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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终于毕业了,
莫德被分配到了第三十一军迅鹰传讯营,成为一名普通的传信兵,阶级为雏鹰。
根据旧帝国的军制,传讯营是给予这些才能最低下的士兵的栖身之所,这里不需要战斗,不需要特殊技能,你需要做的,就是把上级的命令或者消息准确地送达目的地。
在这春天的普通一天,格里芬接到了上级的指令,去将一封信件送到达加独立市,这是他接到过最远的任务了,即使有维克特利的花岗岩道路的存在,快马加鞭大约还是需要一个月才能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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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虽然已经进入春天,但还带有丝丝寒意。
莫德.格里芬驱马从军营赶回家中。
“哟,史上最差要回家去了吗?”
迅鹰营守卫队长,满脸大胡子的舍伍德.贝克向着这个新兵调侃到。
“是是是,我记得前辈你,也是施耐德学院倒数第二的成绩,进来的吧”
莫德马上回呛到。
周围的几个年轻守卫捂住嘴,尽量不让自己笑出声。
毕竟,队长在呢。
“哈?你一个倒数第一进来的还来嘲讽我这个第二?快快快!
滚回家吃奶去吧。”
舍伍德挥了挥手,无奈的说道。
“驾!”
莫德掂了掂缰绳,马儿蓄势待发。
“喂,莫德,你这小子路上注意安全啊。”
舍伍德的一本正经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放心吧,回来,我请你喝金狮酒馆最好的酒!
!”
莫德的马儿一溜烟就窜了出去,很快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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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芬家大院。
“是二少爷!
!
!
二少爷回来了。”
老管家沃伦向着宅子里喊到,只见一个可爱的小女孩,飞一般地冲了出来,
“莫德!
!
!”
小女孩非常兴奋地冲向莫德,莫德半蹲下,一下子接住冲来的小女孩。
“好久不见啦,葛瑞丝,哇,又长高了呢。”
这个小女孩是是格里芬家的第三个孩子,几年前出生的葛瑞丝,莫德同父异母的妹妹,和莫德关系十分要好。
“葛瑞丝,回房间好好读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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