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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唐佳宁午睡刚醒。
上午去学游泳,他有点累了。
“心洁说过她去哪儿了吗?”
我怀疑地问。
“她没说。
打她的手机吧。”
岳父回答,接着想了想,又补充道:“她不会跑得太远,应该还在国内。
因为一个朋友下周结婚,她已经答应参加婚礼。”
文有恒说完便撂下电话。
老人今年61岁,退休前是一家中学的校长,为人宁静淡泊,乐天随和。
和他比起来,岳母林秀熙则像一位身穿红色斗篷的女超人,靠卖名品包起步,十几年过来,挣下了一份可观的家业。
放下电话,心里更加奇怪。
老人说昨天早晨我曾打电话找过文心洁,当时她就已经出去了。
可是,我并不记得打过这个电话。
这么重要的事情我怎么会忘记呢?还有,我脑后和胳膊上的伤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喝多了摔出来的吗?为什么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我找出钱包,将里边的现金、身份证、信用卡及一些超市购物小票等全部抽出来放在桌子上,从中发现一张机打的发票。
我睁大眼睛,紧盯着它。
要知道,我经营着一家小印社,为餐厅、酒店印制发票和手撕票曾是我的主要业务,后来,税务局强行推行机打票,各家餐馆饭店相继配备了专用打印机,夺走了我的大部分生意,我对它恨之入骨。
可是,给我刺激的不是这张发票本身,而是上边的内容:时间7月28日(也就是今天),消费1480元,“咸亨酒家”
。
这张餐厅的发票将我的记忆之门扯开了一条缝儿,我恍惚记起今天中午曾在那里吃饭——我和妻子文心洁,为了结婚周年纪念日。
可是,后来她去了哪里?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回到家?而且,我竟将这一切都忘记了。
幸亏这张发票提醒了我。
它可以证明文心洁跟我在一起:无论这家餐厅价格多么昂贵,我一个人不可能一次吃掉1480元的饭菜。
时间一点点消逝。
我枯坐在客厅沙发上,为忘记的事情而苦恼。
屋里变得更暗,厨房的灯开着,透过来几缕若明若暗的光束,隐含着某些不安和怪异。
我伸出右手,举着小拇指仔细端详。
小拇指光秃秃的,上边的指甲不见了,留下一个丑陋的疤痕。
它应该伤得不算太久,但是,我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时间和什么原因让我失去了这块指甲。
看起来,酒精的作用实在太大了。
不过,也许不仅仅是酒精的影响。
后脑海的肿包隐隐传来一丝疼痛,思绪慢慢清晰起来,开始认定,妻子是在中午吃饭的时候不辞而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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