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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轻微动着手指,摸着自己手指能摸到的地方,她手中的剑的一块花纹。
这是林落送她的剑,她一直很小心的保养着,即使这么多年,还依然像是新的一样,这是她最自豪的地方。
那是春意融融,晓风和畅,她第一次看见那个人。
上玉城里的人都是富饶而平静的,即使朝堂混乱,但是在都城,依然是最富饶安静的地方。
这是大瑶几百年来积累下的财富,是圣上昏庸,也能民众富足。
可她很穷,她不满她大哥给她找的夫家,加上她是江湖叶家的女儿,从小就是跟着大哥走南闯北地跑,根本不像一般的女孩没离开过家,所以,她毫不犹豫的留书离家出走了。
她当时想的很好,这么多年自己在外面也过得很好啊,所以这回也没什么关系,等到大哥不想着让她嫁人,她再回去。
但是她想得很好,却忘了以前她在外面过的好,是因为有她大哥打点一切,这回只有她自己,她花钱还没有节制,很快的就把离家出走之前带的钱都花光了。
她到了上玉城,别人都是富足而满足,只有她一贫如洗,连馒头都要吃不起了。
她想过要回家,但是回去肯定要面对大哥的怒吼,母亲的眼泪和啰嗦,她又不想回去了。
一文钱难倒英雄好汉,现在她一个女人,也要被一文钱难倒了。
她把身上能当的都当了,换来的那些钱又让她过了些日子,但是上玉城花费实在太高了,她感觉自己明明什么也没干,但是没过几天,她又穷了。
这回没有办法,她强忍着不好意思,上街卖艺了。
第一天她因为拉不下脸来招呼,就傻傻的站在街上一整天,什么也没干,就内心天人交战来着。
第二天她还是不好意思,一分钱没赚到,只能吃了一个馒头果腹。
第三天她决定不纠结了,去当铺把自己的剑给当了,她想着反正是活当,等到大哥来找她,就可以赎回来了。
当她泪眼婆娑的走出当铺,站在街上继续发呆,想着不能坐吃山空,要不还是卖艺吧。
在她纠结不定时,有一把温润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那真是形容不出来的好听,就像是天上的仙乐,是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清脆,是高山流水般的让人陶醉的琴筝声。
让人一听,就陷了进去。
叶秋秋从不知道,一个人的声音,还能让人这样着迷。
那人轻轻笑了,将手里的东西向叶秋秋眼皮底下递了递,“这是你的东西吧,我看到你当时颇为不舍,就帮你赎了回来,拿着吧,以后不要再去当铺当自己喜欢的东西了,当铺都是坑人的。
自己喜爱的东西,是金钱衡量不了的,千金难满心头好,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以后不要再当自己喜爱的东西了,不值得的。”
她抬起头,看到那个人,那是无法形容的感觉,明明只是有点英俊的脸,但她就是觉得,面前这个人,英俊到让她窒息。
她看呆了。
当时叶秋秋迷迷糊糊的接过来自己的剑,完全没想为什么自己当得活当的剑,却能被其他人赎回来,她只是呆呆的看着面前的人,一眼都不错。
他挥挥手,“再见了,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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