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卡莫斯干脆地应了一声,“就对外这么说。”
“还有,如果轻装简行,那五百骑就不能穿戴盔甲,最好是皮甲……”
卡莫斯和歇牧尔还在就细节问题商谈着,那边的伽尔兰已经没心思去听了。
重生了几次,他一直都待在王城之中,在下属的重重保护之下,从未踏出过王城一步。
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弟,但是偶尔,他会有种他是被囚禁在这个偌大的王城牢笼的感觉。
那或许也是他今生想要逃离这座王城的原因之一。
……
无论如何,这一次,他终于能第一次踏上王城之外的大地。
………………
时间过得很快,三天一转眼就过去了。
服侍伽尔兰的女官自从知道伽尔兰要跟着卡莫斯王去王家牧场狩猎,并在那里带上一段时间后,就忙里忙外,收拾了整整两辆马车的随身物品出来。
然后歇牧尔来看了一眼就将那两辆马车给砍了,只让伽尔兰收拾几件简便的衣着,带个小包袱就够了。
伽尔兰慎重地将他让侍女帮他做的那几条内裤都放了进去,然后在中年女官那担心不已的目光中,拎着小包袱跟着歇牧尔走了。
这位沙玛什的祭司大人也已经换下了白色的长袍,穿上了便于行动的骑装,肩膀、胸口以及腰部等要害部位套上了棕黑色的皮甲。
等到了地方,就听到一声接着一声的骏马嘶鸣声,数千名骑兵站在点兵场之中,各自在安抚自己的马匹,那些骑兵身上穿着的也是和歇牧尔差不多的深棕色皮甲。
伽尔兰一到地方,卡莫斯王那高大的身影就迎了过来。
他哈哈笑着一手就把伽尔兰抱起来,让其坐在自己的手臂上,另一只手塞了一个东西给伽尔兰。
伽尔兰低头一看,发现卡莫斯王塞给他的是一个白色糖块。
“王兄,我刚刚才吃完早饭……”
“哈哈哈,不是给你吃的,拿好了。”
卡莫斯说完,迈开大步,几步就带着伽尔兰走到了一匹骏马跟前。
那是一匹通体漆黑的高大骏马,那漆黑的皮毛就像是缎子一般,在阳光下闪着黑亮的光泽。
而它脖子上的鬃毛和尾巴是蜂蜜一般的金褐色,被风一吹,宛如波浪一般闪闪发光,甚至还带着一点金属般的光泽。
那是一匹极为漂亮的骏马,同时,也非常雄壮。
修长的腿上肌腱的形状极其分明,胸口的肌肉线条纹理清晰,微微鼓起来,给人一种极为饱满而强壮的感觉。
在众多的骏马之中,它出众到让所有人的第一眼都落在它的身上。
此刻,在接连不断的骏马嘶鸣声中,它安静地站在那里,一派悠闲,给人一种贵族般从容而高贵但是又难以接近的感觉。
卡莫斯王抱着伽尔兰走过去,那匹骏马立刻机警地转过头来,见到是卡莫斯后,又变回悠闲的模样。
“塔克。”
卡莫斯摸了摸它的鬃毛,然后指了指怀中的伽尔兰。
黑马轻轻打了个响鼻,凑过来,对着伽尔兰闻了闻,像是想要记住他的气味一般。
但是伽尔兰伸手试图摸它一下的时候,它一摆头,避开了伽尔兰的手。
这头高头大马昂起头,大眼俯视着眼前的小孩,似乎在评判着什么。
它那比普通马匹要高大许多的身躯以及气势,给人一种极大的压迫感。
伽尔兰眨了下眼,冲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自己的大马笑了一下,然后伸出手。
他手上那个白色糖块因为一直被他握着,有点融化了,此刻散发出甜甜的气息。
无尽天宇外,永恒未知处,一座漆黑的魔殿,伴随无数时光碎片飞舞,在黑暗中不断沉浮陨神大陆,神秘少年穆云横空出世,在他前行的路上,一个个远古遗谜纷踏而来,只存在于神话的传说,不该出现的人,无尽岁月前的天外大战看少年如何克服重重阻碍,拳战九天,脚踏九幽,力镇诸敌,逆行伐仙!...
难道说就是因为自己带了不少的种子就要被判定为满足了穿越的条件了吗?闵月很头疼的在想,对于眼下的情况她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了!可是日子还是要过的,而且顶着这么一张堪比鬼片的脸带着女儿和小狗住在这种没有一点点污染的时代生活感觉也是挺不错的!不过闵月觉得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要赶快找一条坚实有力的大腿抱上,自己也好感觉一下什么叫做狗仗人势!...
拥有一枚魔力戒指的小鲜肉,既能读懂女人的芳心,又能治疗女人的暗疾,还能在淑女熟…女御…姐间玩转自如,温情如水又铁骨铮铮,且看少年狂医如何在现代都市里演绎一段战魔除妖荡儿女情长荡气回肠的至爱故事。...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如果最后是你,迟到一点真的没关系。那天在球场上一脚踢碎了她的暖壶,这个野蛮,任性又不讲讲理的女孩儿就这样潇洒的闯入我的生活中。她是我的迟到小姐,我是她的可乐先生,我们的爱情故事从这里开始。(又名我的迟到小姐)已经老书那年我们正青春三百万字作品完本,人品保证,新书可以放心追喽,让我们将爱情进行到底。...
法不孤起,仗境方生道不虚行,遇缘则应。三度轮回,只为重归故土,夺回那已蒙尘多年的无上荣耀。苦练七十二绝技,只为征战三界,踏血问仙,令苍生俯首,我自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