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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第3页)

寄眉拦了一下:“仔细擦过了吗?以后给孩子的东西,万万注意,一定要干净。”

“早让金翠她们擦拭过了。”

朝儿子道:“你爹我是那么不上心的人吗?”

元毅吃着手指,呀呀喊了两声。

砚泽马上笑道:“快听,他是不是说:‘不是’?”

“是,是。”

寄眉跟着笑:“他说他爹爹最好了。”

砚泽想起金翠从姑姑手里接过一个包袱,他往里瞥了眼,好像是婴儿穿的衣裳:“我看姑姑送给元毅的衣裳,好像是旧的?”

“哦,是元毅小舅舅的。

别人先穿过的才好,料子都穿软了,不怕磨伤孩子。

之前我还愁上哪里找合适的衣裳,这不,我娘就给送来了。

你放心吧,他舅舅的衣裳料子和针线都是很好的,连母亲也说好。”

既然连母亲那么挑剔的人,都同意了,看来可以放心。

砚泽便问起砚臣的婚事,向妻子打听她在母亲那里听到了些什么。

寄眉把婆婆和邱夫人的谈话说了。

“邱家四小姐人不好,咱们摆明了不要。

他家想联姻,就得乖乖把嫡女嫁进来。”

砚泽道:“砚臣娶了嫡女,知道家里人重视他,想必能提起精神,和以前大不一样。”

寄眉道:“四小姐人品不行,不知道五小姐是什么样的人。”

“只要不是太差劲的人,我相信你们都能相处好。”

他笑嘻嘻的夸道:“我媳妇这么好,谁跟你相处不好,那肯定是她的毛病。”

她低头浅笑,这时元毅吐了个奶泡的,逗的她直笑,拿帕子给孩子擦了嘴角。

砚泽戳了下儿子胖乎乎的脸蛋,道:“他可真好玩。”

“娘说四五岁之前,最招人喜欢。

等再大点了,就招人烦了,整日四处乱跑,弄的鸡飞狗跳。”

说到这里,瞅了眼丈夫:“娘说的是真的吗?”

“……”

萧砚泽脸皮厚,一仰头:“嘁,她说的不对。

我不管是四五岁还是六七岁,哪怕到现在,一直都挺招人喜欢的。”

涎着脸抱着妻子,笑问道:“是不是?”

寄眉心道,你是招女人喜欢吧。

不过,她也是女人,所以丈夫得她喜欢。

她抿嘴笑着点头:“是,喜欢。”

这日,萧砚泽应邀去参加城里诗社的聚会。

这大半年来,有空就陪着妻子,几乎忘了跟文人骚客们的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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