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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最不守妇道的女人,若是舆论纷纷指责她伤风败俗,她也会赶紧跑去求某个德高望重的人士为她主持公道。
如果有人告诉我他们完全无视别人的看法,那我是不相信的。
这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
这些人的意思无非是,他们不怕由于一些微不足道的过失而受到指责,因为他们自信没有人能发现。
但斯特里克兰这个人确实不介意人们对他有什么看法,所以纲纪伦常根本约束不了他。
他就像浑身涂满油的角斗士,你永远抓不住他,这给了他一种让人火冒三丈的自由。
我记得我对他说过:
“喂,要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这个世界就完蛋啦。”
“你这句话说得太蠢了。
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像我这样的。
绝大多数人做着普普通通的事情就心满意足了。”
我很想挖苦他一下。
“你显然并不遵守规矩:做人要循规蹈矩,要让自己的行动符合普遍法则。”
“我从来没听说过这句话,但这是胡说八道。”
“这句话可是康德[68]说的。”
“我管谁说的?反正这就是胡说八道。”
像这种人,你跟他谈良知也是没有用的。
那就像没有镜子而想看到自己的容貌。
我认为良知是心灵的卫兵,它守护着各种社会赖以存续的规则。
它是驻扎在每个人心里的警察,监督我们不要为非作歹。
它是安插在自我意识最深处的间谍。
人太过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太过害怕遭受别人的责难,所以亲自把敌人迎进了家门;于是间谍持续地监视着他,警惕地捍卫着其主人的利益,无情地摧毁任何刚露出端倪的、不服管束的欲望。
良知迫使他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它是强韧的纽带,联结着个体和整体。
而他在说服自己相信社会利益比个人利益更为重要之后,就难免会沦为良知这个监督者的奴隶。
他将其供奉起来。
到最后,就像宫廷弄臣因为肩膀上扛着皇帝的权杖而感到光宗耀祖那样,他会因为自己对良知非常敏感而觉得无比自豪。
然后当遇到不受良心约束的人,他就会张皇失措、哑口无言,因为身为社会成员,他清楚地意识到面对这种人他完全是无可奈何的。
发现斯特里克兰确实不在意他的举动会引人唾骂之后,我只能惶恐地落荒而逃,好像我撞见的是不成人形的怪物。
那天晚上我向他道别时,他最后跟我说的话是:
“告诉艾美最好别来找我。
我很快就要换酒店了,所以她就算来了也找不到我。”
“我个人认为她能摆脱你反倒是件好事。”
我说。
“老兄,我只希望你能让她明白这个道理。
可惜女人是非常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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