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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书成
在徐保儿的督促之下,大概一个时辰之后。
老工匠捧着一个托盘。
红木托盘之上,有一层绸缎。
绸缎上并排放着十根金笔。
是真的金笔。
整个笔杆与笔帽都是金银错的工艺。
何夕拿来一根,很压手,大概有一两百克,虽然金色不纯,至于价值,已经不是何夕可以估量的了。
何夕没有见过如此大的金件。
更不要说,这一下子有十根。
何夕一时间,有些失神。
他这一段时间,虽然一直住在乾清宫中,身处大明最核心区域。
但是何夕却没有太多的感觉。
无他,朱元璋的生活朴素。
朱元璋的乾清宫,不过是房子大一些而已。
吃的东西,也是粗茶淡饭。
最多的时候,也不过四菜一汤。
比后世的工作餐强不到哪里。
倒不是说御厨不行。
大明刚刚开国。
谁也不敢糊弄朱元璋。
大明的御厨还行。
但是缺少后世很多调味品。
在何夕吃了也觉得平平。
何夕根本没有感受到,大明王朝权力与财富。
甚至有一种还在现代的错觉。
而今日,何夕忽然才意识到,他是在什么地方。
十根金笔,即便不是纯金的。
在后世,也是何夕要辛苦工作好几年才能赚到的。
而今却是他开口,就到了他手中。
诚然,现代的科技与后世不能比,但并不代表,大明顶级权贵与后世的小老百姓的享受是真的一样。
此刻,何夕心中发生了什么改变。
只是这改变一时间也说不清楚。
“大人,先试试笔吧。”
徐保儿赔笑道。
何夕说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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