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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非常合适。”
那之后他们每天都见面,林连雀不知从哪找来的歌伎,料想生意红火,艾西礼几乎每次都要等很久。
有时对方醉醺醺地来,脸上的妆花了一半;有时对方穿一身红裙,在黄昏的光影中跳格子,跳格子的时候总是光着脚,脚上沾着斑斓的颜料;有时对方靠在窗边,抽一种味道很重的雪茄,祈祷室禁烟,常有神职人员把他们请出去,这时艾西礼就把画架支在游廊下,看歌伎摘一朵玫瑰,而后把花瓣和烟叶卷在一起,抽烟的动作堂皇潇洒,总能引来一大群人围观。
有人看出歌伎是艾西礼的模特,慕德兰崇尚艺术,许多模特都身价高昂,不禁悄悄打听歌伎的价格排期。
每当此时这人就会笑笑,而后说:“不好意思,最近生意满了。”
后来艾西礼得知歌伎最常抽的雪茄是玫瑰雪茄,有的产自帝国本土,有些则是自己卷的,慕德兰到处都是玫瑰,只要有烟叶,几乎在任何街道都能卷一根烟。
有次他看到对方将一根雪茄拆开,把上面的金粉刮在胭脂盒里,“这个牌子的雪茄很贵,但是包装会用真的金子。”
歌伎解释,看到艾西礼有些好奇的神色,便逗他,“来一根?”
“谢谢。”
艾西礼婉拒,“我不抽烟。”
“逗你呢。”
歌伎指间的雪茄打了个转,“这烟太冲,你要是从未抽过,最好还是换一支味道清淡的。”
待画像开始上色的时候,歌伎一时兴起,抓了满把的颜料,从下颌一直抹到锁骨,继而凑到艾西礼面前,问他:“好看吗?”
“很好看。”
艾西礼坐在画板前,淡淡道:“我需要您明天戴一件金色的头饰。”
歌伎笑了,从颜料盘里蘸了些红色,涂在嘴唇上。
接着猛地凑过去,亲了他一口。
艾西礼下笔的动作静了一瞬,而后说:“请不要打扰我的作画进度。”
歌伎被他逗乐,笑得前仰后合。
直到作品快要完成的某一日,艾西礼从傍晚一直画到凌晨,黎明时分下了雨,两人站在圣堂门口,艾西礼借了一把伞,问:“夜深,我能送您回去吗?”
“不必啦。”
歌伎从包里掏出一双后跟更高的鞋,换上,“我住的地方怕是会吓到您这种少爷。”
“我在士官学校待过四年,我想没有太多地方会吓到我。”
艾西礼道,“如果真的有,我很期待看一看。”
“其实是我接下来还有生意。”
歌伎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将一缕红发挽在耳后,“就不麻烦了。”
艾西礼握了握雨伞手柄,“……我有没有耽误您的时间?”
“没关系,您的时间也很宝贵。”
歌伎掏出烟盒,一双总是醉意阑珊的眼睛,此时在灯下显得有些真诚,“祝您能被帝国大学录取,您的画很美,我很喜欢。”
艾西礼的发梢有些湿,稍显凌乱地垂在耳畔,此时的他更像一个刚刚成人的青年,他望着对方,语气依然克制有礼:“有什么我能帮您做的吗?”
歌伎想了想,从烟盒里敲出一支雪茄,剪开,叼在口中。
接着和他凑近了些,“那就请帮我点一支烟吧。”
艾西礼查过有关雪茄的资料,雪茄点烟与普通香烟不同,烧火要均匀,最好有特质的打火器。
如果想要更雅致的风味,最好是用火柴引燃雪松木片,再用木片点烟,这样雪茄中将融入松木香气,回味也更悠长。
他看着倾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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