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然而在我见到他的时候。
他拿着一个‘稿把’身后跟着两人,就打进了家。
看着我和我妈被打成这样,他怒火中烧,在他们那个年代,出来混,讲究的是祸不及家人。
那人的小舅子动了我爸的家人。
他瞬间没了理智,拿着‘搞把’对着那些人玩命的砸了上去!
为首的那个小舅子,被我爸砸的头被血液染红,没有一点空白的地方,人已经晕了过去。
但我爸疯了一样,没命的砸个不停。
嘴里还一直重复着,动老子家人,我弄死你!
我弄死你!
眼看就要出人命了。
我妈死死的抱住我爸,让我爸停手。
他的两个朋友也是拉开了我爸。
拉开了是拉开了,但那人没了动静,当天夜里,我爸带着我妈和我,一家三口连夜从城里跑到了县城。
不管对方死没死,被抓住判的轻不了。
就这样。
我转学了,从市小学到了县城小学,三年级就转学,导致我学习一落千丈,和周围同学的差距越来越大,我也越来越内向。
和同学们在一起,我感觉我就外来人。
甚至因为我穿着可能稍微的好一点,毕竟是城里小孩,在那个年代,家家都过的一般,县城里和城市里的穿着也就更不相同,很多县城的兄弟肯定会骂我,城里人就有优越感?
我不觉得是优越感。
在大家都一样的时候,你不一样,你就是另类。
他们会没事往我身上扔泥巴,看着我的小白鞋会故意踩我得鞋,而且我是转学过去的,没有什么新朋友。
每当我看着他们玩的时候,我都发自内心的想加入。
但我一过去。
他们就会换一个地方接着玩。
那段时间,我很讨厌上学,因为大家都排挤我,老师嫌弃我学习不好,跟班级拖成绩,而且是借读生。
但我不敢和我爸妈说,我也不知道我当时到底在怕什么。
唯一让我有点心里安慰的是,我们班里有个女孩。
她留着一个黑黑的马尾,皮肤白皙,而且一个樱桃小嘴看着就很好看,而且身材高挑,一双大长腿十分的出众。
夏天见过很多次,一双美腿纤细修长,腿型也很直溜,身边说不上是多前凸后翘,但也是小荷才露尖尖角,盈盈可握。
她是我们的班长,叫孟筱雨。
当时我也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只是觉得看着她,世界好像就很美好。
因为她会对我笑,那是我见过最美好的笑容。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在我上六年级的时候,我爸被抓走了。
因为故意伤人,导致重伤两人,被判了十年零六个月。
进去的时候。
我爸什么都没有多说,只是神色复杂对着我说道:“知识改变命运,你给老子好好读书,不要走老子的路!”
寻墓掘宝,秘境寻幽,不一定就是图财,因为往往有这么一些人,下地,为的是挑战生命的极限。六十年前的一件事,牵一而动全身。六十年前的谜团,有人下地为的是揭开历史真相,有的是探索世界的奥秘。六十年后,一个新的故事开始了新书,求收藏推荐各种支持!!!谢谢!更新时间8点一更11点一更本书QQ群23418265o(欢迎所有人进来啊!)...
只手捏碎苍穹,只脚踏破星河,只眼湮灭洪荒。众生皆有缺陷,唯吾完美不朽!满地打滚,求红票,求收藏,求点击。公布一个书友群163615751)...
一觉醒来,张启阳发现自己正在我是歌手的踢馆赛现场。他居然成了这个位面的华国首富之子!他的前身,离经叛道,酷爱摇滚。他宁愿做一个三流的摇滚明星,也不要继承他老爹的千亿家产。在公众眼里,他是一个靠着老子才混出名的纨绔子。没有人在乎他的才华,更没有人欣赏他的音乐。大家津津乐道的,永远是他的无脑放炮和喷人。一直到那晚我是歌手的踢馆赛...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八七暖婚之肥妻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只是玩女血精灵,不是想变血精灵啊混蛋Σっ°Д°っ不过女血精灵什么的好像也不错呢づ ̄3 ̄づ什么!变身还要有任务?英雄多如狗的世界?!不过女英雄我喜欢o゜▽゜(此书百合)...
因缘际会,一个现代人的灵魂附身到了历史上着名的逃路天子永历帝朱由榔身上。这一次,他要对张煌言说老先生,坚持住,我挺你!这一次,他要对李定国说李将军,咱们并肩作战,一起收复河山!这一次,他要对满洲鞑子说汝要战,吾便战!甲申之年,国破家亡,且看新永历如何改天换日,重振大明国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