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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正想了想说,“飙车。”
“有没有文艺点的特长。”
袁正又想了想:“音乐!”
“对了,我们从音乐下手吧。”
那阵我不知道魂儿去哪里了,大脑抽风,帮着室友去追自己魂牵梦绕的女孩。
这犹如从自己身上割肉来味狼崽一样,明明知道这狼崽长大了会把自己生吞活剥。
我宁愿付文心被袁正追到也不要被那叫王翌的追到。
可是,只有我自己明白,在我跟袁正嬉皮笑脸的唱腔之下,内心真的很累很累。
我预感到,在这场看似戏谑的游戏中,不管结局怎样,最后我都将体无完肤地收场。
偷心,仍旧是罪,因为有个“偷”
字。
《追风筝的人》里有一句话:世界上只有一样原罪,偷窃。
其他的原罪都跟偷窃相关。
如果你杀了一个人,等于偷走了一条生命,偷走了妻子拥有丈夫的权利和孩子拥有父亲的权利;如果你说了谎,就是偷走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力。
但偷心不同于其他,难就难在要被偷对象心甘情愿被偷。
想要偷一个心有所属的人的心,无异于牵着牛爬皂角树,根本搞不了。
但袁正想挑战一下,他总喜欢搞搞不了的事。
在我的建议下,袁正跟几个玩音乐的狐朋狗友组了一个乐队。
他从小玩音乐,常炫耀:“哥走实力派路线。”
他确实有那么一丁点儿实力,自己编曲、作词,整出了十多歌,没事躲在家里干嚎。
他从来没想到用音乐这东西来泡妞,经我一点拨,肠子悔青了,摇头感叹:“我怎么以前没想到呢?”
我们在音乐上的欣赏水平基本一致,看到韩国和国产货,敬而远之,奚落几句。
我们共同的音乐偶像叫迈克尔?杰克逊,那个把手放在裤裆就能让无数歌迷昏死的神人。
我欣赏杰克逊歌中的人道、正义和根植于他灵魂深处的纯洁和力量。
袁正扯得比较远,说自己的童年跟杰克逊很像,都被困在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牢笼里。
那正是五、六岁的孩子们童心大的时候,当别的孩子都在荡秋千、捉迷藏、玩水枪时,杰克逊却不得不把羡慕的眼光从那群嬉笑的孩子身上移开,回到手中枯燥的乐谱上来。
他的童年毫无色彩,他热爱音乐。
但是,音乐成为了他童年的一切,占据了他私人的世界,天性的冲动遭到压抑,致使他心理得上了不治之症——喜欢孩子,愿童年长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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