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坐在窗前想了许久,前尘往事如风般拂来,今日再看见叶容之让她想起那段在乱葬岗的日子,现下于她来说就像一场梦,她既怀念却又害怕。
在乱葬岗那样的地方,若不是她自娱自乐心中又有所念想,只怕早就与那些厉鬼一般只会怨憎恨恶,经历了凡尘种种,那样凄楚荒凉的地方她是再也不想回去了。
她从衣袖中拿出了李言宗的命薄,上头的字只她一人可以看见,旁人看便是一本空书,在李言宗眼里她可谓是神机妙算的半仙,其实她不过是借了这本命薄的光。
她在李言宗身边帮他避了八年的劫,他这一世出身富贵,人又聪慧好学,学问做得极好,家中长辈都及其看重他,日后仕途也是一片光明,便是这样了,那龙王还是担心自己儿子吃了亏,还要地府百般照应。
他与阿容两厢一对比,胭脂不禁感叹道,这会投胎也是一种能力,阿容若是有这么一个爹在后头百般体贴,何至于少时日子过得如此凄楚……
至于阿容,他如今变了许多,若不是因为他脸上的那块胎记,她也不可能一眼就认出来。
他当真如她预料的一样,面皮长得这般好看,就连脸上的那块胎记都没挡住他的那股子祸害的劲头。
那块胎记乍一看去或许有些吓人,腥红的胎记,趁得面皮越发皙白,旁人见了只怕会觉得可惜毁了一张脸,成然这胎记没了,是会更加好看。
但胭脂想象不出他没有胎记怎么样的,就好像这块胎记本身就应该在他脸上,她觉着这样更有味道,就如同一件陶器,毫无瑕疵的放在那里就会显得寻常,若有些许裂痕反而增添这种破碎韵味。
起初她觉着乱葬岗的戏子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了,如今却觉得自己眼光未免太过狭窄,叶容之顶着块胎记都能把青衣比下去,这实在叫人郁结。
他如今看着也不像以前那般阴沉,只是不知是不是真的像表面这样?
毕竟以前是那样的性子如今却完全变了一个人,不是脱胎换骨变了,就是把原来的性子藏得太深,叫人看不出来。
若真是前者,胭脂是会觉着格外欣慰的,毕竟当过他的夫子自然是希望他好好的。
可坦然是后者她便不免有些毛骨悚然,有些东西浮于表面,眼能看见便不足为惧,但若是阴毒藏在暗处,埋与骨里才叫瘆人。
但愿不是她所想的这般。
天色渐渐黑了下去,镇上的人越发多起来,白日来的时候就已是人声鼎沸,到了晚间人竟比白日还要多,街上挂起一盏盏雕花灯笼煞是好看,街上两边各摆满了商贩,吆喝声叫卖声不断。
胭脂看着不免有些心动,她在乱葬岗冷清了几百年,如今最是爱看热闹,正想起身下楼看看,便听李言宗在房门问道:“师父可醒了?听小二说这镇上近日来了商队,这连着一个月晚间都有会市极是热闹,可要下去看看?”
胭脂连连应声道,打开房门与李言宗一道下楼出了客栈。
长街上的灯笼繁复极美,一条长街一路挂去,如同镶满了璀璨晶石一般,照得整条街犹如白昼。
胭脂顺着人潮一路走去竟没有重样的,她简直看花了眼,回过头来自己与李言宗走散了,他怕是也看见什么喜欢的挪不开脚了。
胭脂正打算回头要去找他,街那头来了舞狮的队伍,一路敲锣打鼓热热闹闹的舞了过来。
到了这头已是人山人海,胭脂便站在原地看着那些人身体灵活的舞狮,越发人间甚有意思,她心中满是感激能让她有这样的运气,可以平白得来十世的喧闹。
胭脂正想着却恍惚间好像看见了叶容之的身影,正待细看却被来来往往的人挡了视线,等人散开时却又不曾再看见,胭脂想只怕是自己看花了眼。
本文一对一,宠文甜文,略带养成,不喜勿入。林洛在旅游的时候误入原始丛林,结果,不幸迷路。就在她即将沦为巨蟒的口中食时,被一只忽然出现的神秘野人给救了。野人不会说话,也不会穿衣服,但力大惊人,聪颖过人,且萌且霸气,堪称为野人中的战斗机,更难得的是他对林洛一见钟情,宠溺娇疼。简直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又怕飞了,一颗炽热真心毫无掩饰的交给林洛。而在原始丛林里不期而遇的两人会交织出怎样的火花?出了原始森林的两人回到现实生活又会遭遇哪些故事?敬请关注我的原始人男友哦!男主金手指全开,媲美外星人,极宠女主哦!简介无能,正文精彩!献上小剧场一二聊表心意小剧场一滴答,下雨了吗?林洛感受到头顶的一点湿意,不由得感到奇怪,刚刚还是晴天,怎么啊!...
只是在酒吧喝了一杯酒就穿越是什么鬼!?...
被逼嫁给一个凶残暴戾离经叛道罄竹难书的男人怎么办?顾希音表示弄死他,做寡妇。徐令则呵呵冷笑你试试!顾希音啊?怎么是你!…...
民国初年,从北平求学回到奉天的少爷柳家明,无意间卷入了轰动一时的断指奇案,为帮老朋友毛刚解围,他进入了军阀张大帅了麾下的发字营,开启了一段围绕着几枚神秘戒指的充满重重迷雾和层层陷阱的坎坷故事。...
被老公出卖,我和陌生男人一夜迷情...
她本是灵界上神,却重生为侯府不得宠的嫡女,为了能够重回灵界,嫁了当朝的白痴太子。可当她终于回到灵界,却发现傻太子居然也追她追到了灵界,还到处跟人说这是我媳妇儿!而这个傻太子,竟是当年害她兵解转世的魔界魔君。别人说这是魔君与上神在相爱相杀。红歌的书友群367586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