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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宫洺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处理工作上的事情,作为主要负责他私人生活部分的我,就不再忙得那么鸡飞狗跳了,他用到Kitty的时间远远多于用到我的时间,甚至他和南湘在一起相处的时间都比我要多。
另一方面,由于我的私人生活关系从之前的一堆蜘蛛网般的结构瞬间简化成一条线段,我在这一头,顾里在那一头,我俩就像是拴在一根线上的蚂蚱,每天无聊且重复地蹦跶着。
因此我空出来好多好多的时间。
我终于可以把以前没有机会和他一起做的事情给一件一件地做了。
我和他一起去世纪公园骑双人自行车,和很多老百姓与游客们一起看湖面那个号称上海最大的喷泉表演,然后又站在桥上朝湖里的锦鲤撒面包屑,然后欣赏着壮硕如同禽兽般的红红黑黑的鲤鱼密密麻麻地翻涌着,崇光笑得很邪恶,他一边拍手一边说:“哎呀,应该拍下来发给宫洺看,保证他立刻跳到办公桌上抓着耳朵尖叫,‘来人哪!
’”
我顺着他的描述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忍不住笑得差点栽进水里。
我刚想表扬他形容得精准而又到位,却突然想起,他以前可是全国最红销量最高的畅销书作家啊。
那一刻,我感觉极其别扭,我突然感觉面前站着的其实是另外一个人,我爱他英俊高大的外貌,爱他金发碧眼的欧洲面容,爱他穿着各种顶级成衣走在天桥上被疯狂的闪光灯捕捉下来的魅惑之影。
然而曾经我深深迷恋的,他那散发着草木芬芳的温柔灵魂,却在这幅崭新的皮囊里越沉越深,我几乎快要捕捉不到过去的他了。
有一天,我们两个在电影院里看一个恋爱故事,荧幕上的男女主角终于在吵吵闹闹分分合合之后,走在了一起。
女孩子满脸幸福地收拾着自己的行李,因为她第二天就要搬去和男主角一起生活了。
荧幕上的画面突然击中了我,记忆里,南湘的影子突然闪进我的脑海,那一天,她也是这样,整个人都轻轻地发着光,她的目光里闪动着喜悦,闪动着憧憬。
她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始新生活的样子,她对过去毫无眷恋的样子,她对我们千疮百孔的烂摊子视若无睹的样子,深深地刺痛了我。
一双温暖的手掌放到了我的手背上,我深呼吸了一口,黑暗的电影院里没人看得到我红血丝的眼睛。
崇光俯过身子,他在我耳边,用他低沉而又迷人的声音对我说:“林萧,你搬到我家,和我一起住吧。
试试看,好么?”
他呼吸里的荷尔蒙芬芳,仿佛一把锋利的剪刀,将我的所有理智都剪成了碎片。
然而,当那些碎片纷纷扬扬地在我脑海里吹起浪漫的雪花时,我突然发自潜意识地说了一句话,那句话仿佛是我唯一残存的理智,又或者像是出自我的本能,崇光听完后,突然愣住了,他不由自主地放开了我的手。
其实我明白他的惊讶,我的话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如果换了是我,听到对方一句这么莫名其妙的回答,我也会和他一样不知所以。
我当时脱口而出的是:“那顾里怎么办?”
“什么叫我怎么办?”
顾里那双尖头高跟靴子刚刚穿上了一只,就迫不及待地直起身子把另外一只靴子拿在手上,她把靴子的尖头抵在我的喉咙上,仿佛是徐克武侠电影里的女刺客,但是她一高一低的样子却像是贾樟柯农村题材电影里的瘸子,“林萧,我警告你,我不搞同性恋!
你对我死了这条心吧!”
说完,她把另外一只靴子麻利地穿好,立刻比我又高了12cm,她刚刚低垂下她那刷得又浓又黑的睫毛,想要站在更高的层面继续训斥我的时候,我一把抱住了她。
那是我今年,哭得最久的一次。
我的鼻涕毁掉了顾里的一件细山羊绒短毛大衣。
我搬去了崇光之前居住在苏州河边上的那个酒店公寓。
我走进熟悉的大堂,熟悉的楼道,按下熟悉的十八楼的电梯按钮,走进熟悉的门。
我脑子里不断地闪回着当年我穿着廉价的运动帽衫,背着单肩包,踩着三叶草球鞋坐在走廊里等着崇光交稿的片段。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酒店公寓里的住客来了又走,去了又回,无数的旅人驻足之后又出发前往新的人生。
而我,又重新回到了这里。
房间的家居摆设看起来完全没有变化,西班牙皇室专用的品牌床垫依然被他随随便便地放在地板上,床上还是他洁癖般偏爱的白色床单和被子枕头,地板上散落着的各种文艺杂志和画册依然能够证明他还保留着当初的审美和阅读趣味,而没有彻底沦为一个肌肉发达、头脑空虚的性感模特。
唯一不同的是阳台上放了几株绿色的植物,其中有一棵冲着夕阳小心翼翼地开出了一朵米白色的花。
我在夕阳混沌的光影里,恍惚中像是看见了曾经的崇光,他一头黑发,穿着干净的白T恤坐在地板上打着《光环》,等离子电视机里显示着炸药横飞、枪林弹雨的画面,他听见我的脚步声,于是在昏黄的空气里转过头来,冲我笑了笑,漆黑的眉眼像是中国画里的黑墨,描绘勾勒般鲜明俊朗,他整齐的牙齿和柔软的嘴唇依然是记忆里的模样,他乱糟糟的黑发看起来有种蓬松的活力。
他朝我张开手臂,招呼我过去:“小助理,你又来催稿啦?你得先陪我打一盘游戏哦。”
我转过身,把脸埋进现在金发碧眼、肌肉健硕的陆烧的胸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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