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些特别的植物或者果类也同样能量丰富。
只不过这些比杀怪取肉更不容易获取。
现在你要是吃萝卜青菜,吃多少都饿死你。”
对于末世里的人来说,“吃”
永远是头号大问题!
像王朝,在家的时候还可以吃米饭,出来了绝对是无肉不饱。
还有,这是“科幻末日频道”
,不是“玄幻仙侠”
,修炼啊,吸收天地能量之类的是不存在的。
获取身体所需能量的途径是唯一的,那就是吃,吃吃吃!
“好吧。”
孟晴就不说话了,不想打扰王朝休息,而且她还饿着呢。
想到今天被王朝丢弃的那些鹰肉——她不知道王朝已经藏进矩阵魔方中了,心里就一阵惋惜,那些肉应该大补吧?孟晴硬生生被末日逼成了肉食主义。
某一刻,王朝突然听到轰轰隆隆的声音,好似万马奔腾似的,他猛的睁开眼睛,伏到窗户下凑出去往外看,就看到远处荒草地有一片黑影奔驰。
王朝戴上“老花镜”
,借着东边的鱼肚白看过去,突然眼睛一亮。
“马群!”
可不是?那一片踏地轰隆奔驰的,正是一群异化马。
跟着,王朝一下子就锁定了马群中一匹尤为神骏高大的暗红色异化马吸引——它如有鹤立鸡群,太醒目了,心头不可遏制的就涌起一股强烈占有欲。
这是王朝自重生以来,头一次对某件事物产生“我非占有不可”
的强烈欲望。
此时孟晴也被万马奔腾声惊醒,“队长怎么了?这是什么声音啊?”
王朝道:“你在这里别动,我出去一下。”
说完就从窗户上跳了出去。
被清晨的冷风一吹,王朝还禁不住的哆嗦了一下,然后速度全开,直往马群方向冲去。
王朝饶了一个大圆,避开了马群的视野,偷偷摸摸潜行到最近处,趴在湿漉漉的草坡上。
异化马群就在不远处的地方啃草。
其中,王朝看中的那匹暗红色的高头大马应该是马群的马王,其它的马都在低头啃草,而它却独立于马群之外,高高的昂着头,东看一下西晃一眼,然而再低下头去吃草,吃了几口又抬起头东张西望,很是警觉。
“城市里居然能见到马群,还真是稀奇。”
王朝盯着暗红色马王,蠢蠢欲动。
马王身上的暗红色,原来并非是毛的颜色,而是甲壳的颜色。
这匹马浑身上下只有鬃毛和尾巴毛,其余都覆盖着一块一块暗红色甲壳,看起来就好像是岩浆浇到它的身上,再冷却凝固,形成皴裂的模样。
遍布体表的红色皴裂缝隙就好像流动的岩浆一般,隐隐泛红光。
王朝还发现这头马王的脖子上、身上、腿上都缠绕着黑色的锁链,已经嵌进了血肉中。
锁链肯定不是它自己长出来的,而是有谁用锁链绑住它,挣脱之后锁链解除不下来,久而久之就和身体血肉融合了。
“金属乌托邦马?”
王朝眼中闪烁着的占有欲望越加强烈了。
他趴在草地上琢磨好一会儿,想来想去只想到一个法子,还是从小说和影视节目里学来的驯马方法:骑服它!
相传,每个人体内都有一只魂兽,兽魂便是觉醒他们的主要途径,而兽魂的来源则是丹田。每个修武者在突破破境界时便会凝聚丹田,觉醒兽魂。人的资质不同觉醒的兽魂也就不同,有的人凭借兽魂成为一方强者,也有的人修为扶摇直上踏入仙神界。许拾本是一个弃家子弟,但他觉醒不该觉醒的,便并遭到人族追杀。...
吴梓本是埃斯兰大陆的王,但他本身却不喜欢并且对成为王感到厌烦,这时候王宫中出现了一位神秘人说是可以让他摆脱现在无聊的处境,并提议道不如跟在下一同前往异界去旅行吧!于是吴梓穿越了而且是穿越到了地球后又被仙人渡劫给带到了仙界。当他发现这个仙界跟他在地球上所了解的不一样时,他的内心几近崩溃,这个奇葩的仙界你哭着对我说小说里都是骗人的那不可能是我要的样子PS本书的名字只是一个噱头,不用太在意跟内容不搭什么的,大家可以用类似这样的书名去看,魔王修仙记逗比魔王的奇妙之旅之类的,总之大家可以自行脑补。...
她是安阳侯府胆小懦弱的废物七小姐,一朝受辱致死,再睁眼,眸中万千风华。废物?笑话,堂堂21世纪杀手之王又岂会任人欺凌?私生女?当真相揭晓,她那高贵的身份亮瞎了那些人的狗眼!一场争夺赛,昔日的废物大放异彩,所有的人都傻眼了...
本书简介上一世,她天真柔善如无瑕美玉,醉心痴迷青梅竹马的恋人,谁知一切不过是肮脏的骗局,嫁衣绣成之日,良人剑下,血流成河!重生镜前,她发誓不让悲剧重演!淫邪皇子又怎样?舍身联手!扮猪吃虎也无妨,耍尽阴谋!异能门客一箩筐,只为我用!且看东方玉霸气复仇,惩良人,斗妖妃,保太子,定江山!当一切尘埃落定,东方玉蓦然回首,才发现,美男太多,也是愁...
穿越了!还好我也有金手指!随机召唤吗?看看我这次召唤的是谁?一群小弟站在身后,弗朗西斯一脸牛叉的看着眼前神魔。还有哪个不服,站出来!一个异界落魄贵族的发家史...
十八年前,我娘顺着黄河流浪到了九星湾,村民都把她当做傻女,将她糊里糊涂的许配给了村里的老光棍。结婚没多久我娘就生下了我,生我当天因难产而死。没有人知道我娘的名字,也没有人知道她怀的到底是谁的孩子。十八年后,我为我娘开坟,在她的棺材里找到一片龙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