴了,“你这什么意思,觉得我老了,倚老卖老。”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那个......我不会杀鸡,可以换个赔偿的法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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