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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你?”
叫志庆的男子,现在也不好受,“真是皇上的圣旨,你赶回去也没用啊。
想来大伯大伯母都已经接受了吧。”
是啊,从圣旨下来,传到江州,也已经月余了,就算他赶回丰城,也不能改变什么啊。
男子一拳打在桌子上,橡木的桌子被打断了。
“表哥,你的手在流血啊?”
志庆抓过男子的手,想给他包扎一下,男子不同意,缓步走回驿站的客房。
看着那落寞的背影,志庆感叹,造化弄人啊!
翌日清晨,志庆去敲门叫表哥,可以出发了,但是没有人应。
志庆发现表哥的房门虚掩着,推开走进一看,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垫背也是齐整的,就知道这床晚上就没有人睡过。
志庆苦笑,表哥应该是连夜赶回丰城了。
这次,东朝组织了差不多有百人的学子,到余国进行文化交流。
百人的队伍,加上服侍的人员,超过了三百人。
在大祭酒的带领下,到余国的国都洛城进行了交流,其实就是砸场去的。
每三十年,三国都会举行这种形式的文化交流,四书五经,六艺典籍都在比试的范围。
今届的主办场地就是在余国的洛城。
这种比试各有输赢,千年以来,形成了定制。
这次,最后的赢家就是东朝了。
本来赢了这届的比试,整个使团都很兴奋,这意味着回到丰城后,他们就有比别人更多更大的机会出仕为官,造福一方。
并不是每个学子都有机会参加这种比试的,更何况光是三十年一届的规定。
表哥是今届最耀眼的一颗明星,再加上公主最小的嫡子的身份,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
只是驿站听到的消息,对他不啻于晴天霹雳。
从丰城去洛城,走水路直线距离,也要二个半月。
这一来一回,路上就用了五个月,在扣除在洛城的时间,差不多就要半年了。
就是这半年,发生了这样的事,严平枫要是早知道的话,他是绝对不会去洛城参加那个什么该死的交流会的。
娘在给他的信中,并没有提到过这件事,看来就是想瞒着他。
他连夜赶回丰城,累死了两匹好马,就是想见一见他守护了十六年的女子。
如果她愿意的话,他就会带着她远走他乡,找个没人认识他们的地方,过着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的日子。
本来他想好了,也打算这样做的,可是到了路府门前,他犹豫了。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宝珠,那会她还是襁褓中的女娃。
那会的宝珠,小小的,软软的,也是香香的,一见到他,就给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那一刻,严平枫的心就遗落在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身上了。
他守了十六年,等了十六年,呵护了十六年。
等她慢慢长大,等她开始懂情懂爱。
本来打算这次洛城之行回来后,就向她表明心意的,然后让娘上门提亲的。
他把他们的一切都计划好了,唯一没有算到的就是皇上的圣旨。
突然路府的侧门打开了,他挂念了十六年的女子走了出来。
严平枫赶忙找了角落躲起来,他看着那女子和表妹上了马车,她的样子一点都没有变,只是以后他却不能肆无忌惮看她了。
嘴角的苦涩,怎么也藏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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