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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手表,藕粉色皮带,衬得沈宝珠手腕粗大,皮肤黝黑。
沈晓棠不懂,女主为什么这么执着于粉色。
粉色是好看,但并不适合她。
王立国显然也这么觉得,皱眉摇头。
“你戴这个不好看,还是试试别的颜色吧。”
说着,挑了一条灰绿色地递给她。
灰绿色饱和度低,不会衬得肤色重的人土气。
谁知沈宝珠非但不喜欢,反倒委屈起来。
“立国哥,你是不是嫌弃我?嫌弃我穿粉色没有晓棠姐姐好看。”
沈晓棠恍然,原来沈宝珠是在学她。
王立国专吃沈宝珠这套,立刻开始愧疚。
“宝珠妹妹,我没有那个意思。”
“既然你喜欢粉色,那咱们就买粉色。”
说完,麻利从兜里掏钱。
沈宝珠白得一块手表,唇角崩都崩不住,直往上翘。
沈晓棠对着他俩翻了个白眼,心里替原主不值。
原主参加工作两年,送过王立国银质的袖口,领带,西装,还有漂亮国进口的保温杯……
王立国呢,送给原主最贵的东西就是一条丝绸发绳。
统共不到五块钱!
抠搜男!
沈晓棠看不上百货大楼里的衣服,想去旁边的进口商店看看。
刚一转身就被两人发现。
“姐姐,你怎么在这儿?爸妈都在担心你,你却一个人来逛街?!”
沈宝珠又开始她那套茶言茶语。
王立国也是一脸斥责。
“沈晓棠,你都要回乡下了,也该收敛点。
你亲爸妈是农民,可经不住你这么霍霍!”
沈晓棠一听这话就气不打一处来。
几步走到王立国跟前。
“我花我自己钱,用得着你在这儿狗吠?!”
“你清高,你节俭,有本事你把我之前送你的东西都还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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