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熟悉的世界

天琊海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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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这张短笺此刻就平铺在光亮的大理石桌面上,自粉红纱罩里透出来的烛光,将淡蓝的纸映成一种奇妙的浅紫色,也使那挺秀的字迹看来更飘逸潇洒,信上没有具名,却带着郁金香的香气,这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香气,已足够说明这封短笺是谁写的。

    接到这封短笺的是京城的豪富世家公子金伴花,他此刻就坐在桌子旁,那张白净而秀气,保养十分得法的脸,就像是被人砍了一刀似的痛苦地扭曲着,眼睛瞪着这张短笺,就像是瞪着阎王的拘票。

    精致的花厅里,还有三个人,一个神情威猛,须发花白的锦衣老人,背负着双手,在厅中来来回回不停的踱步,也不知踱过多少遍了,所走的路,只怕已可从京城到张家口。

    另一个颧骨耸起,目光如鹰,阴鸷沉猛的黑衣人,就坐在金伴花的身旁,双手轻抚着放在桌上的一对精钢判官笔,干枯、瘦长、骨节凸出的手指,在灯光下看来也像精钢所铸。

    这两人的面色也是十分沉重,锐利的目光自窗子瞧到门,又自门瞧到窗子,来回瞧个不停。

    还有个枯瘦矮小,穿着朴素的秃顶老人,却只是远远坐在角落里闭目养神,他全身上下都瞧不出丝毫特别之处,只有一双耳朵,竟不知怎地不见了,却装着对灰白的假耳朵,也不知是什么铸成的。

    锦袍老人走过桌子,拿起那张短笺,冷笑道:“这算是什么?请帖?借条?就凭这一张纸,就想将京城四宝中最最珍贵的玉美人取走……”,他重重一拍桌子,厉声道:“楚留香呀楚留香!你未免也将九城英雄瞧得太不值钱了。”

    金伴花愁眉苦脸。嗫嚅着道:“但他就凭这种同样的纸。已不知取走多少奇珍异宝了,他说要在子时取走一样东西,谁也休想保存到丑时。”

    黑衣人冷冷道:“哦,是么?”

    金伴花叹了口气,道:“上个月卷帘子胡同的邱小侯就接到他一封信,说要来取侯爷家传的九龙杯,小侯不但将杯锁在密室中,还请了大内的高手‘双掌翻天’雀子鹤和‘梅花剑’方环两位在门外防守,可说是防守得滴水不漏,但是过了时候开门一看……唉!九龙杯还是没有了。”

    黑衣人冷笑道:“万老镖头既不是雀子鹤。我‘生死判’也不是方环,何况……”。他瞧了那秃顶老人一眼,缓缓接道:“还有天下盗贼闻名丧胆的英老前辈在这里,我三人若是再治不住那楚留香,世上只怕就没有别人了。”

    秃顶老人眯起眼睛一笑,道:“西门兄莫要为老朽吹嘘,自从云台一役后,老朽已不中用了。靠耳朵吃饭的人耳朵被人割去,岂非有如叫化子没有蛇耍?”

    别人若是如此惨败,甚至连双耳都被割去,对这件事非但自己绝口不提,有人提起,也立刻要拔刀拼命,但他却面带微笑,侃侃而言,还像是得意得很。

    那锦袍老人正是京城万胜镖局总镖头“铁掌金镖”万无敌。此刻手捋长髯,纵声笑道:“江湖中人谁不知道秃鹰耳力天下无双,云台一役虽然小败,但塞翁失马,安知非福,装上这对白衣神耳后,耳力只有更胜从前。”

    秃鹰摇头笑道:“老了,不中用了,此次若非一心想见识见识这位强盗中的元帅,流氓中的公子,是再也不会重出江湖的了。”

    金伴花突然笑道:“闻得江湖人言,英老前辈只要听到一人的呼吸之声,便可辨出那人是男是女,有多大年龄?是何身份?无论是谁,只要他的呼吸声被英老前辈听在耳里,就一辈子再也休想逃掉,无论他逃到哪里,英老前辈都追查得到。”

    秃鹰眼睛眯得只剩一线,笑道:“江湖传闻,总有夸张之处。”

    只听晚风中隐隐传来更鼓之声,生死判霍然站起,道:“子时到了。”

    金伴花冲到墙角,掀开一幅工笔仕女图,里面有道暗门,他开了暗门,瞧见那紫檀雕花木匣还好生生在里面,不禁长长松了口气,转首笑道:“不想三位的威名,竟真的将那楚留香吓得不敢来了。”

    生死判仰首笑道:“楚留香呀楚留香,原来你也是个……”

    突听秃鹰“嘘──”的一声,生死判笑声立顿,窗外有低沉而极有吸引力的语声带笑道:“玉美人已拜领,楚留香特来致谢。”

    万无敌箭步冲到窗前,一掌震开窗户,只见远处黑暗中卓立着一条高大的人影,手里托着个三尺长的东西,在月光下看来,晶莹而滑润,他口中犹在笑道:“戊时盗宝,子时才来拜谢,礼数欠周,恕罪恕罪。”

    金伴花早已面无人色,颤声道:“追!快追!”

    烛影摇红,风声响动,生死判、万无敌已穿窗而出。

    秃鹰沉声道:“那真是玉美人?”

    金伴花跺脚道:“我瞧得清楚不会错的。”

    跺脚之间,人也跃出,原来这世家公子,武功竟也不弱。

    秃鹰却微微摇头,冷笑道:“别人会中你的计,但我……哼!”

    眼睛盯着那紫檀木匣,一步步走了过去。

    突听身后“当”的一声巨响,他整个人都跳了起来。

    原来他白衣神耳乃合银所铸,传声之力特强,这一声大震,直将他耳膜都快震破,他对这双神耳从来最是得意,委实做梦也未想到还有这点要命的坏处,大惊之下,凌空一个翻身,双掌已连环击出,但身后哪有人影。

    只听窗外又是“当”的一声,秃鹰双足往后一蹬,身影飞扑而出,窗下“嗡嗡”之声犹自不绝,却是面铜锣。

    秃鹰面色立刻惨变,失声道:“坏了!”

    疯狂般转身跃回窗内。只见那紫檀木匣还是安然无恙。但另一扇窗子的窗帘,却在不住飘动。

    秃鹰石头般怔在那里,面上的神情极是奇特,也不知究竟是哭是笑,口中不住喃喃道:“楚留香呀楚留香,你果然厉害,但你也莫要得意,你足声既已落在我耳中,就总有一天被我找着的。”

    身后风声飕飕,万无敌、生死判、金伴花已接连掠回。万无敌手里抱着个三尺长的玉雕美人,笑道:“原来那竟是在骗人。这玉美人是假的。”

    生死判道:“虽是假的,好歹也值几两银子。这叫做偷鸡不着蚀把米,堂堂盗帅,今夜也算栽斤斗了。”

    秃鹰双目失神地瞧着那紫檀木匣,喃喃道:“这是假的,真的呢?”

    金伴花面色又变,颤声道:“真……真的自然在……在匣子里。”

    嘴里说。人已冲了过去,打开匣子。匣子里哪里还有什么玉美人,金伴花惊呼一声,晕了过去。

    万无敌过去一瞧,只见匣子里赫然又有张淡蓝的纸笺,发出同样缥缈而浪漫的香气,同样挺秀的字迹写着:“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

    .........

    “移花接木!以假乱真!利用他们的心理……非常的巧妙!楚留香不愧是楚留香!难怪有人说你是‘强盗中的元帅,流氓中的佳公子’!的确厉害!你好!我的名字叫韩文!”

    刚刚偷来白玉美人,正准备离开的楚留香身子晃了晃。竟然有人欺身在他身旁三丈而未被他发觉!当真是厉害啊!

    豁然转身,楚留香打量着这个出言叫住他的人。

    这人一身黑衣,负手而立,从模样上来看,他的年纪远要比自己小,可他的双眸却略显疲惫之色,这种疲惫楚留香明白,绝非是身体上的疲惫,而是心灵上的疲惫。

    韩文的确很疲惫,因为他一次次的承受着孤独,一次次的转换地点,一次次的备受煎熬,他只等待最后时刻的降临!如今,他只希望自己的武功还能够更进一步!

    “手中无剑,心中有剑”,这并不是他最终追求的目标!他的目标……还在这之上啊!

    他也在打量着楚留香,这位“香帅”双眉浓而长,充满粗犷的男性魅力,但那双清澈的眼睛,却又是那么秀逸;

    他鼻子挺直,象征着坚强、决断的铁石心肠,他那薄薄的,嘴角上翘的嘴,看来也有些冷酷,但只要他一笑起来,坚强就变作温柔,冷酷也变作同情,就像是温暖的春风,吹过了大地……

    打量了好一会儿,韩文缓缓地说道:“留下白玉美人儿,我放你走!”

    “哦?为何?”,楚留香微微蹙眉,思索了很久也没想到江湖上有这么一号人物,口气也很大啊!

    韩文看了一眼金伴花的宅院,道:“他对我有一点恩惠,这次也算是还个人情,将来若是有什么冲突……也好下手杀了他,你说是不是?”

    楚留香心中一紧,脚下一点,向左边的房顶飘去,他的轻功的确是独步天下,非常的飘逸,非常的漂亮,当然,也非常的快,眨眼间,他就与韩文错开了十几丈的距离!

    突然间,一抹寒光闪过,楚留香无奈的又跳下来了,那个叫韩文的人虽然没有动弹,就站在原地,但是他手中一道剑气劈了出来,截断了他的退路,令他不得不回来。

    看着韩文并拢的食指与中指,楚留香眉毛一挑,有些惊讶,道:“阁下如此高深莫测的身手,我为何没听过你的名字?‘手中无剑,心中有剑’,在江湖上能办到这一点的人……不多啊!”

    “何止是不多,就算是算上消失了很久的铁中棠、云峥、夜帝这样的人物,加起来,也不会超过我的十指之数的!你说对么?”,韩文摊开自己那双修长有力的手,微微笑道。

    楚留香心中一禀,转而笑道:“也罢!我是来偷白玉美人儿的,不是来抢白玉美人儿的!给你又何妨!”

    韩文大笑,道:“楚留香不愧是楚留香!说实在的,我现在已经对这东西并不怎么感兴趣儿了!”

    “哦?这是为何?”,楚留香神色有些警惕;

    也没有办法不警惕,这个突然出现的神秘男子,武功真的很高。他一个不小心都有可能栽倒在这里。游走江湖,防备之心还是要有的。

    韩文眯着眼睛,道:“当然是因为你的人……不过!我现在并无兴趣儿!我听说,爱管闲事儿的人,总会碰到一些其他人碰不到的高手!我对他们很感兴趣儿!”

    “什么意思?”,越说,楚留香是越糊涂,不禁问道。

    韩文道:“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碰上了什么不错的对手,自己却又办不了他,不妨来找我!放眼天下。能跟我做对手的不多,但强者也不少。我喜欢与强者过招,可我却找不到他们,这也算是我的弱点——好斗!”

    楚留香愣了愣,这是自荐枕席……呸呸!是自己愿意当打手?开什么玩笑啊!

    韩文信步前来,伸出双手,道:“这东西先交给我吧!给了金伴花,我也就算是还了恩情。接下来的事情就好说得多了,如果你愿意请我喝酒,那就再好不过了!”

    “好!”,楚留香错愕了一下,笑着把白玉美人儿交给了韩文,道:“我一定请你喝最好的酒!”

    韩文点了点头,道:“那就好!你在这里等等我吧!不要想自己跑掉啊!欠了我东西的人,从来跑不掉的!”

    望着这道如鬼魅般消失的身影,楚留香嘬着牙花子。要说他这么多年下来,什么人没见过?什么事儿没碰到过?可今天这人,今天这事儿……都让他云里雾里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个男人的剑术竟然如此的高超,当代剑术名家鲜有人能出其左右,恐怕就连那大名鼎鼎的中原杀手一点红也不会比他强吧?

    剑法这么厉害也倒罢了,关键是年纪有这么小,轻功竟然也不低,甚至……不低于自己,综合考虑了一下,楚留香摇了摇头,这种剑术通天的人,早已经不需要轻功傍身了吧?

    ........

    ........

    丢失了白玉美人儿的金伴花正是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另外三个人也全都是气得不轻,他们都是成名多年的大高手啊!竟然没人这样戏耍,心中怎能不惊?怎能不怒?

    “白玉美人儿给你送回来了!金伴花!”,不知何时,门口已经站了一个黑衣人。

    金伴花豁然抬头,三天前,他在郊外游玩儿的时候,有人朝他要了件儿衣服,据他自己说是下来洗澡,衣服被人顺走了,他一个赫赫有名的富家大少,当然不会在意一身衣服,也就给了。

    当时那人还说将来必有回报,他哪里放在心上?一个连衣服都穿不起的人还回报他?可现在,这个人又出现了,手中还多了一样东西,正是先前被楚留香盗走的白玉美人儿!

    “你送我一件衣服,我还你一尊白玉美人儿,从此,互不两欠了!再见!”,韩文点了点头,扭身便要走。

    “等等!”,突然间万无敌出声了,道:“你又是何人?你该不会就是楚留香吧?先盗走白玉美人儿,然后又还回来,就当是还了人情了?打得好算盘!”

    “知道楚留香有什么习惯吗?”,韩文回过身儿来,看着这位“铁掌无敌”万无敌,缓缓的问道。

    万无敌被他那双无神的眼睛吓了一跳,因为这双眼睛中带有死气!看着他就像是——看一只鸡!一只随意宰割的鸡!

    他好歹也是名震天下的“铁掌无敌”,傲气当然是有的,哼道:“楚留香能有什么习惯?”

    神捕秃鹰在一旁缓缓地说道:“楚留香有很多习惯,但最为出名的是……他从不杀人!”

    他正在说话,豁然抬头,只见一抹光寒闪出,万无敌捂着喉咙倒在了地上,身体抽搐着,殷红的鲜血自脖颈中涓涓流淌,再看韩文,只是挥了一下手指,甚至都没沾染到血迹!

    神捕秃鹰心中一寒,可也是一怒,一拍桌子,怒喝道:“你敢在官门中人面前杀人!当真是好大的胆子!”

    韩文看了他一眼,缓缓地说道:“怪就怪他自己。祸从口出!另外……他的名字犯了我的忌讳!万无敌?他也配!”。说完,他又看向了生死判,道:“改名字!懂吗?”

    生死判一个激灵,手中的精钢判官笔竟然险些拿不住,木然的点着头。

    “染脏了你这里,非常抱歉!再见!”,韩文朝着金伴花点了点头便出去了,身影很快消失在黑夜中。

    神捕秃鹰嘴唇儿都有些哆嗦,蹲在地上查看万无敌的伤口,良久。骇然道:“剑气!竟然是剑气!这是何等的人物啊!竟然以指作剑!一剑封喉!”

    金伴花看着白玉美人儿也是神色复杂,好半天。叹息道:“只因为一句话,一个名字,他就要杀人……这也太霸道了些吧?”

    “因为一件衣服他也会报恩……行事如此邪异,怕是江湖又要出大乱子了!”,神捕秃鹰喃喃道。

    江湖会不会乱韩文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自己的心,乱了!

    他这一次来到的是楚留香传奇的世界。可他并不了解这个世界,他只听说过一句话,叫做“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只听说过,却不了解,这无疑是掣肘他行动的大事儿啊!

    这是铁血大旗门的后时代,铁中棠这些老一辈的高手尚在,虽然行踪飘渺,难以寻觅。但他们这一辈的人的确很厉害,武功甚至达到了不可企及的巅峰,可韩文这一次的任务偏偏是——天下无敌!

    没错!天下无敌!天下无敌与天下第一有什么差距?差距大概会很大吧?至少天下第一是需要公认的,天下无敌只需要达到那个境界就好了!

    韩文现在的剑术或许可以逾越先天与后天的屏障,但他毕竟是只迈出了半步,只是半步先天之境啊!他还没有到达那个境界!

    而在这个世界中,有石观音,有水母阴姬,有铁中棠,有云峥,甚至还可能有夜帝!如果他没死的话!

    思虑间,他已经看到了楚留香,也就不再想了,笑道:“我们去哪里喝酒?”

    与陆小凤那样的流浪汉不同,楚留香是有自己的家的,他的家,是一艘小船儿!

    ........

    ........

    舒适地躺在甲板上,让五月温暖的阳光,晒着他宽阔的、**着的、古铜色的背。海风温暖而潮湿,从船舷穿过,吹起了他漆黑的头发,坚实的手臂伸在前面,修长而有力的手指,握着的是个白玉杯。

    他却似已在海洋的怀抱里入睡。

    这是艘精巧的三桅船,洁白的帆,狭长的船身,坚实而光润的木质,给人一种安定、迅速,而华丽的感觉。

    这是初夏,阳光灿烂,海水湛蓝,海鸥轻巧地自船桅间滑过,生命是多彩的,充满了青春的欢乐。海天辽阔,远处的地平线已只剩下一片朦胧的灰影,这里是他自己的世界,绝不会有他厌恶的访客。

    这里就是楚留香的家,楚留香的待客之道也很有意思,至少韩文还是很喜欢的,他也静静的躺在一旁,手中握着酒杯与楚留香碰了一下,叹道:“真羡慕这样的生活啊!”

    “哦?以韩兄的身手,想过这种日子,只怕很简单吧?”,楚留香不解的问道。

    韩文摇了摇头,想了很久,却只憋出了一个字儿,道:“难!”

    船舱的门是开着的,舱下不时有娇美的声音传来。

    然后,一个美丽的少女走上甲板,她穿着件宽大而舒服的鲜红衣裳,秀发松松地挽起,露出双晶莹、修长的**,赤着纤秀的,完美无疵的双足,轻盈地走过甲板,走到楚留香身旁,轻轻用足趾去搔楚留香的脚心。面上绽开了甜蜜妩媚的微笑,就好像百花俱在这一刹那里开放。

    楚留香缩起腿,轻叹道:“甜儿,你难道永远不能安静一会儿么?”

    他的语声低沉,充满了煽动的吸引力。

    少女银铃般娇笑起来道:“你终于猜错了。”

    楚留香懒洋洋地翻了个身,阳光,便照在他脸上。他抬手挡住刺眼的阳光,眨着眼睛笑了,目中闪动着顽皮、幽默的光芒,却又充满了机智。

    楚留香眨着眼睛笑道:“李红袖姑娘,看在老天的份上,你莫要也变得如此调皮好么,有了个宋甜儿。我难道还不够受?再者说。这里还有个客人,你们还是消停一点儿吧!”

    李红袖笑得弯了腰,却忍住笑道:“楚留香大少爷,除了宋甜儿外,别人就不能顽皮一下么?客人?客人也是个不拘小节的人,你怕什么?”

    楚留香拍着身旁的甲板,道:“乖乖的坐下来,陪我晒晒太阳,讲个故事给我听,要开心的故事。要有快乐的结局,这世上的悲惨之事已够多了。”

    李红袖咬着嘴唇。道:“我偏不坐下来,偏不讲故事,我也不要晒太阳……这见鬼的太阳,晒得人头晕,我真不懂你为什么喜欢太阳?”

    她说“偏不坐下来”时,人已坐了下来,她说“不要晒太阳”。却已在阳光下伸展了双腿。

    楚留香笑道:“晒太阳有什么不好?一个人若能多晒晒太阳,就不会做卑鄙无耻的事,无论是谁,在这么可爱的阳光下,都想不出坏主意来的。”

    李红袖狠狠瞪了他一眼;

    楚留香展颜一笑,又道:“这次在京城,我可真见识了不少那些所谓成名英雄的嘴脸,除了秃鹰那老头还有两下外,别人全是饭桶。那生死判据说武功不弱,手中一对判官笔,据说能打遍人身二百一十八处穴道,但我就从他身旁掠过,他却依然在做梦似的。”

    韩文一直在静静的听着,突然间,他看向了远处,然后扭头问道:“如果这里出现个死人的话,你介意吗?”

    楚留香心中一惊,道:“你想做什么?”

    “那我就当你不介意好了!”,话还没有说完,韩文的人已经窜出去了,在海面上竟然疾掠而去!

    李红袖也是很惊讶,见鬼了似的说道:“好俊的功夫!好漂亮的燕子三抄水!这等轻功只怕不逊于你了!”

    楚留香并未回话,只是眯着眼睛望了过去,阳光照耀的海面上,竟飘来了一个人─一具死尸。这尸身穿的是昂贵的锦锻衣裳,腰边挂着翡翠的鼻烟壶,黝黑的脸已被海水泡得浮肿起来。

    韩文拖着他已经回来了,将他平放在甲板上,只看了一眼,便摇头道:“无救了。”

    李红袖却瞧着这尸身的一双手,他左手的中指与无名指上,套着三个奇特的精钢乌金戒指。那只右手虽没有戒指,却有戴过戒指的痕迹。

    李红袖皱眉道:“七星飞环!这人莫非是‘天星帮’的门下?”

    楚留香点了点头道:“非但是天星门下,此人正是‘天星帮’的总瓢把子,‘七星夺魂’左又铮,但‘天星帮’一向盘踞在皖南,不知他怎会死在这里?”

    李红袖道:“他身上没有伤痕,莫非是淹死的?”

    韩文默不作声的解开左又铮的衣襟,只见他左胸第五根肋骨下,“乳根”与“期门”穴之间,赫然留着个紫红掌印,道:“朱砂掌。”

    楚留香:“朱砂掌一门近年虽然人才鼎盛,门下弟子号称已有一百七十多个,但能置‘七星夺魂’于死地的,最多也不会超过三个。”

    李红袖道:“嗯,冯、杨、西门……这三人武功只怕是要比左又铮强些。”

    楚留香道:“朱砂门与天星帮可有什么恩怨?”

    李红袖想了想,道:“三十七年前天星帮的刑堂香主,娶了当时朱砂掌门人冯风的二女儿,两年后这位冯姑娘突然死了,冯风曾亲赴皖南兴师问罪,后来虽查明他女儿实是急病而死,但两家却从此不相往来。”

    楚留香道:“还有呢?”。

    李红袖道:“二十六……也许是二十五年前,天星帮更劫了朱砂门弟子所保的一趟镖,那时正值冯风病故,朱砂重选掌门的时候,所以这件事直拖了一年,后来天星帮劫镖的弟子虽也曾登门负荆,但镖银却始终未曾送还。”

    她将这些发生在二十多年前的武林故事娓娓道来,竟是像在叙说着自己身边的家常琐事似的。

    楚留香微笑道:“你的记忆,的确从来不会令人失望……但这些事都已事过境迁,而且也算不得是什么深仇大恨,朱砂门想来不会为了这种事将左又铮一路追踪到这里,再下毒手,这其中必定另有缘故。”

    “哈哈哈……!”;

    突然间一阵大笑声响起,楚留香一抬头。不是韩文又是谁在笑?他很不解的问道:“这人都死了。你还笑得出来?”

    “他又不是我爹!我怎么就不能笑?”,韩文眯着眼睛。这句话把楚留香噎得不轻,他很快又接着说道:“我以前有一个很爱管闲事儿的朋友,跟着他,我总是能找到合适的对手!你说,我应不应该高兴?”

    楚留香叹气:“你认为我是个很爱管闲事儿的人?”

    韩文毫不犹豫的点头。

    突然一个少女自舱下冲了上来,娇嗔道:“你们究竟系处做乜野啷?”

    她也穿着件宽大而舒服的衣裳,却是鹅黄色的,也露出一双淡褐色的,均匀美丽、线条柔和的**。

    她漆黑的头发梳了两根长长的辫子。长长的辫子随着玲珑的娇躯不住荡来荡去,淡褐色的瓜子脸。配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显得又妩媚,又俏皮。

    她脸上本在故意装作娇嗔,但瞧见这死尸,突然惊呼一声,扭转头就跑,跑得比来的时候还要快得多。

    李红袖笑道:“甜儿无论做什么事胆子都很大。但只要一瞧见死人,就骇得要命,所以我常说活人谁也治不住她,只有死人,才治得住她。”

    韩文凝注着海天深处,缓缓道:“你等着瞧吧,今天要从那边漂来的死尸,绝不止这一个。”

    李红袖眼波转动,还未说话。只见舱门里已伸出一双纤秀的手来,手里托着个大盘子。

    盘子有两只烤得黄黄的乳鸽,配着两片柠檬,几片多汁的牛肉,半只白鸡,一条蒸鱼,还有一大碗浓浓的番茄汤,两盅腊味饭,一满杯紫红的葡萄酒,杯子外凝结着水珠,像是已冰过许久。

    宋甜儿那甜笑的语声却在舱门里唤道:“喂,快的来冲呀!”

    李红袖笑道:“我听不懂,你为什么不自己送上来?”

    宋甜儿啐道:“小鬼,你听不懂怎会知道我要你来拿?”;

    她说的纯粹的京片子,但嘟嘟哝哝,软语娇柔,却别有一番情趣,李红袖拍掌娇笑道:“来听呀,我们的甜姑娘终于说出了官话。”

    ........

    ........

    船已下锚,就这样停泊在水上。

    楚留香小心地将柠檬汁挤在鸽子上,刚吃了几口,喝了半杯酒,韩文又动了,足下几点,又是一具死尸被捞了上来,楚留香这叫一个恶心,差点儿把刚才吃下去的全都吐出来!

    这尸身穿着件朱红色的短袍,长仅及膝,面容虽经海水久泡,但看来仍是白白净净,年纪也只有四十左右,颔下虽留着微须,眼角却无皱纹,他左掌也是修长白净,但另一只手掌,却是粗糙已极,筋骨凸现,几乎比左掌大了一倍,摊开掌心,竟和他衣服同样颜色。

    “朱砂掌高手!杀死刚才那个人的人!”,韩文慢慢的说道。

    李红袖一双明媚的眼波却真是瞧直了,吃惊道:“想不到这人竟会是‘杀手书生’西门千!”

    楚留香叹道:“他杀死了左又铮,自己竟也死在别人手上。”

    李红袖喃喃道:“但又是谁杀死他?”,她说完了话,已瞧见这西门千喉结下的创口,鲜血已被海水冲净,灰白色的皮肉向两旁翻卷。

    韩文道:“这是剑伤,创伤才不过一寸,据我所知,天下武林,只有‘海南’与‘崂山’两大剑派的弟子,才会使用这么窄的剑。”

    他在其他的世界与海南、崂山两大剑派的人交过手,自然知晓。

    楚留香点了点头,赞同道:“不错。”

    韩文又道:“海南与崂山两派,距离这里虽都不远,但崂山派的剑法传家正宗,平和博大,这西门千被人一剑贯穿咽喉,想必是剑法以辛辣诡谲见长的海南剑客门下所下的毒手……”

    李红袖道:“这就奇怪了!海南剑派与朱砂门非但无冤无仇,而且还颇有渊源,八年前朱砂门被闽南七剑围攻时,海南派还曾经不远千里赶去相助,但如今海南剑派的高手却杀了朱砂门的长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可真叫人不懂。”

    楚留香喃喃道:“左又铮无缘无故死在西门千手中。西门千又糊里糊涂死在海南派门下……这其中究竟有什么秘密?”

    李红袖嫣然一笑,道:“你可是又想管闲事了?”

    “他也最好去管管闲事儿,否则的话,我找不到对手,也只好拿他练练手了!”,韩文像是在叹气。

    楚留香面皮抽搐,果然,这位跟他自己说的一样,非常的好斗,可偏偏武功却这么高。以至于连个对手都不好找……

    李红袖也同样是咧了咧小嘴儿,颇为不满的瞪了楚留香一眼。什么叫引狼入室?这就是了!她从韩文身上的武功来分析他的来历,结果,却没有个头绪,盖因韩文的速度太快了一些,她的眼力跟不上!

    海上果然又漂来具死尸,竟赫然是黑面卷髯的绿袍道人,身形魁伟高大。四肢虽早已冷却。但手里仍紧紧握着半截断剑,剑身狭长,仍在闪着光,碧森森的剑光,照着他一颗发髻蓬乱的头颅。

    他头顶竟已被劈成两半。就连李红袖都转过脸去,不忍再瞧。

    楚留香道:“果然是海南剑派的门下。”

    李红袖道:“你……你认得他?”

    楚留香缓缓道:“此人便是海南三剑中的灵鹫子,他剑法之狠毒,当今天下武林,只怕极少有几个人能比得上。”

    李红袖叹道:“他一剑贯穿了别人的咽喉。不想自己脑袋也被别人砍成两半。”

    她忍不住还是回头瞧了一眼,又道:“瞧这情况,那人一剑砍下时,他必定已无可闪避,是以只有迎剑招架,谁知那人一剑非但砍断了他的长剑,余力所及,竟将他头也砍成两半,海南派剑俱是海底寒铁精炼而成,这人一剑竟能将之砍断,唉……好锋利的剑,好沉重的剑。”

    楚留香道:“你怎知他对头也使的是剑?”

    李红袖道:“当今武林的刀法名家,又有谁能将剑法如此辛辣狠毒的灵鹫子逼得连躲闪都不能躲闪……海南剑派素无硬拆的招式,他若不是被逼无奈,又怎会迎剑去招架别人迎头砍下的一刀?”

    韩文点头道:“不错,刀法之变化,的确不如剑法灵巧迅急,使刀的人若想将使剑的人逼得无可闪避,的确是难而又难,可这并非难事儿,只要武功到了那一步就好!这人的确是死在刀法下的!”

    楚留香微微的一笑,接道:“这种刀法,有一个人可以办到!”

    李红袖眼睛一亮,道:“你说的若是‘无影神刀’札木合?那你可就错了。”

    楚留香道:“为什么会错?”

    李红袖道:“札木合号称中土刀法第一名家,刀法之快,无形无影,他一刀砍下时,灵鹫子也许还未瞧清是由何处来的。自然只有迎剑招架,而札木合使的一柄‘大风刀’,乃海内十三件神兵利器之一,也足以砍断海南派剑。”

    楚留香道:“这岂非就是了么?”

    李红袖笑道:“但你莫要忘了,札木合纵横戈壁大沙漠已有三十年,号称‘沙漠之王’又怎会远来这里?”

    楚留香缓缓笑道:“你说不会,我却说会的。”

    李红袖眨着眼睛,道:“你要和我赌一赌?”

    “不需要赌了!人已经来了!”,韩文一边说着话,一边把人捞了回来。

    这时日已偏西,自从发现第一具尸身到现在,已过了两个多时辰,甲板上已躺着三具尸身。

    而第四具尸身却略显不同,别的尸身在水上都载沉载浮,这具尸身却如吹了气的皮筏似的,整个人都完全浮在水上了。

    别的尸身李红袖至少还敢瞧两眼,但这个尸身,李红袖只瞧了一眼,全身都起了悚栗,再也不敢瞧第二眼了。

    这尸身本来是胖是瘦,楚留香已完全瞧不出,只因这尸身全身都已浮肿,甚至已开始腐烂。这尸身本来是老是少,楚留香也已瞧不出。只因他全身须毛头发,竟赫然已全部脱落。

    他眼珠已胀得爆烈而突出,全身的皮肤,已变成一种令人恶心的暗赤色,楚留香再也不敢沾他一根手指。

    李红袖颤声道:“好厉害的毒,我去叫蓉姐上来瞧瞧这究竟是什么毒。”

    楚留香道:“这毒蓉蓉也认不出的。”

    李红袖道:“你又在吹了,你武功虽不错,但若论暗器,就未必比得上甜儿,若论易容术和下毒的本事,更万万比不上蓉姐。”

    韩文突然间想到了什么,道:“但这人中的并不完全是毒。”

    李红袖吃吃的笑道:“不是毒药,难道是糖么?”

    韩文微微蹙眉,有些不确定的说道:“也可以算是糖……糖水。”

    李红袖怔了怔,道:“糖水?”

    楚留香点了点头,道:“这便是天池‘神水宫’自水中提炼出的精英,江湖都称之为‘天一神水’,而“神水宫”门人都称之为重水。”

    李红袖动容道:“这真的就是比世上任何毒药都毒的‘天一神水’?”

    楚留香道:“自然是真的,据说这‘天一神水’一滴的分量,已比三百桶水都重,常人只要服下一滴,立刻全身爆裂而死!”他叹了口气,接道:“而且这‘天一神水’五色无臭,试也试不出异状,所以,连这‘沙漠之王’都难免中了暗算。”

    李红袖道:“这……这人就是札木合?”

    楚留香道:“嗯!”

    李红袖道:“他已变成这个样子,你怎么还能认得出他?”

    韩文插言道:“他身穿的虽是寻常服色,但脚下却穿着双皮靴,显见他本是游牧之民,他身上皮肤虽细嫩,但面上却甚粗糙,显然是因为他来往沙漠,久经风尘之苦,他腰边虽有佩刀的钢环,但刀和刀鞘却全都不见了,显然是因为他使的乃是宝刀,所以才被人取去了。”

    他缓缓接道:“有了这几点特征,自可说明他就是那‘沙漠之王,无影神刀’札木合了。”

    李红袖道:“噫噫!客人!我看你可改行去做巡捕了,那你办起案子来,想必要比那天下第一名捕‘秃鹰’还要厉害得多。”

    韩文一笑了之,接着说道:“还有,他身上挂着面银牌,上面刻的是只长着翅膀的飞骆驼,我若再瞧不出他是沙漠之王,就真是呆子了!这也算是一种江湖经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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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ps:这一卷不会太长,本来打算写秦时明月来着,但那是未完结的作品,小说与影视差异也很大,我要整理一下头绪,也许会作为结束卷。

    完全写崩了,感觉现在就像是骗大家的起点币似的,心里愧疚的很,再次说一声抱歉了。

    目前主要是积累下字数,找找两百万字的感觉,希望学习到一些东西,下一本更好些,不再让大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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