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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再起
“李峰,左前方六十米左右,身穿蓝色衬衫牛仔裤的年轻男子,受害者是前面相距不到三米,米黄色短裙的女子。
快去,别让小偷跑了。”
警车内,唐宋忽然放下手中那本厚厚的《中意双语词典》说道。
“我?”
正坐在前面闲的无聊,还在奇怪今天唐宋为什么没下车抓贼的李峰指着自己愕然问道。
“当然是你,以后我告诉你消息,具体抓小偷就以你为主。
嗯,奖金也有你一半,快去。”
李峰大喜,毫不犹豫便下车往前狂奔而去。
他却忘了自己身穿警服,这在小偷眼里有极大的威慑力。
若是慢慢走过去也还罢了,一旦跑起来,本就做贼心虚却又机警无比,随时保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小偷当然不可能呆在那儿等他去抓。
结果,李峰刚跑出不到二十米,那小偷习惯性地一回头,忽然脸色一变,便发力狂奔了。
速度似乎比李峰还要快上几分——那是当然,小偷要是跑不过警察,还是别做这行当的好。
唐宋摇摇头,对一边的钟情说道:
“你来开车,追上去,不帮他一把,奖金是拿不到了。”
十分钟后,载着受害人的警车跟李峰终于将那小偷堵在一个小巷子里。
“咳咳,这奖金还真不好拿,差点就飞了。
看来明天我也要换便衣了,否则逮谁谁跑。”
铐住小偷,将钱包还给受害者后,李峰喘着粗气说道。
唐宋不置可否,钟情抿嘴轻笑,忽然将头挑了过去,看着唐宋道:
“唐宋先生,昨晚的聚会如何?有没有擦出什么不该有的火花?”
本来,钟情今天从一上车到现在都没跟唐宋说一句话——她还在为昨晚某人撇下她独自去会钢琴王子而生气,打算一天都不理睬某人的。
不过,唐宋刚刚指使了她一下,不知怎的,那气就不见了,顺理成章地关心起昨晚唐宋的聚会来。
可见,某人已经很花痴了,却不自觉。
“什么叫不该有的火花?”
唐宋眉头一皱。
钟情窃笑,李峰摇头。
其实,昨晚跟郎朗还真聊得挺开心的。
被小雯一下子揭了老底的唐宋,在郎朗的强力要求下,也没推辞,便用古筝弹了一首《梁祝》——其实这应该是最出名最能演绎古筝独特魅力的曲目,只是与世博会的氛围不对,所以那位小姑娘才选的《春江花月夜》。
否则只要演奏古筝,则必有《梁祝》一席之地。
古筝在唐宋双手下如臂使指,悠远,哀怨,空洞,凄婉,转承起折间,无不彰显古筝这中国传统乐器的无上魅力。
一曲终了,倒让郎朗无言以对——自己的邀请实在太冒昧了,凭什么非要唐宋走钢琴这条路?人家凭着古筝,也能功成名就嘛。
何况这小丫头说唐宋什么乐器都会,这才一种乐器而已,就已经显示了他的实力,由此可见,某人的实力到底如何。
之后,时间已晚,再嘱咐了小雯两句要努力,要坚持后,两人也便从她家告辞了。
在回去酒店的路上,两人又聊起了钢琴。
郎朗只是钢琴大家,其他乐器只能算知道一点,也会几个简单些的,不过,跟唐宋比起来,就有些不好意思了,还不如不说。
聊起钢琴界一些知名故事,聊起一些过往钢琴家是如何努力用功的,聊起公认的世界十大著名难曲……当然,绝大多数时间都是郎朗再说,而唐宋充当听众。
他本不好言,对钢琴所知更是远不如郎朗。
不过,唐宋可算是最好的听众了,虽然不怎么说话,不过一旦有所言语,则直指要害,一下子便说到朗朗心坎上。
以至于已经到了酒店,郎朗还不下车,最后干脆邀请唐宋上去坐坐,嗯,还有份最适合唐宋的小礼物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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