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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3页)

麻麻米呀!

……

那顿饭吃的真美味,梦幻般的英式古旧房子,水晶般璀璨的餐具,馥郁的花香,果香蜂蜜味道的香槟,怡洌的红酒,周围漂浮的都是浪漫的气氛,我快乐的就像仲夏夜之梦中的驴子!

想着,想着,我又从巷子口慢慢踱了回来。

虽然说是上辈子的事,可是这辈子我已经自报家门了,我的boss是Simon张,他的顶头boss是勋小暮,勋小暮的天就是我眼前这个昏迷的勋四少。

他要是醒了自己起来,肯定会想要怎么着我的。

我现在只能在这里混饭吃,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

算了,上辈子吃了人家的,这辈子怎么也不能任人家暴尸街头吧。

我可是拥有普世价值观的人。

我在身边坐下,然后摸出自己的手机就想要拨勋暮生的电话,这辈子我还没有联系他呢,希望他的手机没有换号。

可我刚按完数字键,还没有拨打呢,我的手腕就被人攥住。

勋四,“不要告诉暮生。”

我,“咦?你怎么知道我给他拨电话?”

勋四,“你手机按键的时候有音乐声。”

我,“……,四少,你什么时候醒过来的?”

勋四,“你刚从巷口过来。”

我,“那你为毛还继续挺尸?”

勋四没有说话,只是我感觉自己的肚子那边有些疼,被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顶着,难受的很,我一低头,看见那个黄金色的沙漠勇士手枪已经开了保险,正对着我的肚子。

我举手,“Ok,我不问。

四少,这么躺着也不是个事,您还能走吗?”

他看着我,“可以。”

我扶着他的手臂,让他坐了起来,他的手枪也收了回去。

我,“先到我那里好了,我一个人住地下室,没有人去我那,您可以安心休息。”

……

“好。”

勋世奉的手臂上有贯穿伤,我把裙子扯下来一大半,让它由长裙变迷你裙,又给勋四少的伤用力裹上了一层布,可是血味太浓,不能坐计程车,只能步行。

我让他靠着我,我搀扶着他,一步一步慢慢走着。

怕被人注意,我连他的头发都弄乱了,稍微有些长的头发挡住了脸,显得落魄而憔悴。

路过一个胡同,小吃店门口坐着一群为了给家里省电不想开灯而跑到外面来纳凉的大妈。

……

“诶,你看现在的孩子啊,真孝顺。

她爸都喝成那样了,她还小心翼翼的搀回家……”

……

……

离开大妈们一步。

两步。

三步。

四步,五步……

第十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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