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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做完了这一切,就在水榭中的茶桌旁坐下,执起桌上的玉壶,没想到倒出来的不是茶水,却是清冽的美酒,酒香沁人心脾,还未入口,人已半醉。
酒虽然是好酒,但是阳光从小就被爸妈教育开封的饮料不能随便喝,再加上当初在深宫被人暗算,中毒也是中怕了。
所以她还是小心地用银针试了试,确认没有毒之后,才开始一个人细品慢酌起来。
天色渐暗,一轮圆月升上了天空,水榭下的湖水映着明月的影子,波光潋滟。
有山风微微吹过,沁人心脾。
阳光手里把玩着手中精致的玉杯,带着醉眼,看着眼前的良辰美景,真是无处不风雅,无处不动人。
“这才叫人生啊!”
她默默在心里感叹着真是同人不同命。
据李云峰说,几百年前,她的前世,世世都是贵公子,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逍遥!
只是张君耀转世以后,日子才不那么好过了:明炎是孤儿,好在从小就遇到李云峰,被李云峰收养,一生历经战乱;而自己则出生在城市底层的平民人家,母亲多病,家人奔波劳苦,也是直到遇到李云峰以后,家里的日子才好起来;然而,又好巧不巧地再次赶上了天劫。
莫不是这小子生得太好,而做的事又太败人品,所以把自己的福气都用尽了?
她这么想着,心里便对张君耀有了些腹诽;回头想想,又觉得那张家小公子就这么被自己怨恨上了,也有些无辜。
毕竟连真人都没见到呢,事实真相还没有查清楚,不能先入为主的带着偏见和有色眼镜看人不是?特别是这人还是自己。
女人还是要爱自己多一点的!
一旁的案几上放着笔墨纸砚。
墨是上好的徽墨,她细细地研好了墨,铺开宣纸,在上面写下了两行字,又从怀中取出一枚玉佩,连同镇纸一同放到了宣纸上面。
这几个月,她在家里狂练书法,终于练出一点模样了,就连李云峰都赞叹她的毛笔字终于可以见人了。
她在宣纸上面写下了两行小字,借着夜风吹干墨迹,然后放下纸笔,乘着夜色悄然离去。
这个时代的大明朝,内忧外患,盗匪横行,就算是在这江南的温润之地,也可能夜不闭户,他这别院里面所取所用之物都极为考究,想来这里是有家丁看守的。
她可以在这里停留一时,但是还是不宜久留。
*
月上中天,两匹快马在张府的门口停下,从前面的马上跳下一个十六七岁的俊俏少年,只见他面如冠玉、目若朗星,头上金冠束发,身上穿着湖蓝色的云纹锦衣,肩上披着绣着翠竹的披风,腰间玉带上的明珠熠熠生辉,脚下踏着高底的皂靴,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
此时他展开手中的折扇,星眸微眯,回头对身后的书童说道:“雨墨,叫门!”
他身后的书童跑上前,扣响了门环。
不一会儿,管家过来开门,见是自家公子回来了,忙迎上去帮他牵马,然后赶紧命人关上大门。
苏州城里有宵禁,他这样锦衣夜行,若是被巡城的官兵看到了,可不得了。
“公子怎么深夜回来了?”
他小心地问道。
张君耀轻描淡写地笑笑:“本来天黑之前可以进城的,可是路上耽搁了一小会儿,就到这个时辰了。
老爷夫人都睡下了吧?”
“老爷夫人自然早已睡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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