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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明遥早来小倌倌,来的时候才十二岁,是被亲叔叔和婶婶卖到这里来的,只因为……。
婶婶发现叔叔对我动手动脚,怕我勾引了她丈夫。
正因为幼年穷怕了,如今才太看重钱财,可当我没了脸,有了金山银山又如何?”
她静静听着,脸上没什么怜悯,就只是倾听而已。
“明遥来的那天,我在楼上看着,只是一眼,我就知道他会是我最大的劲敌。
直到他的脸被毁掉,他再也不配当我的对手,我曾经那么想过。
让我始料不及的是,这样的明遥还能得到郡主的青睐,离开小倌倌——我跟他斗了三年,运气始终不如他。”
“你过去总是跟明遥争斗,斗来斗去,赢了什么?”
夜清歌闻言,心中一片空虚无法填补,那双上扬的妖娆眼眸宛若一滩死水。
“有时候,明明看起来是上天给你的磨难,但并非就不是一个命运的转机。”
他的脸上流露茫然和迷惑:“郡主,你的话真是玄妙,可是我没读过书,不懂。”
“你迟早会懂的。”
她将两瓶药膏往他枕边一放,眼神清如水:“这两瓶雪面芙蓉膏,一日涂三次,坚持两个月,至少恢复七八成,疤痕并不明显,扑点淡粉就能遮挡。”
“郡主也给明遥了?”
“你是新伤,他是旧疤,恢复起来的难度不同。
不过,他没要。”
夜清歌错愕至极,秦长安给他这么昂贵的药让他震惊,听到明遥曾经有去疤的机会却拒绝更让他震惊,果然,他还是比明遥的境界矮了一截吗?像他,就绝不可能拒绝恢复容貌的机会。
她淡淡一笑,一针见血。
“你要的不是我,而是能站在我身边的虚荣。”
这一席话,说的夜清歌哑口无言。
一阵漫长的沉默过后,他才再度抬起眼,语气坚决。
“郡主,上次跟明遥争吵过后,我一直都觉得不对劲。
明遥的眼神我太熟悉了,是冷,是淡,是倨傲,但不是狠,不是毒,不是阴沉。”
她脸色一沉:“夜清歌,你是在挑拨离间吗?”
“郡主认为我走到这个地步,还敢奢望得到你的垂怜吗?雪中送炭多难得,郡主的恩情,我夜清歌此生不忘。”
秦长安挑了挑眉,脸色微乎其微有了变化。
虽然不喜欢夜清歌的粉气和妩媚,但他也着实算不上大奸大恶,有此飞来横祸,就够他受得了。
她还真不爱落井下石这一套。
该说的她都说了,寒暄安慰不是她的风格,不愿再多做逗留。
她并不意外夜清歌直到最后还是在挑明遥的刺,他们本就是死对头,没有和解的可能。
思绪猛地一顿,她快走到门口的脚步,又折了回来,目光如炬,熠熠生辉。
“当初明遥得罪的是皇城哪位权贵?”
“是曲国舅。”
她一怔:“曲国舅好男风?”
曲国舅在朝中风评很差,但就是没听过有断袖之癖啊。
“明遥曾经写过一首诗,曲国舅认为是在影射他,记恨在心。
明遥进小倌倌后,曲国舅就让他去府里赴宴,要他在宴客面前裸身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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