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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件事其实也没什么好选择的,即使他不强迫,我也会欣然一听,因为我有一颗八卦之心。
秦漠说:“宋宋,你还记不记得十二年前?”
我想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不过也许这只是他的习惯,就像《诗经》里说正事之前总要先讲点不相干的转移下大家的注意力,比如在痛斥丈夫变心之前先讴歌一下桑树的生长情况什么的,文学上称之为起兴。
我摇了摇头,说不记得了。
他没在意,声音沉得别有韵味:“十二年前,我妈生病,我陪她回国疗养。
和一个女孩子成了邻居。
那年你……那年她十六岁。”
他顿了顿,像在思考接下去该怎么说,“我二十二岁生日,我妈喜欢热闹,在家里办了个舞会,她也来了,还有她的男朋友。
那天晚上她一直坐在角落,谁也不理,仅有的四支舞是和我跳的,就是这支曲子,一直是这支曲子。”
我终于听出点门道来,原来他是要讲他的情史。
我点头说:“这首曲子蛮好听的。”
秦漠看着我的眼睛,很久没说话,而舞曲也行将结束,我被他看得直发毛,在最后一个音符停止时,他终于开口:“我一直没告诉她,那天晚上,我其实很高兴。”
我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说的居然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
回忆起年少时和林乔的一段孽缘,不禁油然生起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
的唏嘘之感。
我联系自身情况发表意见:“没告诉那姑娘也好,万一人家不喜欢你,又特别心软,就该三个人都痛苦了。”
秦漠没说话,半晌,轻轻拍了拍我的背:“你看,我们一直都配合得很好。”
郑明明又唱了两首歌。
颜朗水喝得太多,吵着要上厕所,被秦漠带出去了。
失去百分之七十的听众,郑明明的演唱热情无以为继,立刻丢下话筒,过来找我说话。
而在和她说完话之后,我也不得不上了趟厕所。
我在厕所里结结实实洗了个冷水脸,水珠从脸上滑下来,落进脖子里,冻得人直哆嗦。
郑明明抓紧时间说了很多废话,这些废话废得让人完全归纳不出大意和中心思想,行将结束之时,我好像随口问了她句什么,针对我那个不知道是在问什么的问题,她回答说:“我特不待见苏祈,真的,所以凡是她反对的就是我赞成的,凡是她批判的就是我拥护的。
你肯定是她要反对和批判的,我看着你就特别亲热。
哦,你不认识苏祈,没关系,你总有一天要见到她。
她是我后妈带过来的女儿。
前年她出国,我爸让秦漠帮着照应一下,她就喜欢上秦漠了,听Vanshirly说她在纽约也不好好读书,没事儿就往秦漠的事务所跑,还转了系,非要读建筑。
哦,你也不认识Vanshirly,那是秦漠的秘书,嗨,反正你跟秦漠都这样了,早晚全部都会认识。
苏祈她妈说她以前自杀过,为了前一任男朋友的事儿,好不容易对感情乐观起来了,千万不能再受刺激,怕她再自杀一回,我们体谅她自杀过,也不好说什么。
可秦漠又不能因为她自杀过就娶她嘛,结果她就跑去找我表姑妈,就是秦漠她妈,打算曲线救国,彻底惹火了秦漠,她一看秦漠火了,又跑去自杀了,可惜救活了,她怎么就那么喜欢搞情杀,真是搞得我们家永无宁日……”
我深刻思考郑明明口中的这个苏祈到底是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苏祈,前后对比一番,觉得希望不大。
曾经为情自杀仿佛是两个苏祈除了名字之外唯一的共通点,但这个共通点实在太不具典型性,完全不能成为判断标准。
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丰衣足食的今天,大多数有条件的姑娘都曾经为情自杀或梦想为情自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文化。
而假如上天执意如此安排,让爱着秦漠的苏祈和爱着林乔的苏祈成为一个人,那就只能化用一下丘吉尔首相的那句名言了,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情人也没有永远的情敌,只有永远的……情杀。
走廊上四面楚歌,震得我脑袋一阵一阵发晕。
开门关门之间,各个包厢里飘荡出来的歌声歇斯底里混在一起,如同魔音灌耳。
都说下班后来K歌能够使人得到放松。
看来这种放松必须通过放纵来达到,真是欲要放松,必先放纵,欲要放纵,只需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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