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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书第一个故事完结,我就大感不妙:
袁浩淼毫无性格。
是我能力不够吗?是。
另外一方面呢,塑造人物并不是单纯一个设定就好,更重要的是在作者心中这个人物能不能扎根。
袁浩淼是一个倔强,自立,对猫看重对人有礼貌却有距离感的人。
这是我的规划,那么他为什么没有活过来,全因我自己心中的迟疑和情感支撑不够。
一个人能爱猫爱过人吗?能。
一个人能把猫的命看得比人重吗?能。
但是我说服了自己吗?似乎是没有的。
我的不自信来源于我过于担心主角能否共情于读者。
这是我今天意识到又很愤怒的一件事,就是我居然陷入了舔狗思维。
我把心中喜爱的角色塑造出来就对了,何必因为担心他人的想法而束手束脚,真的太窝囊了。
一两年前梵高的电影上映,我宋姐还有婷婷去看。
我坐前一排,宋姐婷婷坐后面。
看完后我泪都要流出来了,不是因为怜惜,更是因为窝囊。
为什么那么有才华的人要被庸人所评价影响摆弄,死后再有名有什么用。
他给他哥哥的最后一封信里竟然还想着被世人所接受,真的太窝囊了。
这个世界上死人烂耗子横行,只要说得了话,拽拽酷酷总有没头脑的人跟随,而真正有才华的人却被埋没消耗,肺都气炸。
我不属于有才华的人。
我从不需要人跟随,当然更不用说去跟随别人,这是我最拿得出手的一点。
如果连这一点都保持不住,那是多么可怕。
回到小说这一块,写到一百三十章,我最爱的片段依旧是王勇和刘氏兄弟再生人的故事。
(王德信因为是真人真事,不算在其内)
写这两个片段时我自己内心有很多的感动与满足,也是支撑我写下去的一个内因。
上一个蹲在小丑城的故事算是乏善可陈,下一个部分会踏入寻猫的部分。
目标是更坚定自己内心的认知,然后改善匮乏的句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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