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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枫看着克蕾赫,她额头戴着一个额饰,细碎的白金链使微卷的长发看起来纯洁秀丽,眉心垂着一颗钻石,美丽异常,光彩夺目,那光芒仿佛是活的,如同月亮般让人惊叹。
女奴隶的眼睛淡静如海。
居然没有被眉心的钻石夺取丝毫光彩,她美得就像异域传说中的公主,神秘而清纯。
不得不说,克蕾赫被奴隶商人打扮得极好。
美得简直不像话。
根本想不到这么美的女生竟然是女奴隶,而且乃是实力极强的剑圣。
最重要的是,叶枫让她吃下了忠诚药丸,而且通过奴隶契约,自己也是她的主人。
这是叶枫的双重保险,毕竟,如果她在晚上自己睡着的时候偷袭,那自己岂不是死定了?
这么强的一个女骑士,如果背叛偷袭,叶枫也很难承受这个后果。
但如果将她拿下一血,这又是一件享受快乐的事情。
而刚才,叶枫成功拿下一血,看着床上面的鲜血,叶枫不由的得意起来。
“叮,嘻嘻,恭喜宿主,将一位超强女生拿下,心里开心,开心指数92点,获得奖励剑圣专用盔甲。
为sss级,拥有强大的防御能力,且会为受伤的穿戴者自动疗伤,而且盔甲即使损坏,也拥有自愈能力。”
“我去”
,叶枫说道,“怎么又是给女奴隶的专属武器,不过,给女奴隶的,女奴隶变强后,也有利于让自己的队伍增强实力。”
这样一想,叶枫也没有太过计较了。
剑圣女奴隶也是第一次体验,说实话,一开始还有点疼,但后面也还好,身体越来越放松,喜欢上这种感觉。
本来,剑圣非常讨厌叶枫,可当吃下好感度药丸后,便觉得叶枫好帅,好有男人魅力,会忍不住犯花痴。
毕竟,剑圣也是一个女生,男朋友都没有,从小整天就是在练剑,因为自己很喜欢,长大后也会在空闲的时候练剑。
女奴隶拉了拉叶枫的衣服,说:“主人,以后,请多多疼爱我吧。”
叶枫一笑,说:“这是当然,你可让我真舒服啊,难道是因为每天练剑,身体更好,所以更有感觉?”
女奴隶突然红了脸,轻微地,毕竟是成年人,便觉得自己的害羞是可笑的,因而感到惭愧,就更加脸红了,差不多快要流出眼泪来。
叶枫不再逗她,因为自己还有重要的事情去做,就是找到刹那的仇人。
于是,叶枫穿梭到酒店,把刹那带上,一起来到街道上。
刚出来,就看到一个富家公子,他穿着得体的米色休闲西服,手上一枚黑金闪闪的戒指和一块名牌手表,这些都显示着非凡的贵气,整个人都带着天生高贵不凡的气息。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左拥右抱,手里还牵着一个女奴隶的绳。
女生个个都是极品,打扮得也很好,完全看不出来这是末世,仿佛和末世没暴发的富二代一样。
富家公子周围一大群异能者保镖,他们个个身强体壮,穿着黑色西服,佩戴墨镜。
这给人一种很酷的感觉,但实际上墨镜是有战术意义的,它可以防止光线转换时瞬间的不适应,还可以挡住敌人的各种喷射危险物质。
可以说,这些保镖是受过专业训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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