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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结拜(第1页)

众人觉得这么多人嘲笑一位伤情公子实是不该,随后有人对云飞扬道:“俺们江湖粗人认知草率,公子见谅哈。”

云飞扬心中舒服了许多,此下有些不好意思,微微点头道了句没事就回去了,张俊也告辞跟了上去。

天色已晚,人群都散尽,院子里只剩了秦乐菱即墨影两人。

秦乐菱却没有离去的意思,开了挂似的一杯接着一杯,越喝越high。

即墨影一旁看着,并没有阻止,反而觉得这小酒盅太小家子气,喝酒就要喝尽兴,索性换了大碗来,两人敞开了一碗一碗的喝。

不到半个时辰两人就都喝的晕了吧唧,“林兄弟……你脸上……”

即墨影眨了眨眼睛,怀疑自己看错了,林兄弟脸上怎么在留黑水呢,而且从眼下面流了两道。

秦乐菱一抹脸上,满脸的酒泪,把她的黑妆都冲花了。

这药膏防水效果不太好,还需要改进。

听说45度角仰望天空眼泪就不会留下来,秦乐菱尽力仰望天空,看到可以共婵娟的月亮眼泪流的更凶。

抹了一把辛酸泪,秦乐菱道:“兄弟我也是乾宁来的,思慕司马凌菲小姐许久了,如今她被皇上赐给了寒王,实在是伤心欲绝,让墨影兄弟见笑了。”

呜呜……宝宝心里苦啊,这年头没点情伤啥的都不好意思出来混。

虽然林落小兄弟一副黑瘦乞丐的样子,不过追求还是可以有的,喜欢上世家小姐这个可以有。

即墨影拿着大碗碰了一下:“哪里哪里,人之常情。”

说罢又想到一个原则性错误,即墨影又道:“林兄弟,其实我姓即墨……”

即墨,这是什么怪姓,墨影多好听。

秦乐菱点头:“对对对,即大哥,是我叫错了……”

即墨影摇头,是即墨大哥……

秦乐菱将酒杯举起道:“人生得意须尽欢!

来,一起喝!”

据说失恋中的人才情堪比诗人,说的果然不错,就连一向讨厌诗词歌赋的她也会吟两句了。

“好一个人生得意须尽欢!”

即墨影赞赏道,端起大碗应和着一饮而尽。

“爽快!”

秦乐菱也一饮而尽,用大碗喝也不尽兴,索性抱了摊子两人直接干坛。

酒到尽兴处,即墨影提议:“今日难得遇到如此脾性相投的朋友,不如咱们拜把子如何?林兄,你多大了?”

“我十八岁,不对……十九岁了……”

秦乐菱突然想到她比自己认为的其实大了一岁。

“我二十有四,看来你得叫我一声大哥了。”

“好,大哥就大哥,墨影大哥,咱们拜堂呃不对,拜把子吧。”

微醺的男子无奈的摇头,说了多少遍了,他姓即墨,叫影。

就这样两人互相搀扶着举着酒坛跪到了月光下:

“我,林落”

“我,即墨影”

“今日结为异性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

说完这波澜壮阔的誓言,两人酒坛一撞,激的酒花都撞了出来,这事算成了。

第二天秦乐菱是在一个还挺舒服的床上醒来的,具体的说是被叫醒的。

一大早的张俊门都不敲就进来拉人,喊不醒就直接往下拽,直嚷嚷着赶快收拾收拾好抢下一个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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