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着眼前这个没有自己高却装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的黑衣男,也就是陈馨妮的所谓男朋友,林枫都为他感到悲哀,唉……姿势就不对,这种动作只有居高临下最起来最有震撼力,当然了,也最帅。
[〈<〈
但是,一旦颠倒过来,那就……呃……很难看,很滑稽。
还没等林枫动手,旁边的胖子直接用他那肥胖的身躯把黑衣男撞开,只看得目瞪口呆的林枫在震惊的同时也为胖子终于用他的身体作为打架的武器而感到欣慰,露出一番此子可教的样子。
其实胖子冲出去虽然很大原因是因为林枫被对方抓住,但也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胖子有一段时间据说是恋爱了,恋爱的对方还是一个小太妹。
当时林枫他们也劝过他,说在校园里随便找一个也比小太妹强。
不是有没有文化的问题,而是林枫他们觉得胖子这个样子还是没法驾驭住一个小太妹的,给他戴绿帽子这种事还是轻的,最惨的是可能是为了榨干胖子的钱,尽管胖子本身就没有钱。
可是,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恋爱中的人总是盲目的”
,这话说得太他妈有道理了,胖子一意孤行,最后才现那个小太妹就是一个混混的女友,胖子很生气,但他的钱都被骗光了,打又打不过,最后只能是郁闷了几天,自认倒霉,重新回到光棍行列。
而那个混混就是眼前这个黑衣男,也就是陈馨妮的男朋友,当然,这个林枫他们都不知道,胖子也没好意思说,只是当时有一个月时间胖子是靠林枫他们三人资助过的日子。
此时那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所以胖子脑袋一热,才用他唯一的优势把猝不及防的黑衣男撞开了。
当然,仅仅是撞开。
林枫也因为胖子这一撞脱离了那黑衣男的手,对于黑衣男,林枫虽然感觉厌恶,但他并没有现在就出手收拾他,因为他知道这里是校园,想来他不敢怎么自己,对于这样的混混林枫见得多了,也就脸上凶而已,实力嘛……一般般。
“嘿嘿……胖子,还挺讲义气嘛。”
黑衣男谑笑地看着胖子,他没想到这个长得很是圆滑的胖子能够挺身而出。
“混蛋,说,你是怎么骗了小丽的?”
胖子此时依然在热血沸腾的状态,质问道。
其实胖子还是很希望小丽,也就是他以前那个小太妹女友是被这个混混欺骗了的。
毕竟是人生第一份恋爱,胖子此时就在犯初恋该有的错误。
明明是那个小太妹和眼前这个混混联手欺骗了他,他还是相信她。
或许说,他相信爱情。
“哦,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小丽的男朋友,哈哈……毛还没长齐的家伙,小丽这样的货色你也看得上,不过,你大爷我就是玩玩,现在确实不知道小丽在哪里,天知道她又在哪个男人的肚皮下……”
那个混混终于想起来胖子是谁了,但他还是鄙夷地说道,言语中带着一丝自得和挑衅。
不过在这件事上林枫确实认为胖子错了,他就不该接触小丽那样的社会女人,这样的女人即使能够驾驭,林枫也不屑去驾驭。
寻墓掘宝,秘境寻幽,不一定就是图财,因为往往有这么一些人,下地,为的是挑战生命的极限。六十年前的一件事,牵一而动全身。六十年前的谜团,有人下地为的是揭开历史真相,有的是探索世界的奥秘。六十年后,一个新的故事开始了新书,求收藏推荐各种支持!!!谢谢!更新时间8点一更11点一更本书QQ群23418265o(欢迎所有人进来啊!)...
只手捏碎苍穹,只脚踏破星河,只眼湮灭洪荒。众生皆有缺陷,唯吾完美不朽!满地打滚,求红票,求收藏,求点击。公布一个书友群163615751)...
一觉醒来,张启阳发现自己正在我是歌手的踢馆赛现场。他居然成了这个位面的华国首富之子!他的前身,离经叛道,酷爱摇滚。他宁愿做一个三流的摇滚明星,也不要继承他老爹的千亿家产。在公众眼里,他是一个靠着老子才混出名的纨绔子。没有人在乎他的才华,更没有人欣赏他的音乐。大家津津乐道的,永远是他的无脑放炮和喷人。一直到那晚我是歌手的踢馆赛...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八七暖婚之肥妻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只是玩女血精灵,不是想变血精灵啊混蛋Σっ°Д°っ不过女血精灵什么的好像也不错呢づ ̄3 ̄づ什么!变身还要有任务?英雄多如狗的世界?!不过女英雄我喜欢o゜▽゜(此书百合)...
因缘际会,一个现代人的灵魂附身到了历史上着名的逃路天子永历帝朱由榔身上。这一次,他要对张煌言说老先生,坚持住,我挺你!这一次,他要对李定国说李将军,咱们并肩作战,一起收复河山!这一次,他要对满洲鞑子说汝要战,吾便战!甲申之年,国破家亡,且看新永历如何改天换日,重振大明国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