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天有不测人有祸福

吝啬依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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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帕城是帕府的首府,历史悠久,与素可泰和清迈齐名,据称是由克恩人与泰鲁人建立,原名歌柿城,属南掌(澜沧王朝)领土,在十五世纪被素可泰皇朝的南甘杏大帝侵占,成为了暹罗的领土。

    至于枋长老的来历却有些神秘,据传他是从南掌而来,佛法精深,一到暹罗,就在佛法比斗中打败了暹罗原本的佛教领袖木桑长老,接着又屡现神迹,空海求鱼,枯木再春,还会赐福之术,超度之经,所以很快的就在暹罗境内拥有了一大批信奉者,被信徒们奉为佛陀,更有帕府原来的城主主动将城池献给他做领地,使他成为了暹罗境内最有势力的佛教首领,信徒遍布天下,影响之深远,无出其右。到得后来,就连暹罗王都忌惮他的实力,不得不封其为暹罗国师,并且主动派遣贵族子弟去其坐下修习佛法,成为了暹罗境内举足轻重的人物。

    这些东西都是在和珅去帕府的路上打听到的,他有种错觉,总觉得枋长老的发迹有些熟悉,却无论如何都想不出来熟悉在什么地方,还是春梅一句:“怎么听着跟邪教似的,当初天圆教不就是这么发展起来的么?”提醒了他,这才恍然大悟,“难怪了,还真是有点像……不过人家几十年前就过来了,估计跟天圆教没有什么关系,宗教嘛,最初的发展轨迹都是大同小异的,符合统治者的利益,就会被立为正统,不符合的话,自然就是邪教了。”

    这是一个比较新鲜的说法,春梅和慕容还无所谓,董鄂虎跟索伦却深深的思索了起来。

    索伦已经追上了和珅他们,一路北上,却没有再乘坐热气球,只把狮子王跟大块头它们关了进去,远远的缀着,即不用吓到行人,又能以策万全。

    一行就五人,就多了个索伦,其他弟兄们都在热气球上。如今暹罗纷乱,马匹难求,几人只在过集镇的时候买到了骡子和驴子,骑着上路,倒也悠闲。

    时间已经过去了几日,此刻一行人已经行至一个叫做汪秦的地界,这里是帕府的最南边的一个县,距离帕城已经不足百里。

    天色已晚,众人行了一日,虽有驴骡代步,奈何天气太热,汗出如浆,就不累,也该找个地方洗漱一番了。

    汪秦是个小县,说是县城,倒不如说是个村寨,城墙用巨大的石头堆积而成,城门就是竹子做的栅栏,步步高升,经过一条长长的栈道,过了三道栅栏门,这才算进了城。入城之后,感觉还不如大清一个村镇来的繁华。不过县城内全部青石铺路,配着四周竹楼酒肆,倒也有些雅韵。

    红日西坠,天气却依旧闷热的厉害。

    暹罗是大清的附属国,允许通商,是以境内汉人常见,懂汉语的更是不在少数,和珅等人不穿官服,一路之上,倒也并未引起太大骚乱。进城的时候有个军官懂汉语,自告奋勇给大家做向导,众人自然不会拒绝,在他的带领下,直奔城内最大的客栈。

    “几位,这里是城里最好的客栈了,掌柜的是县主的亲戚,即干净,又安全,店里有伙计懂汉语的,小人城门那边还有公务,就送到这里,今日天色已晚,几位早早歇息,明天小人歇班,再过来伺候。”

    有钱能使鬼推磨,不过十两银子,就让本来还有些趾高气昂的军官差苏甘居下人,也就难怪世人都将银子看的如此之重了。

    差苏是个健谈之人,一路上不用和珅动问,就自己将老底儿交代的一清二楚。原来他也是华人后裔,少年时曾经跟着族人在海上跑生意,后来年岁大了,娶了媳妇,不想在过海上那种朝不保夕的生活,正好也攒下了些钱财,就托人使银子在这边军中谋了个位置,日子过的即清闲,还时不时的有些油水,倒也惬意。

    他是个眼明心亮之人,一见和珅等人就知道不是凡人,就没那十两银子,也愿意小心伺候,加上一路观察,见众人做派,更加肯定了心里的猜想,现在不得不分手,还真有些不舍,只能暗暗下定决心,拼着这几天请假,也要好好的巴结住这个几个贵人,万一讨得欢心,指不定一辈子都不愁吃穿了。

    客栈很整洁,内里隐有丝竹之声透出,和珅觉得十分满意,冲差苏拱手道谢,领着大家入内不提,单说差苏,目送着和珅他们进了客栈门,尚不放心,跟着进入,找自己相熟的伙计托其照应,这才悄悄的出了客栈,买了些酒肉熟食,去城门执勤。

    差苏是个小头目,缅甸军根本就没打到这边,此地十分太平,所以并不用值大夜班,到了城门,跟兄弟们大吃了一顿,交代两句,便下了值,又顺路买了些上好的驴肉,揣着剩下的银子,兴高采烈的往自己家走去。

    他的老婆是当地瑶族的女子(当地直到十九世纪,拉玛五世血洗瑶族,瑶族才真正绝迹,在那以前,瑶族人不在少数),是远近闻名的一只金凤凰,只因为他见多识广,又长的帅气,这才被他拔了头筹,引得无数人羡慕。也正因此,他才放弃了以前的生活,甘于蛰伏在这个偏僻的小县城。

    县城的小巷都是用石头垒成,脚下也是石板铺就,偏僻的地方长满了青苔,高低不平,行走其上,很有一种宁心的感觉,只觉红尘琐事,尽皆远去一般。

    差苏喜欢现在的生活,宁静,安详,妻子貌美贤惠,女儿乖巧孝顺,这让曾经叱咤南洋的他彷佛忘记了当初的雄心壮志,而甘于静默。

    幸福只和心情有关,心若安详,哪里都能幸福。

    不过,世事无常,天有不测,谁也猜不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

    他的家在小巷的尽头,巷子里除了他们,还住着三户人家,以往每当这个时候,巷子里都会有人乘凉,今日的巷子却很宁静,其他三户人家全都大门紧闭,这让他心里不禁有些嘀咕,等到走到自己门口,却见门户敞开着,不禁下意识的加快了脚步。

    “三妮,大妹,三妮,大妹……”(瑶族女子少年时叫妹,婚后叫莎,生孩子后叫妮,老了叫婆,前边贯以排行,本文暂时不会涉及太多瑶族事宜,这里简单介绍一下)

    差苏心里有些不安,叫着妻子跟女儿的名字奔入家中,得不到回应,愈加心急,匆忙推开房门,却见自己的妻子坐在堂屋的竹椅上发呆,不由埋怨道:“这不在家吗?叫你怎么不应呢?害得我还以为出了啥事……奇怪,巷子里居然一个人都没有,出什么事了吗?”

    瑶族没有自己的文字,大清境内的瑶人以汉语为主,暹罗境内的自然说暹罗话。

    三妮的头发有些散乱,衣衫也皱皱巴巴的,听到差苏的话,活像见鬼似的的战粟一下,脸色变做雪白,愣愣的看着差苏半晌,才吞吞吐吐的说道:“没,没事,袈裟队来了,大家怕是都躲起来了……”

    “又是吐哈坤带人过来的吧?这小子最不是个东西,当初他落魄的时候,咱们没少照应他,想不到他入了袈裟队之后变化这么大……对了,大妹呢?”

    “你闺女你又不是不知道,性子太野,下午就跑出去了,眼瞅着天都黑了,还不见回来,我正要出去找她呢!”三妮说话回复了正常,油灯光线太暗,以至于差苏并未见到她眼底深藏的那丝异样。

    远门传来了动静,一个小姑娘唱着山歌跑了进来,一进院子就大声呼唤阿爸阿妈,手里拿着一包东西,粉雕玉琢般的小脸儿上洋溢着开心的笑意。

    “又跑哪里玩去了?”差苏本来有气,见到大妹之后,怒火早就不翼而飞,宠溺的揉揉她的脑袋问道。

    “吐哈坤叔叔请我吃烤肉串去了,还有咖喱蟹,可香了,临走还让我给你们带回来一些,喏,阿爸,阿妈,你们尝尝……”大妹刚刚八岁,说话还有些奶气,甜甜糯糯的,听她说话,简直是种享受。

    “哟,今天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我得尝尝,嗯,果然挺好吃,三妮,你也尝尝!”差苏听说是吐哈坤带着自家的女儿去吃好东西,心里颇为畅快,拿出肉串来尝了尝,又递给三妮一串儿,不忘问大妹,“你吐哈坤叔叔呢,怎么没请他来家里呢?”

    “我请了,不过他说还有事,送到我巷子口就走了……下午他还带我去袈裟队的营帐去玩来呢,不但教我骑马,还让我骑大象,可好玩了……”大妹的脸上写满了兴奋,连带着差苏也受到了感染,笑眯眯的说道:“阿爸还以为你吐哈坤叔叔变坏了,看来是阿爸错怪他啦。”

    “嗯,吐哈坤叔叔挺好,以前我也怕他,感觉他穿着袈裟拿着砍刀的样子特别可怕,现在可不怕啦!”

    “你们俩说话吧,正好有吃的,省得我做饭了……我有点不舒服,先去歇着!”三妮拒绝了差苏递过来的肉串,起身往里屋走去,走到门口,站着默默看了父女两人良久,才终于进屋。父女俩聊的开心,根本就没注意到她的异常。

    “阿爸,你也是军人,袈裟队也是军人,怎么你们穿的衣服不一样呢,而且,我觉得人们好像都怕他们袈裟队似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大妹咬着肉串,明亮的眼睛眨巴着,灿若星辰一般。

    差苏被女儿这个问题逗的一笑,说道:“袈裟队是枋长老的亲卫部队,装备好,战斗力强,就像枋长老的女儿似的……阿爸是县城的驻守部队,在枋长老的眼里,就跟隔壁的二贵他们一样,虽然阿爸也挺喜欢他们,不过,有了好吃的,还是要都留给你……看,你最爱吃的驴肉!”

    “呀,太好了!”大妹开心的一跳,不过很快就哭丧起脸来,揉着肚子说道:“可惜了,吃的太饱,不过,还是得谢谢阿爸,吐哈坤叔叔再好,也不如阿爸对我好!”

    “乖女儿!”差苏抱起大妹转了一圈,将她放到地上说道:“行了,不早了,你该去看书了,我去找你阿妈,今天阿爸挣了银子,还没来的及告诉她呢……”说着往里屋走,刚走到门口,就听“咣当”一声,像是凳子被撞倒的声音,不由一怔,连忙问道:“怎么了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