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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穿了长款的羽绒服,依然是薄款、黑色,显得更清瘦,明明腿长,可走路的步伐并不快,懒懒的。
看了半天,江随想起了书包里躺了三天的粉红色信封。
这个时机似乎不错。
她小跑两步,跟上去,和他并排。
周池转过头。
江随戴着黑色的毛线帽,她眉骨上方的痂已经掉了,有一块小小的红印,在白皙细腻的脸庞上很显眼。
周池移开了视线。
“你今天没骑车?”
江随问。
他嗯了声,“坏了。”
“啊。”
江随没想到是这个原因,“那送修了吗?”
“没,还在学校。”
江随想了想,说:“我知道修车的地方,离学校不远。”
她上学期陪林琳去取过一次车,虽然只走了一趟,但路还记得很清楚。
周池瞥来一眼,“行,放学你带路。”
江随答应了,又走了几步,说:“你收到过情书吗?”
话题跳转飞快,这一句没头没尾。
周池不咸不淡地反问:“你说呢?”
这就是有了。
江随又问:“你对收情书反感吗?”
“你在试探什么?”
江随不说话了,边走边从书包摸出那个粉色信封递过去:“有人写给你的,她可能胆子比较小,不敢亲自给你。”
“嗯,”
周池嘴角微挑,笑一声,“你胆子比较大。”
这么说着,他手一伸,接了那封信揣进口袋。
江随没计较他的嘲讽,轻轻舒了一口气,边走边擦掉手心里的一层薄汗,默默想一个问题:
我为什么要这么怕他?
好像每次和他讲话,不知不觉就落到不利地位,而他次次姿态昂扬。
这种悬殊感越来越明显。
江随觉得他是一只长颈鹿,别人在他眼里都是地鼠,他永远习惯俯视。
情书像个烫手山芋被送掉了,江随一身轻松,暗暗发誓下次再也不做这种事。
谁喜欢他自己去追,没胆子就别追。
不是说爱就是无所畏惧吗?
放学,江随带周池去修车的地方。
周池的自行车很旧,出点问题很正常,这次是胎破了,只能推着走。
“在前面那个巷子。”
江随边走边指给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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