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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瑾成脾性温和,对幼幼素来疼爱有加,此际却是微微蹙眉:“素儿当年落下病根,身子状况一向不大好,我留她,也是希望她有个寄宿之地。”
“身子不好,在后院随便给她找个闲活便是,留在身边,不是给你平添晦气吗!”
幼幼不管不顾地指责。
孟瑾成眉峰一竖,闪过凌厉之意,但一想是她,还是软下语气:“幼幼,你别闹了好不好?”
“我、我怎么闹了!”
公玉幼原地跺脚,眼泪都快迸出来,稍后瞄见他腰际挂着一枚精致荷包,下意识问,“这荷包又是哪来的?”
孟瑾成的性情她十分了解,君子如玉,温文尔雅,尽管出身豪门氏族,但绝不像明郡王世子那些玩世不恭的公子哥们,成日只知吃喝玩乐,他平日里喜欢吟诗抚琴,作画写字,做些修身养性的雅事,别提女色,对女儿家的粉红饰物更不放在心上。
对幼幼而言,她的瑾成哥哥,是正经八百的正人君子。
乔素儿赶紧怯言解释:“请姑娘息怒,这荷包是我给公子爷绣的,奴婢想着眼下就该入夏了,便绣了个荷包给公子爷,起到驱赶蚊虫的效果。”
她眼波含泪,磕了两个头,那泪水也跟着簌簌滚落,“奴婢自知此物粗陋不堪,委实不配公子爷佩戴,奴婢这就毁了去。”
说罢,她扯下孟瑾成腰际的荷包,伸手就要撕扯。
“素儿,素儿,你做什么!”
孟瑾成急得双目发红,一把将荷包夺过来,痛心反问,“这荷包是你辛辛苦苦所绣,当时熬了三个晚上,连眼睛都熬肿了,如今你怎舍得毁去?”
“公子爷,我……”
乔素儿眼泪巴巴地望着他,睫上沾泪,摇摇欲坠,那模样似株不禁风吹的百合花,恨不得让人捧在掌心爱护才好。
二人你眼中有我,我眼中有你,静静相瞩,完全忽视其他,幼幼胸口欲裂,再看不下去了,扭头跑出去。
“怎么了?”
她冲出书房时,巧好遇见迎面而来的公玉煕,见她花容失色,公玉煕大吃一惊。
“走开——”
幼幼哪还顾得上眼前人是谁,像头发疯的小鹿,飞快擦身而过。
她一路跑出丰国公府,登上来时马车,怒气冲冲地下令:“回府!”
“五小姐,三公子他……”
因她独自出来,车夫心内忐忑,小心翼翼地询问。
幼幼大小姐脾气一犯,纵是阎王老子也拦不住,闻言一拍车垫,斥声脱口:“我说回府就是回府!
你听还是不听?”
“是、是……”
对方是国公爷的掌上明珠,一大家里谁不捧着哄着,况且妻儿还指望着自己,不敢丢这口饭碗,车夫忙不迭应着,一扬鞭,车轮辘辘行驶。
幼幼坐在车里委屈得不行,觉得瑾成哥哥竟然当着她的面帮着那个卑贱婢女,而且瑾成哥哥看对方的眼神那样温柔,与以往看她的眼神完全不同,瑾成哥哥看自己的眼神一向是温和中夹杂着疼爱,却总像是少了点什么。
幼幼心口难受极了,并非气愤所致,而是一种形容不出来的痛,就像小时候一直陪伴她的金丝雀死了,那是父亲送给她第一只宠物,为此她难过了好久好久,天天抱着笼子哭,那是她最难受的一次,但现在的感觉,显然更加强烈。
车子蓦然停下,幼幼身子往前一倾,不满皱眉:“怎么停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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