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灶台烧的旺旺的,特别是上面的一只大锅,里面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从进门开始,他的注意力就一直集中在黄鼠狼身上。
加上黄鼠狼那味道,直接遮住了所有香味,所以他居然没有发现炉子上还炖着兔子呢!
掀开锅盖,直接下手快速捞起一只兔腿,秦军立即咬了一大口。
接下来他却不着急了,而是慢慢的咀嚼起来。
兔肉炖煮的时间长了,味道已经入肉。
这么一口下来,浓郁的肉香,夹杂着一丝丝麻辣,瞬间让他的味蕾得到极大的满足。
秦军眯着眼睛,仔细品尝着这难得的美味。
咸、鲜、麻、辣,各种滋味融合在一起,让秦军瞬间变得十分幸福。
也可以说,忙碌的半个月,每次也就是在吃到美味的时候,秦军才感觉最幸福!
如果每天都能够这样,好像八十年代的生活,也不是那么难熬。
当然,这得有个前提,那得是楚玉做的肉食!
不得不说,对于处理肉食,楚玉是行家。
就算秦军两世为人,他做的兔子也没法跟楚玉相比。
之前半个月,他傍晚出来搜索黄鼠狼族群,虽然没打黄鼠狼,但也有意外收获。
十天之前,他就在村里果园的围栏上,套住了一只兔子。
当时饿的狠了,就直接来到知青院,想着先好好吃一顿,补一补。
秦军会做饭,而且自认为做的还不错。
但是,当他折腾了两个小时,最终炖出来的兔子,却是一言难尽!
这也是没办法,因为原来他就从来没有吃过兔子。
虽然秦军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但他就是从来没有打到过野兔。
后来他出门打工的时候,除了干活,就是看小说、刷视频打发时间。
看的小说多了,他才知道年代文里套兔子很容易!
他也不知道小说中的主角,是不是都有守株待兔的待遇!
反正他是不行,就算是重生归来的他,也只能依靠后来专门学习过的狩猎经验,才能套着一只兔子。
到现在半个月了,就弄到了两只,这跟原来看过的小说,可一点都不一样。
这里要划重点,他使用的狩猎经验,是从专业人士那里学到的,可不是小说之中学到的。
真要按照小说之中描述的那样抓兔子?那是想屁吃。
而这还没算完,他是真没想到,兔子处理不好,吃起来是那么的难吃。
就算他现在的身体始终处于饥饿状态,感觉只要是肉,就算是生的,他也应该能一口气啃三斤。
但是,真正面对煮熟了的兔子肉的时候,他却难以下咽。
那感觉真的难以言表,如果真要形容一下,感觉就像是吃到了种猪的肉。
还不懂是什么滋味?那就是骚,不是腥,因为就连腥味都不能遮住那种骚味。
寻墓掘宝,秘境寻幽,不一定就是图财,因为往往有这么一些人,下地,为的是挑战生命的极限。六十年前的一件事,牵一而动全身。六十年前的谜团,有人下地为的是揭开历史真相,有的是探索世界的奥秘。六十年后,一个新的故事开始了新书,求收藏推荐各种支持!!!谢谢!更新时间8点一更11点一更本书QQ群23418265o(欢迎所有人进来啊!)...
只手捏碎苍穹,只脚踏破星河,只眼湮灭洪荒。众生皆有缺陷,唯吾完美不朽!满地打滚,求红票,求收藏,求点击。公布一个书友群163615751)...
一觉醒来,张启阳发现自己正在我是歌手的踢馆赛现场。他居然成了这个位面的华国首富之子!他的前身,离经叛道,酷爱摇滚。他宁愿做一个三流的摇滚明星,也不要继承他老爹的千亿家产。在公众眼里,他是一个靠着老子才混出名的纨绔子。没有人在乎他的才华,更没有人欣赏他的音乐。大家津津乐道的,永远是他的无脑放炮和喷人。一直到那晚我是歌手的踢馆赛...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八七暖婚之肥妻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只是玩女血精灵,不是想变血精灵啊混蛋Σっ°Д°っ不过女血精灵什么的好像也不错呢づ ̄3 ̄づ什么!变身还要有任务?英雄多如狗的世界?!不过女英雄我喜欢o゜▽゜(此书百合)...
因缘际会,一个现代人的灵魂附身到了历史上着名的逃路天子永历帝朱由榔身上。这一次,他要对张煌言说老先生,坚持住,我挺你!这一次,他要对李定国说李将军,咱们并肩作战,一起收复河山!这一次,他要对满洲鞑子说汝要战,吾便战!甲申之年,国破家亡,且看新永历如何改天换日,重振大明国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