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它们所及之处,枝叶藤蔓全部枯萎,走兽的尸体消失殆尽,就如同这里最恪尽职守的清洁者一般,以最快地速度将一切吞噬。
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之后,火和木皆是大惊失色,“这…这又是什么东西啊?!”
绯烟咬咬唇,这蚁群和之前的走兽不同,它们的钳嘴上怕是有剧毒,要扫荡这周遭的一切。
而他们只有四个人,断不能掉入那蚁群中,不然怕是尸骨无存。
这般想着,却见那些虫蚁像是能闻到他们的气息一般,竟直直地往树上爬来,见状,绯烟立即从自己贴身的衣袋中拿出一个小药瓶,小心翼翼打开瓶塞,示意三人掩住口鼻后,手一扬,一种白色的粉末便洋洋洒洒地落在正在向上攀爬的虫蚁身上。
只见那些虫蚁的躯壳上顿时冒起一缕烟,只听“嘭”
地一声轻响,那蚁身应声炸裂,散落在地上。
粉末的量虽然不多,但是用在这些虫蚁身上似乎效果极佳,不一会,他们所在的树下便只剩下七零八落的虫蚁尸体,而其他的虫蚁见状,便直接绕了过去,不再朝这个方向走来,继续着疯狂的扫荡。
自是没想到这药粉这么管用,绯烟暗松了一口气,却发现三道目光,两道强烈,一道淡淡,直直地盯着她。
便转过身,哂笑道,“这些……是我自己亲手配置的,第一次拿出来用,没想到效果还不错。”
“亲手配置?第一次拿出来用?王妃,你是在逗我们呢吧?”
火闻言不禁长大了嘴巴,他从未见过如此厉害的毒,用在这些自带剧毒的虫蚁身上,它们都来不及抵抗便直接炸裂了。
这种毒,竟是这个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调配的?还是第一次拿出来用?那岂不是说,她或许根本不知道这个毒的作用是否尽人意,换句话说,她身边的毒几乎都是这样烈性的?
绯烟见火那越张越大的嘴巴,配以他惊惧的神情,知道他定是想多了,便笑道,“你以为一种毒药这么好配的?要不是情况紧急,怕我们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这些虫蚁给一锅端了,我才舍不得拿出来用呢。
就这一小瓶足以买下朝歌城的一间豪华店铺。”
“真有这么夸张吗?”
木在一旁听着,不禁出声询问道。
素手执了那个白瓷的小瓶子,晃了晃,似乎里面还有些粉末,绯烟心满意足地将瓶塞塞上,像对待宝贝一样,将那个小瓶子又放回衣袋中,这才望了他们一眼,懒懒地道,“任何一种毒药必须经过各种炼制,两种或者几种药性的相互抵抗,达到一种稳定的状态,才能形成粉末,才能让人或牲畜接触后,立刻产生异常的反应。
不仅要投入大量的药材,还要投入精力,一次次尝试。
就这么一小瓶,我就炼制了近百日,所以才会有如此强烈的药效,这一下子用了大半”
绯烟停顿了一下,望了一眼神色淡淡地尉迟慕,又道,“不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也不会随便给人下毒。”
火和木两人对视一眼,不禁咽了口吐沫,再望向绯烟时,眼中更多了一丝敬畏。
这般女子,有才有貌又有胆识,的确不是普通的官家小姐能比得上的,也的确受得起信陵王妃这一称呼。
见两人一副被驯服的表情,绯烟面色一僵,无奈地耸耸肩。
却见一旁的尉迟慕好整以暇地在树杈间趟下,望着周围的蚁潮,绯烟自知上午想下这树怕是不可能了,便也学他的样,在粗大的树枝上坐下,靠着其闭目养神。
火和木见两人不说话,自然也不敢多言,除了周遭虫蚁爬过的窸窣声及各种走兽的惊嚎声外,再无别的声响。
终于,等到了傍晚,黑色的蚁潮渐渐消退,这时木从不远处采摘了野果子回来,试着下了树,见四周恢复了之前的静谧,那般骚动应该是过去了,心头一喜,便唤自家的主子下来。
在树上呆了近两日,绯烟也的确闲的骨头痒痒的,听见木的叫唤声,她便跃跃欲试地想自己从树上跳下去。
然而,下一秒她却觉得自己落入了一个怀抱中,身体一轻,再下一秒,自己的脚便接触到了踏实的地面。
绯烟气结,皱着眉头扭头望去,却见男人面色如往常一般淡然,只是眼角一抹来不及收起的笑意,暴露了他此时的内心。
这个尉迟慕,他是故意的!
气鼓鼓地接过木递来的野果,绯烟恨恨的瞪了男人一眼,将那果子丢进嘴里,吧唧吧唧地咀嚼起来,一股酸酸甜甜地味道,在她的口中绽开,直刺激着她的味蕾,绯烟不禁多吃了几个,便听尉迟慕略带笑意的声音闲闲地传来,
“夫人,这个果子,还是少吃为妙,之后若出现什么情况,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绯烟一愣,继而一股胀痛感悠悠的从小腹传来,她的脸顿时绿了一半,不是吧,她这也太倒霉了!
五年前,一场车祸让她差点丧生海里,是意外还是人为?五年后,当她带着明星的光环回来,她早已...
七千年后,人类早已走向了宇宙,并且成为宇宙三大势力之一。科技的进步一方面使人类基因得到了优化,人类力量,智力,反应力等都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另一方面贴身护甲...
天才妖孽们很嚣张?老子就踩着所谓天才的尸体前进!高傲的美女们很不屑?总有一天,你会拜倒在老子的大裤衩下!绝世强者都很狂妄?老子最喜欢虐强者!凌天凌天穿越异世成为废物少爷,而等待他的却是被众人嘲笑鄙夷,被未婚妻看不起,机缘巧合之下,凌天却获得了上古传承,且看凌天如何灭天证道,成就最强武神!书友群81593842 有你更精彩!...
我在农村,参与了一场特殊的闹洞房事件,然后,我得到了一个绝美的鬼妻活了二十多年,我才发现,原来我是个半阴半阳之体,为了跟我的老婆杨雪,永远生活在一起,我不得不面对各方面的妖魔鬼怪,跟这些邪恶的势力,进行殊死斗争。...
我的丰功伟绩,值得浇铸于青铜器上,铭刻于大理石上,镌于木板上,永世长存。当我的这些事迹在世上流传之时,幸福之年代和幸福之世纪亦即到来。塞万提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宋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茫茫宇宙,人类在战争中败给了异族。重生回到两百年前的林森能否力挽狂澜,改写人类的命运呢。这是一代枭雄的崛起史!!!这是一部征战的血泪史!!!这是一场人类的振兴史!!!看主角搅动风云,只手挽天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